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序推進我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我局起草了《唐山市中心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方案》,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意見:將意見以信函方式寄至唐山市路北區北新東路31號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618室,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征求意見辦法”字樣。將意見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tssjzdt @ 163.com。
反饋截止日期為2020年2月20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2月6日
唐山市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措施
第壹條為提高我市既有居住建築的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市區範圍內既有住宅電梯的安裝。
第三條既有住宅安裝電梯應當遵循業主自願、政府引導、充分協商、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制定、指導和協調中心區既有住宅安裝電梯的相關政策。
路南、路北、開平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具體負責轄區內既有住宅安裝電梯的協調、宣傳引導、鄰裏調解、施工保障等工作。
市、區行政審批、自然資源和規劃、城管執法、市場監管、民政、財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做好既有住宅電梯安裝工作。
供水、排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數字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應當按照精簡、方便、高效的原則,支持在既有住宅內安裝電梯。
第五條現有住宅增設電梯原則上壹個單元只能增設壹部電梯。申請增加電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且未納入房屋征收範圍和計劃;
有單位產權的房屋,應當征得單位的書面同意;
應當經安裝電梯所在單元的全體業主同意,且該建築物專有部分占總建築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第六條現有住宅安裝電梯所需資金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籌集:
業主* * *出資相同,出資比例由相關業主協商確定;
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使用房屋所有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鼓勵區政府將現有房屋加裝電梯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工程,並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企業、電梯安裝企業和社會組織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參與既有房屋電梯安裝項目。
第七條申請在既有住宅內安裝電梯,可以在住宅小區、樓宇或者單元內提出。以小區為單位申請安裝電梯,申請人為小區業主委員會,沒有業主委員會的為小區居委會;建築物或者單元內安裝電梯的,申請人是該建築物或者單元的所有權人。
申請人可以書面推薦業主代表或者委托社會單位作為建設單位組織實施。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組織業主就下列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業主書面同意安裝電梯;
安裝電梯工程費用的預算、籌集和分攤方案;
電梯投入使用後的維護保養計劃,以及運行能耗、維護保養等費用的分攤和籌集計劃;
委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當有書面委托文件。
第九條申請人應當委托原建築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設計單位進行專項設計。專項設計應按整個小區或整個住宅樓進行設計,並根據實際情況分步實施。
專項設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安裝電梯的可行性評估報告。重點評價是否能滿足城市規劃、消防、結構安全和建築主要使用功能,是否存在結構安全隱患,是否影響建築本身及其周邊既有居住建築的日照,既有居住建築的供電等配套設施是否能滿足電梯運行要求。
符合現行規範和標準要求的施工圖設計文件。設計單位在進行專項工程設計時,應當統籌考慮安裝電梯對供水、供電、供熱等配套設施和消防安全的影響,確保安裝電梯後不會影響主體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安全。必要時,可要求建設單位聘請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原有建築進行檢測和鑒定。
施工圖設計應按規定進行專項設計文件審查。
第十條電梯安裝設計方案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
公示期間,應當取得擬安裝電梯的單位全體業主的書面同意。實名制登記的書面異議,該建築物的所有權人不得超過該建築物總面積的三分之壹和總人數的三分之壹。公示後無異議的,由社區居委會蓋章備案。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申請人應當與不同意的業主協商。確因安裝電梯直接影響異議業主房屋專有部分使用或者房屋通風、采光、日照的,審批部門不予批準。
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要積極化解業主之間關於加裝電梯的矛盾糾紛,協助業主就現有房屋加裝電梯達成壹致意見。
第十壹條建設單位到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服務窗口辦理規劃方案聯審手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組織住建、審批、供電、供水、排水、供熱、供氣、通信、數字電視等部門進行方案聯審,合格後依法出具審查意見。
原建築竣工驗收時已預留電梯井的,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手續。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監理單位負責工程施工和監理,簽訂施工合同和監理合同,並到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服務窗口辦理工程質量安全告知手續。
第十三條電梯設備的安裝應當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電梯安裝單位應當向設備安裝所在地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告知手續,並由具有相應資質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實施監督檢驗。
第十四條電梯安裝涉及供水、排水、供電、供熱、供氣、通信、數字電視等管線搬遷及配套設施改造的,專業公司應當根據規劃施工圖審查意見,開通綠色通道,簡化手續,優先改造。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對電梯安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負總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電梯企業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部門應當做好電梯安裝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監督和指導工作。
第十六條電梯井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分部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安裝電梯設備。
第十七條電梯安裝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和電梯企業實施工程質量竣工驗收,並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辦理監督檢驗手續。
第十八條申請安裝電梯的業主應當* * *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為電梯使用人管理電梯,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經營管理責任。
第十九條電梯工程安裝竣工並經監督檢查驗收合格後30日內,施工單位應當向電梯使用單位移交工程竣工驗收、電梯質量合格文件等相關技術資料,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並保存。
第二十條電梯使用人應當在電梯正式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向區行政審批部門申請電梯使用登記,領取並張貼《電梯使用標誌》。
電梯使用單位應當與具有相應資質的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簽訂合同,對電梯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電梯未經定期檢驗、檢驗不合格、未辦理使用登記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壹條相關業主應當為已通過規劃審查和質量安全告知備案的既有住宅安裝電梯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
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協調和保障施工現場的環境秩序。
第二十二條原用地範圍內的既有住宅區安裝電梯的,在不增加與電梯無關的建築功能和建築面積的情況下,無需辦理占地等相關手續。增加的面積不計入容積率,不再繳納地價,也不需要繳納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企業、電梯安裝企業和社會組織出資安裝電梯的,不改變原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三條現有住宅安裝電梯後新增的面積,在安裝電梯的約定範圍內,歸全體業主所有,不需要辦理不動產登記。相關房屋產權發生轉移的,受讓人應當自房屋轉移登記之日起,承擔並履行轉讓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其他縣區和開發區參照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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