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的房子怎麽辦?
今年年初,在哈爾濱工作了五年的楊國光通過公積金貸款買了壹套商品房。50平米的房子雖然小,但讓他覺得很滿足。那時候他還沒有考慮過房子70年後的命運。
4月,溫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引發全國關註,楊國光也不例外。溫州壹市民買了壹套二手房,但在辦理房產證時發現,自己買的房產?土地使用權到期,不能過戶。資料顯示,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20年,土地使用證已經過期。壹段時間,房子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如何續期,要不要還土地?價格等。,成了討論的焦點。
“不管20年還是70年,壹旦到期,妳買的房子會怎麽樣,妳該怎麽辦?”想到這裏,楊國光心中有些不安。咨詢律師後得知,我國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長期限是住宅用地70年。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歸業主所有。
溫州不是壹個獨特的案例。在國內,深圳、青島、重慶也存在類似問題。在青島,有的住宅土地使用權只有二三十年,有的已經到期。
有網民認為,土地使用權到期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應該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在法律的源頭上妥善解決。
研究續保的法律細節,是群眾的壹顆“定心丸”。
對大多數人來說,房子是壹個家庭最重要的財產。然而,土地使用期滿後如何續期,壹直是法律上的“模糊點”。
黑龍江溫明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文明表示,早在《物權法》立法時,70年後土地的處置就曾引起廣泛爭議。最後,《物權法》第149條規定,“居住建築?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但由於法律規定中缺乏細則,續租方式和交費標準不明確,公眾對房屋永久所有權的預期具有不確定性。
針對土地使用權到期,壹些城市在地方政府層面進行了探索,但缺乏頂層設計。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姜平表示,物權法自動續期是壹個重大問題,全國應該有壹個統壹的法律解釋。這個問題不能由地方政府來做,否則各地會出現不同的規定,容易導致更多的問題。
許多專家和網民對這壹保護產權的意見持積極看法,認為這是對民意的尊重和回應。作為我國首個以中央名義出臺的產權保護頂層設計,意見明確提出“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後續期限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期保護的良好穩定預期。"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表示,有永久財產者有恒心,《物權法》明確“自動續期”,而意見提出開展土地使用權續期法律安排研究,強調良好穩定預期。雖然沒有具體內容,但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制度的設計要朝著有利於財產保護的方向。
細則的制定也需要“以人為本”
業內專家建議,土地使用權續期不可避免,需要謹慎對待。壹方面,借助保護產權的意見,盡快將續延的詳細解釋提上日程,並給出具體的法律註腳,消除“模糊空間”。另壹方面,要以“以人為本”為基本原則做好頂層設計,增強公眾對國家相關制度的信心。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表示,土地使用權續期的關鍵是付款。如何續費?有償還是無償?有兩種方式:壹是免費,給業主;二是費改稅,不再收取出讓金,而是由取得永久居住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權利人向國家納稅。
"這些好處應該免費提供給所有者."黑龍江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曲文勇認為,購房者在購房時,房款已經包含了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合理部分,即取得了相當於永久使用權的部分。從這個角度來說,應該是惠民的,符合“對公民財產長期保護的良好穩定預期”的要求。
網民呼籲立法機關盡快對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如何續期做出詳細的司法解釋。建議的原則是自動免費續費,如果需要收費,應該是合理的。
多位專家表示,將壹次性繳納土地使用權費改為定期繳納低稅,也是自動續期的壹種探索方式。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07。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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