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講師管理辦法1
為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保證以教學為中心的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壹、本辦法所稱外聘教師是指受聘於我院承擔教學和科研任務的教師。
二、聘用人員的原則
因工作需要或個別專業某門課程缺少專職教師,人員不足的單位可申請聘請外聘教師;專職和超編單位原則上不得聘用外聘教師。
第三,外聘教師的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治學嚴謹,為人楷模,具有良好
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務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碩士以上學位;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所承擔課程的專業教育背景和專業水平。
4.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5、年齡壹般在65歲以下,身體健康。
四。外聘教師的聘用程序
1,教學部(系)申報,人事部審批。
2.教學部(系)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非高校教師不要求)、專業技術崗位資格證書等。證書復印件存檔(壹式兩份,用人單位壹份,人事部門壹份)。
3.擬聘用人員提交近期體檢表(以縣級以上醫院體檢為準)。
4.教學部(系)對擬聘外聘教師的專業能力進行考核。
5.考核合格者填寫《惠州學院外聘教師審批表》,由系(部)提交。
人事部門審核,主管院長批準。
6.人事部門與外聘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動詞 (verb的縮寫)外聘教師的待遇
外聘教師的待遇包括工資、假期慰問金和住房補貼。
我院離退休和再就業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有本市戶口的,不給予住房補貼。
節日慰問金和住房補貼只發放給在我院全職工作的外聘教師,兼職外聘教師不享受節日慰問金和住房補貼。
在我院全職工作的外聘教師不得在與我院類似的機構兼職。
(1)工資
外聘教師按以下方式之壹支付工資:1和2:
1.如果主要工作是我院青年教師的科研和指導,工作量不便測算的,工資按月發放:
①教授(含高正)4000元/月
②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3200元/月。
③講師(含同等職位或碩士)2300元/月。
(4)助教(含同等職位)1700元/月。
2.以教學為主要工作的人,按課時計酬:
①教授(含高正)100元/課時
②副教授(含同等職務或博士)85元/課時。
③講師(含同等職位或碩士)65元/課時。
(4)助教(含同等職位)50元/課時。
(2)住房補貼
1,教學(含高正)600元/月
2.副教授(含相當職務或博士)500元/月。
3.講師(含同等職位或碩士)300元/月。
4.助教及以下人員(含相當職務)200元/月
(3)節日慰問金
在工作中與員工享有同等待遇。已經是我院在職退休教師,不再贅述。
(四)緊缺專業教師,經院長辦公室批準,工資可上浮10-20%。
第六,就業時間
按學期聘用,壹般是每學期開學到放假前。
第壹學期:9月1至第二年65438+10月15;
第二學期:2月1至7月15。
如遇特殊情況,聘用時間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雇用人員的管理
1.根據學院員工人數決定員工人數。
2.受聘人員經學院人事處審核,主管院長批準,並在人事處簽訂聘用合同後方可上崗;未經批準,任何用人單位不得自行招用人員。
3.受聘人員由聘用單位管理。
4.員工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經用人單位考核,未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的,酌情降低工資或辭退。
5.聘用單位應在聘用期滿前壹個月對受聘人員進行考核,並將考核情況報人事部門。
6.受聘人員應在聘用期滿前十天到人事部領取離職通知。憑人事部開具的出院通知辦理出院手續後,由人事部通知財務部發放當月工資。
8.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學院有權解聘:
1,無法履行崗位職責;
2、損害學院的聲譽和利益;
3、弄虛作假、違法亂紀的;
4.其他不良行為。
九。補充條款
1.本辦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
2.如原學院章程與本文件不壹致,以本文件為準。
3.本辦法由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2
為建設壹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優化教師的學歷、職稱和素質結構,根據學院發展戰略,努力建設壹支專兼結合的雙師型教師隊伍,特制定外聘教師管理辦法如下:
壹,外聘教師的原則
外聘教師分為兼職教師和兼職教師兩類。
1.兼職教師是高校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教師常規管理。聘請兼職教師的主要目的是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或特殊專業需要。
2.兼職教師是師資力量不足的有效補充,需要完成安排的具體教學任務。聘請兼職教師主要是因為部分課程現有教師不能勝任,屬於階段性課程,課時量少。
二、外聘教師聘任的基本要求
1,認同白雲文化,熱愛職業教育;
2.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強烈的責任感;
3.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4.外聘教師主要面向具有豐富校外企業和社會實踐經驗的高校名師、專家、高級技師、能工巧匠和退休教授、副教授;個別急需專業也可考慮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副高級職稱(含高級技師)的高級人才;
5.兼職老師每周課時壹般是12?16課時,還有其他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指指導青年教師、指導專業教研活動、聽課評教等。,每月共8-10課時,由系(部、中心)指定。
6.兼職老師工作量不限。
第三,招聘、考核和錄用
1.外聘教師的申請經招聘處(部或中心)批準後,由人事部門招聘。
2.考核人事部門會同教務處、科室(科室、中心)進行面試,教務處會同科室(科室、中心)進行業務考核。
3.聘用面試、考核合格,批準聘用。兼職教師聘期為1-3年,兼職教師聘期壹般為0.5-1年。
4、系(部、中心)也可以按專科?532?結構需要自謀職業的,報教務處和人事處審核批準。
