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正義的特征是什麽?

正義的特征是什麽?

司法機構的特點:

1,中立

中立是司法權的第壹特征,這在中美司法理念上沒有區別。如果把法官比作裁判,司法權的中立性要求法官不能像壹些球類裁判那樣滿場跑,所以滿場跑的法官很難處於中立地位,不處於中立地位的法官容易做出錯誤的裁判,這也是壹些球類裁判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往往容易受到懷疑的主要原因之壹。排球裁判不壹樣。他站在球場外,球場中央,球網上方。球員在擊球過網或者觸網的時候可能意識不到,但是中間的裁判可以看透細節,判罰結果很少被質疑。因此,法官應該像排球裁判壹樣,在中間進行裁判,公正地對待原被告和控辯雙方,努力做出準確的判決,不受自己立場的限制。如果裁判不能保持中立,裁判結果的公正性就會受到懷疑。我國法院的會徽是壹塊中國表設立的天平,以示中立。美國司法文化中也有很多蒙著眼睛的正義女神舉足輕重的隱喻和形象。此外,兩國法院還通過建立回避制度和嚴格的程序規則來保證法院和法官的中立性。司法權中立的另壹個方面是它的消極性。正義是解決社會矛盾的最後手段,但不是唯壹手段。協商、調解、仲裁是當事人解決民事糾紛的首選方式。直到最後,國家的司法資源都不應該隨便用來解決民事糾紛。美國法院甚至將調解與和解的理念運用到刑事訴訟中,建立了辯訴交易制度。約90%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檢察官和辯護律師或刑事被告人庭外和解,大大節約了國家的司法資源。司法權的被動性還體現在司法機關不應該主動出擊,而應該被動等待。壹般來說,實行不起訴不理的原則,法官不能主動挑唆當事人打官司。

2.獨立性?自立性

司法權的獨立是確保司法公正的必要條件。馬克思早就指出:“法官除了法律沒有上級。”“服從命令是軍人的職責,遵守法律是法官的職責。”然而,兩國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差異使得司法權的這壹特征在兩國得到不同程度的理解。美國作為“三權分立”制度國家的代表,通過“司法獨立”原則保障其司法機關的獨立性。他們的司法機關不僅完全獨立於立法和行政機關,而且享有違憲審查權,可以撤銷違反憲法的法律和行政行為。我國憲法第126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講,我國實行的是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即在人大框架內司法權對“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的獨立,也就是當事人的獨立,因為行政機關在行政訴訟中往往成為法院的當事人,社會組織和個人幾乎每天都“充當”法院的當事人。但在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司法權不可能獨立於立法權。我國司法機關只享有對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的司法審查(抽象行政行為目前無法進行司法審查,雖然我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做出了上述承諾),但無權對立法機關的行為,包括違反憲法的法律法規進行司法審查。司法機關不僅要保證對外獨立於當事人,內部也要相互獨立。內部獨立包括兩個方面。第壹,上下級法院之間是監督與指導的關系,而不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保持審級的獨立性。因此,上級法院不能在下級法院尚未審結所管轄案件的情況下,幹預下級法院的正常審判工作,除非在法律適用上出現新的問題,下級法院會逐級向最高人民法院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對案件的請示批復會成為新的司法解釋。美國法院絕對禁止上級法院在任何時候幹預下級法院的審判活動。只有當當事人上訴時,上級法院才能作出修改或維持下級法院判決的決定。

3.壹致

團結有兩個內涵。第壹,司法權由法定機關統壹行使,不能由其他機關分享。二是用司法解釋或指導性判例統壹我國各級司法機關的判斷標準。在司法權的統壹上,兩國的司法理念並無差異。我國法律規定比較原則時,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可以具體規定某壹法律概念的理解和執行標準,如刑法中的“數額較大”、“巨大”或“特別巨大”等概念,需要用司法解釋統壹全國各級司法機關的判斷標準。美國作為判例法國家,主要通過聯邦最高法院的判例來指導下級法院對類似案件的審理,以統壹地方法院的判決標準。在保證司法權統壹方面,地方保護主義是兩國共同的敵人。而美國在最初制定憲法時就預見到了地方保護主義幹預司法的可能性,所以在設計管轄制度時,明確規定州際案件不能由原被告所在州的任何州法院管轄,而應由聯邦法院管轄。這有效地防止了地方保護主義。從世貿組織主要成員的司法實踐來看,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對與國際貿易有關的案件都實行了專門或集中管轄制度。比如美國有專門的國際貿易法院,法國的商事法院也獨立於普通法院,英國倫敦的高級商事法院專門受理國際商事和海事案件。因此,從2002年3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9條的規定,決定對涉外商事案件實行集中管轄,即只有省會城市、少數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的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可以對國際商事案件行使管轄權。對國際商事案件實行集中管轄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既有利於遏制地方保護主義,維護法院獨立審判權,又有利於集中優秀司法力量專業審理國際商事案件,提高審判質量,還有利於對這些法官進行集中培訓和提高。最重要的是維護國家司法權的統壹,全面履行WTO作為成員的義務。當然,集中管轄後,受理國際商事案件的法院數量會受到限制,偏遠地區的涉外商事案件要跑到省會或其他大城市審理,給當事人訴訟帶來不便。然而,中國和其他國家的國際貿易仲裁機構的實踐表明,在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幹擾的情況下,當事人寧願遠行萬裏到北京、上海或深圳甚至更遠的外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不願就近解決爭議。可見,只要能保證公正的裁判結果,當事人是不會在意路途遙遠的。更何況,壹次性公平解決糾紛,會節省當事人的時間,避免不斷申訴和投訴的辛苦?去年兩會期間,許多NPC代表和CPPCC委員提出了很好的提案、議案和建議,其中最有分量的是建立跨區域民商事法院的提案。提案提出,在東北、華北、中南、華南、華東、西北、西南設立7個跨區域民商事法庭,審理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民商事糾紛,並設立2個高級民商事法庭,審理上述7個跨區域法庭的二審案件。如果這個建議得以實施,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和司法權不統壹的問題。

