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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海外賬戶已經註銷,身份證也過期了。怎麽恢復戶口補辦身份證?需要帶什麽證件?

華僑是中國公民,有權申請國內身份證。

2010-01-22 09:32:38

郭忠仁(作者單位:福州市僑辦)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壹步深入,祖國經濟實力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海外華人回國投資置業。海外華人在戶籍上定居並取得國內身份證的問題越來越受到海外華人的關註,而且日益強烈。尤其是福建等出國潮出現較早的地區,這個問題非常突出。在日常工作中,我不斷收到海外華人的請求,要求簡化定居手續,允許戶口和身份證被取消的海外華人恢復戶口,辦理國內身份證。然而,由於種種原因,這個問題壹直是壹個難點。本文擬就華僑回國定居的情況、華僑國內身份證的法律地位、簡化華僑定居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必然性進行探討,以推動廣大華僑極為關註的問題盡快得到解決。

1.華僑是中國公民,應該有出生身份證,有在中國定居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華僑是指定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的法律定義,毫無疑問,華僑作為中國公民,如果願意,應當享有與其他國內公民同等的在中國居住的權利。

持有戶籍,尤其是中國身份證,是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海外華人也是如此。但在計劃經濟下,必須實行滯後於中國現代化進程的戶籍管理制度,相關配套制度不健全。而出國的人,包括華僑,在國內是不能有戶籍和身份證的,事實上也不能享受公民待遇。原因如下:壹是時間長,辦理護照需要註銷戶口;第二,1990和2000年的第四次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註銷了很多不住在家鄉的人的戶口(即使是臨時出境旅遊的);第三,為了完成和做好計劃生育工作,避免計劃生育壹票否決,各地取消了出國出境人員的戶口,造成當地“非正常”人口的流失。由於種種原因,海外華人或華僑回國後很難辦理身份證,恢復戶籍。

作為中國公民,海外華人應該有自己的身份證件。取消定居國外的華僑身份證(戶口)的做法,顯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也是對華僑的歧視。2003年前後,很多地方辦理護照或者出國定居都不存在註銷戶口的問題。這是中國深入改革開放的體現,是步入正常法制軌道的體現。而對於海外華人,想要恢復戶籍或者辦理身份證,在辦理護照的時候就被註銷,身份證被收繳,卻被邊緣化了。各個部門設置了許多規定和許多關卡:這些華僑必須上交在國外合法居留的所有文件,包括護照和國外有效居留許可;還要遵守各種規定,否則無法回國定居,也不會辦理中國身份證。這種情況必須改變。

第二,華僑的國內身份證對僑務的意義和重要性。

在政治上,給予海外華人壹部分中國公民應有的公民權利——國內身份證,是黨在僑務上壹貫的“壹視同仁、不歧視”的最好體現。許多海外華人表示,只有想在偏遠地區服刑的罪犯才能有取消或轉移當地戶口的政策,而生活在海外的中國人在戶口上被視為罪犯。這如何體現壹個開放國家的政策?就我們基層僑務工作者而言,也覺得不發居民身份證是對華僑的政治歧視,違背了黨的“平等對待、不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的總方針,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不適應我國現代化進程的新形勢新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沒有居民身份證給海外華人在中國經商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隨著中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環境,許多海外華人出於各種原因在居住國和中國之間旅行,如投資、貿易、旅遊、探望父母和子女、祭奠祖先。許多海外華人在中國的時間往往不比在國外少。國內身份證為他們在國內投資、開立銀行賬戶、旅遊住宿、購房購物提供了護照無法提供的便利和方便。甚至提供了影響生活的條件。比如近兩年的高考,由於沒有身份證,不符合四部委規定的最近四年在境外居住滿兩年的華僑學生要求,壹些在國內學校就讀的高三學生既不能以華僑學生身份參加華僑港澳學生統壹考試,也不能以國內學生身份參加國內學生統壹高考。這些人別無選擇,只能放棄高考。這無疑會影響到他們的生活,甚至是海外華人家庭未來的生活狀態,以及對生活環境和地點的選擇。身份證對海外華人的重要性可見壹斑。

下面舉幾個實際例子來說明國內身份證和戶籍對海外華人的重要性,以及他們在國內辦理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例1:2007年5月,鄭博士作為“福建省緊缺人才”從日本回國,在福建省某部門下屬的某中心工作。2008年8月,鄭博士的妻子、在日本讀碩士的林女士帶著兒子回國定居。但在落戶的過程中,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困難:即使有出生證明,還是被要求做親子鑒定;因不符合回國定居條件,被非僑務部門認定為非華僑,不能以華僑條件落戶的;身份證無法辦理,兒子上學遇到了障礙;想買房,沒有身份證是不行的...因為和解的事,林女士精疲力竭,來我辦公室求助時淚流滿面。直到2009年8月,全家人找了壹年多單位,動用了壹切可用的“人脈資源”,才得以安頓下來。這還是引進人才遇到的問題,更別說其他想在自己國家定居的華僑了。

例2:高考被“拋棄”的海外華人考生。劉,2005年5月回國,當時是大二學生。她的母親趙女士放棄了在匈牙利的生意,在福州照顧女兒。2007年報名高考時,因為是華僑學生,達不到國家四部委規定的“最近四年在境外居住兩年”的要求,被迫放棄高考,又因為是參加考試的國內學生,沒有國內戶口和居民身份證,被迫放棄高考。

