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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證券交易所不披露真實的籌碼分布,或者持倉成本?

因為證券交易所不向公眾提供投資者的賬戶信息,所以各類軟件中的籌碼分布都是通過歷史交易計算出來的近似值。

假設籌碼的投擲概率與浮盈和持有時間有關,我們可以對壹定數量的投資組進行抽樣,得到這個投擲概率的函數,然後根據這個投擲概率,就可以確定日常交易中哪些舊籌碼被註銷,現在被新籌碼替代。?

我們把問題簡單說壹下:根據相當壹部分投資者的獲利回吐習慣,尤其是散戶,在10%-20%之間賣出股票最容易;對於主力來說,在利潤低於30%的情況下,很難賣出他的大部分倉位。

那麽,獲利15%的獲利盤對當天交易的貢獻要大於25%的獲利。這是壹種更精確的計算籌碼分布的方法。有時出於計算的考慮,可以用等投擲概率代替真實投擲概率統計,會導致壹定的誤差,但這種誤差是可以容忍的。

因為在實際的投資分析中,某個價位的籌碼多或少都不會影響最終的結論。

compass的CYQ推出後,國內幾乎所有軟件廠商都模仿了壹張芯片分布圖。有些做得很好,但有些算法誤差太大。建議這些軟件廠商修改壹下。

這種不準確的算法是將歷史交易按時間加權,時間越長,籌碼分布比例越低。表面上看起來可以得到非常類似於芯片分布的東西,實際上沒什麽用。因為每只股票的活躍度差異很大,人為確定歷史籌碼的揮發速度很難體現這種差異。

因為涉及商業機密,指南針芯片分發的算法暫時不能公開。這裏只能說壹些原則性的東西。希望讀者見諒。

點評:確實,我見過很多軟件,它的籌碼分配都是簡單的平均轉移。計算原理大致如下:第壹,所有籌碼之和應為100%或流通盤,籌碼分布是指每個價位分布多少籌碼;

然後,從特定日期開始計算每個價格的籌碼,並將它們相加,得到該價格的籌碼總數,直到籌碼達到100%或流通盤停止計數。

公式大致如下:

成本分布=前壹天的成本分布x(1-換手率)+當天的成本分布。

這種方式最大的問題是沒有考慮人的因素和時間因素。同樣100手的交易記錄,交易組中獲利較大的投資者肯定比獲利較少的多,長期持股的投資者肯定比短期持股的投資者更容易拋出,所以籌碼轉移肯定是壹個不均衡的過程。

在這裏,陳豪教授以壹個投擲概率將其壹筆帶過,但沒有詳細闡述,這可能被視為涉及商業秘密。我猜這個投擲概率應該是存在的。

如何區分莊家籌碼和散戶籌碼?我的觀點是這樣的。有兩個因素必須考慮。壹個是漲幅,壹個是換手率或者成交量。如果是放量做多,壹般應該是底部籌碼註銷(這部分是莊家的籌碼)。如果成交量減少,交易最多的應該是價格附近的散戶籌碼。

如果成交量滯漲,說明價格附近的機構籌碼倒掛...壹般來說,籌碼的轉移應該與波動和成交量有比例關系,這樣才能真實地反映籌碼分布的變化。

如果妳能坐在交易所的主機前,編個小程序把數據轉換,排列順序,畫個圖,就能把壹只股票的真實籌碼分布搞清楚。但是還有壹個問題,就是會有多個賬戶屬於同壹個人,如果他用自己的多個賬戶來折騰,也會讓分析師擔心。

以上內容摘自著名的阿拉伯古代文學作品《天方夜譚》。

真正的籌碼分布應該是這樣的(很簡單,但估計想的人不多):對於某個交易日的壹只股票,將該交易日賬戶中實際持有該股票的所有籌碼累加起來,按照原買入價格繪制在壹個以價格為縱軸的圖形上。

在無法坐在交易所主機前的情況下(別笑,有人可以坐,據我所知有幾個人有這個權利),我們只能根據公開市場數據(即每天的開盤、收盤、高、低、成交量、金額)來模擬(或猜測)籌碼分布。模擬的起點,我覺得壹般會從完美的周轉周期(vol,capital)開始(請註意這個完美的術語,是我今天在這裏提出來的,引文壹定要註明)。

壹個完美換手周期內的簡單籌碼分布與真正的籌碼分布相比,有幾個區別(也是壹些需要解決的難題):1,有的投資者買了股票後持有了幾年,有的做了超短裙,甚至T+0。

再論底層芯片被核銷最快:

只要股價上漲,散戶和機構都在賣,關鍵是比例不壹樣。如果是放量做多,壹般應該是底部的籌碼被核銷最快,因為這些籌碼獲利最多。

壹般在底部買入的人,在成交量高的時候會選擇獲利了結。這是對交易心態的預測。我們不必關註是不是制度的籌碼。我們只要知道,股價上漲的時候,壹般是底部籌碼轉的最多,成交量越大,轉的越快。這也是成交量不會上升的原因。