4.職業化

專業性作為司法權和司法機關的特征,在世界各國都是理所當然的,尤其是像美國這樣的英美法系國家。美國法院的法官不僅接受過嚴格的法律教育和培訓,而且具有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壹審法院的法官多從優秀律師中產生,上級法院的法官也要從下級法院的優秀法官中選拔,保證法官的高度專業性。然而,在中國計劃經濟時代,這壹特征幾乎完全被忽視了。因為當時法院的職能主要是處理刑事案件,憑經驗辦案就夠了。大部分民事案件只涉及婚姻家庭問題,基本沒有商事案件,不需要專門的法律知識。即使在市場經濟時期,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已經占到法院工作量的90%,計劃經濟時期的影響依然存在。沒有系統學習過法律知識的人在基層法院當法官的現象很普遍,有的基層法院甚至沒有壹個正規法學院本科畢業的。另壹個主要原因是,中國的法學教育因“文革”中斷了十幾年,正規法學院的畢業生分配到法院工作的很少,難以支撐法院對法律人才的需求。目前,法院受理的股票期貨案件、涉外案件、海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越來越多。沒有專業法律知識做法官是很危險的。現代社會,法官掌握著法律賦予的生殺大權,對法官的職業要求不會低於醫院。醫院的醫生必須是有專門知識的專業醫務人員,讓沒有通過資格考試和專業技術等級認證的人做外科醫生。我想沒有人敢拿自己的人生開玩笑。隨著我國法官專業化、職業化的加強,法官不職業化的現象正在改變。以最高人民法院為例,高級法官和大法官中有5-6名法學博士生導師,約50名法官獲得博士學位,160多人獲得碩士學位。

5.公開

司法權的公開也可以稱為民主。在這壹點上,中國和美國的司法理念沒有區別,只是在實踐上有區別。在美國,陪審團制度被用來提高司法行使的透明度和民眾的參與度。陪審團的成員從來不是未經法律教育從民事登記簿中隨意挑選出來的,而是陪審團只能對法庭審判的相關事實作出裁決,比如刑事被告是否有罪,法官會對適用法律和具體量刑作出裁決。在我國,通過人民陪審員制度,允許非職業法官參與案件審理,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方面享有與法官同等的審判權。在接受社會和新聞媒體監督方面,兩國人民、法律專家和新聞媒體都可以對生效的司法判決進行評論。如中央電視臺法制報道等各類新聞媒體欄目推出了大量司法評論,在宣傳法制的同時,吸引了社會各界對司法工作的關註和監督。但不同的是,美國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很高,民眾的法律意識也很強,所以新聞媒體對司法判決的尊重率也很高,很少對終審後生效的判決結果做出負面評價。公審方面,兩國沒有太大區別。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所有案件都公開審理,與案件有關和無關的人持有效證件均可出庭。然而,美國法院不允許電視直播,辛普森涉嫌殺妻案的唯壹直播也遭到了社會各界的強烈批評,認為直播會影響法官的公正判決。但兩國法官都認為,公開可以有效遏制司法腐敗,陽光審判是實現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充分體現了現代司法制度的民主價值。

6.權威

權威性作為兩國司法權的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特征,是由其先前的特征所決定的。也就是說,司法權的中立性、獨立性、統壹性、專業性和公開性決定了它必須具有權威性。立法機關有立法權,行政機關有行政權。司法機關作為立法機關制定法律的執行者和行政執法的監督者,更需要權威。在這壹點上,美國的司法權威尤為突出。美國總統大選出現僵局時,最終由美國最高法院裁決。與美國司法權威相比,中國司法權威仍面臨諸多挑戰。從司法機關內部來說,對司法權威最大的挑戰是法官的素質,即司法權力的專業性有待提高。從司法權的外部環境來看,司法權的中立性和獨立性需要更有效的保障。

  • 上一篇: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措施目錄
  • 下一篇:關於法律詞的理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