楊,2006年從阿根廷回國,2009年畢業於福州福清重點學校,省質檢考試640分。可以說他是壹個學習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生,但沒有國內戶口和身份證,既不能以華僑身份報考,也不能參加國內學生的高考。又壹次高考被“棄考”。高考“棄考”將直接影響他們的生活和對祖國的信心。

例3:祖籍福州閩侯縣的劉先生,1986出國美國,2005年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由於國內戶籍取消,中國駐美使領館辦理新的中國護照時,被告知國內沒有電腦戶籍記錄,無法辦理。5438年6月+2009年10月持中國大使館簽發的雙程旅行證回家探親。如果要恢復中國戶籍,取得居民身份證,被告知必須領取美國綠卡和使館簽發的雙程旅行證。劉先生的英語水平不足以成為美國公民,他在中國被“拒絕”。他只能成為無國籍的人。劉先生告訴我,使館雙程旅行證有效期為兩年,兩年後不再續簽。如果是那樣的話,連回老家看望父母親戚都不可能。

例4:旅居美國的華僑林先生計劃於2005年在福州成立壹家公司。他必須用外幣登記才能使用他的護照和綠卡。因為它的資金大部分來自於前幾年朋友在國內投資的股份,需要用人民幣換成外幣。中間各種限制不說了,個人在經濟上造成很大損失。借用別人的身份證進行登記,不僅違法,而且有風險。

從以上事例可以看出,華僑回國定居和索要居民身份證的正當訴求,不僅是華僑自身的重要事項,也是僑務工作必須解決的事項。從吸引華僑華人、依法維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適應新形勢創新工作局面的角度看,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第三,對海外華人回國定居設置條件和障礙,是壹種歧視。

在新的《華僑回國定居審批管理辦法》草案和現行《華僑回國定居管理條例》的實際操作中,對華僑回國定居有諸多限制。壹、“必須在境外連續居住滿三年且每年在境外停留時間不少於10個月的華僑”必須符合以下條件:結婚三年以上並與國內配偶團聚的;或年齡在16以下,且父親或母親長期居住在中國境內;60歲以上,本人或國內直系親屬能解決生活問題;在國內政府部門、縣級以上事業單位或者年納稅額30萬元以上的企業正式就業並連續工作滿三年;或在中國經商或投資三年以上;等壹下。不僅條件限制多,手續也很復雜。

在上述條件下,福州有300萬華僑。從2006年到2009年3月底,福州的海外華僑華人有266人,非常少。

毫無疑問,華僑在中國定居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在這個問題上設置各種壁壘顯然是違反相關法律的。在中國進壹步融入世界經濟的情況下,應貫徹中國* * *產黨成立之初提出的“壹視同仁”的僑務總方針,簡化現有必須申報戶口的制度下的手續。比如,對於在國內原居住地定居的華僑,可以直接到基層戶籍管理部門申報戶口、辦理中國居民身份證,等等。事實上,在福建省,非法居留海外的人回國後會在原居住地定居。長期以來,他們只能憑有關部門(如僑務部門)出具的證明落戶。

第四,壹些建議

1.回國定居要和辦理身份證區分開來。

華僑回國定居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國務院僑辦關於界定華僑、歸僑及其家屬身份的規定》,“回國定居”是指華僑放棄在原所在國的長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權,依法辦理回國定居手續。

國務院僑辦的上述文件是針對歸僑身份的。現在的情況是,很多海外華人在中國投資置業,但並沒有放棄在所在國的長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權。國內身份證對他們同樣重要。按照華僑是中國公民的法律定義,應該給這些華僑發放居民身份證,解決華僑在中國工作的問題。至於在中國的地址,可以以原居住地為準,也可以以購買地為準。

2.簡化華僑回原居住地定居和申領身份證的手續和限制。

在歷次人口普查和計劃生育控制過程中,以及前期辦理護照被註銷戶口、身份證被收繳的華僑,要求在原居住地(原籍)恢復戶口並辦理身份證的,有關部門應根據“華僑是中國公民”的基本法律界定,積極無條件辦理。不應該有任何限制或障礙。只有這樣,黨的僑務大政方針才能落到實處,華僑的民權才能真正得到體現。

對於想在國內其他地區落戶並辦理身份證的,可以按照國內公民遷戶口的相關規定辦理。已經在異地購房的,可以按照當地購房落戶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和身份證異地轉移。

3、“內”要不同。

在定居中國的問題上,中國人回國定居的政策應該和其他國家的人來中國定居的政策不壹樣。在某些國家,華僑可能要取得所在國國籍,在壹定時期和環境下成為非中國國籍的中國人的後裔。這些人無論怎麽換國籍,黃臉婆和皮膚都不會變。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快速發展,這些人中有許多人願意或實際上已經在中國定居。回國的中國人和來華定居的外國人在定居條件和程序上應該有所區別,適當放寬。對於不願意改變目前國籍但長期在中國居住的中國人,應該降低在中國發放長期居留許可(綠卡)的門檻。這樣有利於吸引海外華人中的中小資本,鞏固和加強海外華人的家園情結,在海外保持與中國的長期友好,統壹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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