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太平軍突破封鎖線,東進平南,擊潰關村部隊,建立永安府建制。楊為東王,蕭朝貴為西王,馮雲山為南王,魏長輝為北王,石達開為翼王。以上諸王均由東王控制。此後,清軍分南北兩路圍攻永安。太平軍夏侯_糧草告罄,孤城難守,於是北破,攻打桂林。1852年5月,離開桂林,北上湖南。途經泉州時,南王馮雲山中彈身亡。六月,湖南省遭陸路入侵,客家州府擴大,約五萬人入湘。九月,部隊北攻長沙,西王母蕭朝貴在炮火中陣亡。165438+十月長沙之圍解除,洞庭湖入長江。1853年10月初占領武昌。太平軍在武昌待了不到壹個月,就沿著長江向東走了。二十多天來,未守九江、安慶,軍陣堅如南京。3月1853,攻克南京,隨後又攻克鎮江、揚州。金田起義以來,僅用了兩年零三個月,就橫掃江南,切斷了清朝的水上交通,控制了中國的東南。太平軍攻克南京後,洪秀全主張分兵保衛江南,以河南為首都,然後渡江攻占北京。但楊認為南京資源豐富,地勢雄偉,是帝王之家,於是決定建都南京,稱之為天京。北京壹建好,太平天國馬上開始北伐和西征。林鳳陽、李率領的北伐軍從揚州出發,經安徽、河南,突破黃河天險,繞過山西,東轉河南,進入直隸。5438年6月+10月,前鋒被迫進入保定。清廷大驚,鹹豐帝準備逃往熱河。官僚大亨們已經逃離。看到清軍已經牢牢控制了保定,太平軍乘虛而入,從深州向東進攻北京。當我們到達天津附近的靜海時,道路被洪水淹沒,寒冷使它更加困難。清軍集結楊村阻止北進,北伐軍被迫南撤。1854年5月,糧草告罄,撤退到直隸東光縣廉貞,堅持等待援助。林鳳祥與清軍僵持了近壹年。次年三月突圍時被俘,壯烈犧牲於北京。李先守山東高唐府,後向南突圍,退守茌平縣馮官屯。他戰敗,被送往北京處決。僅北伐軍就有兩萬多人,轉戰六省,浴血奮戰兩年,全部壯烈犧牲。這次失敗剝奪了太平天國攻占北京的最佳機會。太平天國西征大獲全勝,省會安慶、九江、武昌再次被攻占。高峰時,西征軍深入湖北宜昌、湖南長沙。1854年,曾國藩率領的湘軍崛起時,西征軍壹度大敗。但石達開等人率領的太平軍取得了反擊的勝利,穩定了局勢,將曾國藩圍困在江西南昌,並從江西調兵回來,在天京擊敗了熙熙攘攘的欽差大臣江南大營。當時,長江李倩,從武漢到鎮江,屬於太平天國。在新洲縣,群眾爭相加入。太平天國運動的勝利和發展,極大地推動和鼓舞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反清鬥爭。其中,聲勢浩大的起義有:1853年5月的海島起義。
公元公告後半年,由於天京糧荒,形勢告急。為了獲得救急糧,不得不暫時照常繳納糧稅,未能實行土地均分計劃。太平天國沒收了所有反對起義的被稱為惡魔的官員和地主,以及寺廟和祠堂的財產。在照常納稅的政策下,允許投降的地主收取租金,但規定必須進行土地登記才能收取租金,並對租金的數額進行限制和重新評估。但在太平軍的強權下,很多地方的農民燒毀了自己的土地財產,拒絕向地主交租,把租借的土地當成自己的財產。壹些房東,知道他們仍然無法獲得租金,必須支付食物,拒絕註冊憑證。太平天國根據中國農地制度的精神,順應農民對土地的欲望,采取了分糧給農民的政策。隨著形勢的發展,進壹步采取措施向農民發放土地證,在壹定程度上達到了耕者有其田的效果。在廢除私有財產制度的原則下,太平天國曾經實行過聖行制度。生銀行制度起源於金田起義。首都天京建立後,設立了天庫,所有資產歸天庫管理者所有,不歸私人所有。軍隊和人民的生活由神聖的國庫協調。從天王到士兵,他們不——不領工資,柴米油鹽壹般。天京人在美國的生活,包括醫藥、兒童、教育、養老都是由聖庫提供的。這是太平天國在戰爭期間實行的軍需制度。與神聖的銀行體系相輔相成的是工匠營地和辦公室,在那裏,競爭性行業實施百人制。這種制度采取的是官方手工業營地的形式,而不是個體手工業工人的生產,即政府集中各類工人,按技術設立營地或辦事處從事有組織的集體生產,產品由政府統壹分配。中國農地制度的另壹個重要內容是鄉村官制,它是根據中國農地制度的理想社會組織而創設的基層政權結構。軍官分為軍事指揮官、師帥指揮官、旅指揮官、卒指揮官和兩個師。二師25師是最基層的單位。有國庫,婚喪嫁娶按定額由國庫提供,孤寡、孤殘也由國庫提供;成立禮拜堂,每天教育孩子,周日講道理,處理糾紛,獎懲,倡導。還規定男女* * *享有土地,經濟地位相同,受教育程度與男性相同,宣示天下婚姻有貧富之分。首都天京建立後,禁止婦女纏足,以減輕女性肢體的殘害。在中國農地制度最後六年頒布的《李周》中,洪秀全批準建造輪船、鐵路、工廠、開采礦產資源、獎勵技術發明等。這說明太平天國要吸收外來技術,把中國建設成為強國,東方之冠,西方列強之對手。在文化領域,太平天國早在廣西永安府就頒布了自己的歷法。建都天京,孔廟被毀,儒書被禁,聖人孔子作為精神偶像被推翻。還提倡紀實寫作,反對誇張的文學典故。在對外政策方面,金田起義前,洪秀全主張國與國之間友好相處,反對民族壓迫。定都天津後,英、法、美等國的使節先後訪問天津,威脅太平天國承認他們之間締結的不平等條約,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