我們是否可以研究壹個價格-價格模型。目前的籌碼分布可以說是壹個價格-時間模型,即通過完美周轉期的時間因子來計算不同價位的交易量分布。我說的價格-價格模型,是指從歷史交易價格來考慮交易量的分布。

擴展數據:

證券交易,英文是指證券持有人按照交易規則將證券轉讓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證券交易是依法發行並由投資者認購的證券的交易,是具有財產價值的特定權利的交易,是標準化合約的交易。

證券交易的方式包括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信用交易和回購。證券交易形成的市場是證券的交易市場,即證券二級市場。

1,證券交易是壹種特殊的證券轉讓。

投資組合的轉移

是指證券持有人根據轉讓的意思和法定程序,將證券的所有權轉讓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其基本形式是證券交易。廣義的證券轉讓還包括將全部或部分證券權利轉讓給他人或根據特定法律事實設定證券質押的行為。

所謂根據特定法律事實的轉讓,包括因贈與、繼承、持有人合並而發生的證券權利的轉讓;所謂質押,就是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有價證券作為債務擔保的行為。

根據《證券法》第三十條規定,證券交易主要是指買賣證券,即根據轉讓證券權利的意思發生的轉讓行為。

2.證券交易是反映證券流動性的基本形式。

流動性是保證證券成為基本融資工具的基礎。證券發行後,證券成為投資者的投資對象和投資工具,賦予證券流動性和流動性,可以使證券投資者方便地進入或退出證券市場。

不同證券的流動性存在差異。股份公司依法發行上市的股份可以按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交易規則自由轉讓,發起人和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在法定期限內不能轉讓,影響了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動性。

3、證券的轉讓必須在證券交易所的幫助下完成。

證券交易所是依法設立的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包括進行集中交易的證券交易所和按照協議完成交易的無形交易場所。前者如國際著名的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中國的上交所、深交所也屬於集中交易場所。

後者如美國的NASTAQ和各國的場外交易場所,主要包括國內原有的STAQ和NET交易系統。

4.證券交易應當遵守相應的交易規則。

為了保證證券交易的安全和快速,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和發展,中國頒布和制定了壹系列法律法規。《證券法》是調整證券交易的專門法律,《公司法》也對股票和公司債券的轉讓作了原則性規定。合同法作為調整交易關系的壹般法律規範,同樣適用於證券交易關系的調整。

《民法通則》、《銀行法》、《保險法》、《刑法》等其他法律法規也直接或間接地規範證券交易關系。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自律規範也具有法律約束力。

交易形式

證券交易

壹般可分為兩種形式:壹種是上市交易,指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上市。獲準在證券交易所登記和交易的證券稱為上市證券;其證券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被稱為上市公司。另壹種形式是場外交易,即在證券櫃臺市場買賣公開發行但未達到上市標準的證券。

許多股份公司都發行了股票,但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在場外市場自由上市或交易。壹只股票要在場外市場上市或交易,必須按照壹定的條件和標準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才可以自由在場外市場上市或交易。上市股票條件惡化,達不到標準的,證券交易所可以暫停其上市資格。

期貨交易

廣義的期貨交易包括遠期交易,對應的是現貨交易。其特征在於:

1)期貨交易的對象不是證券本身,而是期貨合約,即在未來買入或賣出證券並進行交割的合約。期貨合同是由證券交易所制定的標準合同。根據期貨合約,壹方應當在交割期限內向持有期貨合約的另壹方交付期貨合約規定的金融資產。

2)期貨合約的期限通常較長,壹些金融資產的期貨合約期限可能長達幾個月甚至壹年。在合約期屆滿前,期貨合約持有人可以公開市場價格將合約出售給他人,並轉讓期貨合約項下的權利。因此,在合約期限到來之前,合約持有人可能會因為期貨合約的轉讓而發生壹些變化。

3)證券交易所制定標準期貨合約時,參考這些證券資產的當前市場價格。但是,證券資產的實物價格在期貨合約期限內會發生變化,但期貨價格可能接近證券資產交割時實物資產的市場價格。

由於期貨交易具有預交易、定期交割、價格獨立的特點,買賣雙方在達成證券期貨合約時無意實際交割證券資產,而是希望在買入期貨合約後的適當時機賣出,以謀取利益或減少損失,從而產生“多頭交易”和“空頭交易”。

長期交易和短期交易是基於對期貨價格走勢的不同判斷而分別命名的,但都屬於低買高賣來獲利的交易行為。

期貨合約到期前,有壹個交割期。在此期間,期貨合約持有人有權要求向他進行實物交割。為了維護信譽和交割安全,證券交易所會為此提供擔保,同時要求交割方交存待交割的證券或貨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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