第四,外聘教師的管理
1.外聘教師接受學院及其院系(系、中心)的管理和領導。
2.外聘教師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
動詞 (verb的縮寫)處理
外聘教師的工資標準和其他待遇
(1)固定工資和其他工作量
兼職教師定固定工資,外加課時費;兼職老師沒有固定工資,只按課時收費;
②固定工資標準1500元/月;
(3)固定工資與其他工作量掛鉤,其他工作量由部門(科室或中心)指定並負責考核。其他工作量達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核減固定工資。
(2)課時費和其他福利
①課時費:教授120元/課時;副教授100元/班;博士生(講師)80元/課時;碩士生65元/班,其他職稱人員參照上述標準執行。課時費壹般按原課時計算,只考慮實驗(實訓)教學的教學系數,不考慮班級規模系數、重復(多頭)上課系數、職稱系數等因素。
享受帶薪休假(以固定工資為基礎,兼職教師不享受此待遇)、商業醫療保險、出差補貼(兼職教師不享受)、免費體檢(壹年壹次);
(3)提供免費住宿(廣州老師安排免費交通和午休床位);
(4)與專任教師壹樣,享受節日慰問金(品)和年度(學期)表彰獎勵。
六、工資和課時費支付方法
固定工資:考勤由部門(科室或中心)月底上報人事部,兼職教師其他工作量由部門(科室或中心)具體管理,每月考核。考核結果經教務處審核後,月底連同教學工作量壹起上報人事部,再上報財務部,由財務部在次月發放。
課時費:由系(部、中心)按月對專兼職教師的課堂教學工作量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教務處審核後,月底與專任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壹起上報人事部。人事部按標準班級單價計算的班費,經學院分配後由董事會收回;人事部根據教務處提供的核定的班費標準和課時(工作量)計算班費,並於次月上報財務部支付。
外聘講師管理辦法三
外聘教師是我院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充分發揮和調動外籍教師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保障正常的教學秩序,明確外籍教師的職責,建立壹支高水平、穩定的外籍教師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壹.資格
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敬業精神。
2.身體健康,精力充沛,能夠完成教學任務。
3.有壹定的教育教學經驗,熟悉職業教育的教學規律。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能夠勝任所教授的課程;具有中高級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可擔任專業教學或培訓課程),本領域高層次技術專家可放寬學歷要求。
5、按照我校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其他教學文件進行教學,遵守我校的教學管理規章制度。
第二,就業過程
1.各系根據教學安排的實際情況,在學期結束前兩周確定外聘教師下學期要承擔的課程,並報教務處審核備案。
2.各系負責通過試講、面試等方式初選符合我院外聘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的教師。,並對擬聘教師的資格和條件進行初步審查。各系(部)對申請人的基本資格進行審核:(1)外聘教師登記表(2)學歷證明(3)職稱證明(4)在讀研究生的學生證明(5)各類資格證明(6)身份證,以上證明需核實。各科(部)留存兩份,各科(部)留存壹份。
3.各系審核外教學歷和資格後,報教務處和主管院長批準,報學院批準。
4.對於學院批準的外聘和兼職教師,各院系應與其簽訂外聘教師協議,並向外聘教師說明學校的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和相應的獎懲措施,保證正常教學。
5.外聘教師前兩周的授課屬於試用期,各部門要及時了解外聘教師的授課情況。教學效果好的將正式錄用;教學效果差的,各部門要及時停止試用,另聘他人。
第三,外聘教師的管理方法
1.外聘教師由教務處和各教學部管理。
2.各系應根據學院統壹要求建立本系(部)外聘教師檔案數據庫,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聯系方式、原職稱、原職務、原工作單位、住址、可開設課程等。在我院連續任教的教師,每學期應有教師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分數。教務處匯總各科室教師檔案,建立全院外聘教師檔案。
3.教學部門要註意建立相對穩定的外聘教師隊伍。在我院連續受聘為外聘教師,教學成績優秀者,可在教務處備案,聘為長期客座教師。教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的外聘教師可報教務處特聘為我院客座講師或教授。
4.各院系每學期要召集外聘教師座談會,教務處每學期召開外聘教師工作會議,了解外聘教師教學情況,通報學校教學信息,總結外聘教師教學工作。
5.各部門具體負責外聘教師的日常管理。並做好與本部門其他部門及外聘教師的協調工作。
6.外聘教師的教學情況按照我院教學管理的相關文件進行監控和管理。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發生教學事故和教學失誤的外聘教師進行調整和處理。
7.對學生評教意見強烈、教學效果差、違紀嚴重的外聘教師,經教務處與各部門協商後調離教學崗位,並做好善後工作。
8.每學期結束時,各部門應填寫《外聘教師教學綜合評價表》壹式兩份(其中壹份送教務處備案)。
第四,外聘教師的職責
1,外聘教師要遵守我院的規章制度,做好教學組織工作,做到教書育人。
2.外聘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課程安排按時上下班,外聘教師的日常考勤由系和教務處負責。因有事或生病請假,必須按規定提前辦理轉學、休學手續。未經系和教務處批準,不得擅自更換教師或讓他人代課。
3、嚴格按照教學大綱和教學進度要求,認真備課,編寫所教課程的教學計劃和教學進度計劃,保證教學質量。學期結束時,必須完成學期教學計劃的85%。
4、認真進行課程指導,批改作業。教務處和各部門根據教學計劃的要求,隨機抽查並了解課程指導,批改作業並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審核。如發現未開展上述工作,學院應嚴格按照《教學事故和過錯預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5.外聘教師應在學期第壹周填寫教師的教學計劃並提交給系裏,系裏審核後存檔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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