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我懷疑曲江管委會的公信力,懷疑其對春林村拆遷宣傳的承諾是否會兌現。請不要急於評估妳的房子。

我懷疑曲江管委會的公信力,懷疑其對春林村拆遷宣傳的承諾是否會兌現。請不要急於評估妳的房子。

曲江新區近期仍沿用多年前的政策對所轄春林村進行拆遷改造,但村官為了自己的利益,違背村民意願簽訂拆遷方案,背叛了村民的利益。百姓敢怒不敢言。按照這個規劃,下轄的瓦胡同村人均70平米加30平米的商業面積,和航天開發的高旺堆村400平米的商業面積是沒有可比性的。問妳。30平米,1.54萬,醫保4萬多,養老保險和過渡費4萬多,剩余土地補償等,住合法嗎?

最佳答案

農村征地拆遷關系到每壹個村民的切身利益。針對部分農村地區暴力征地拆遷引發死傷等群體性事件,今年5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進壹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指出“征地前要及時公告征求群眾意見,群眾提出的合理訴求要妥善解決,不得強行實施征地。”“征地涉及農民房屋拆遷的,要先安置後拆遷,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發展問題,切實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城市房屋拆遷...必須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特別是被拆遷人的意見。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充分保障、未制定應急預案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今年9月18,《Xi晚報》指出,賠償低、賠償不公平的問題將得到解決。

目前,我國計劃對集體土地征收進行立法,Xi市曲江新區曲江街道辦事處東南的春林村在這種形勢下面臨征地拆遷:

第壹,曲江新區管委會在春林村的征地拆遷程序違法。

征地拆遷前,應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根據管理委員會的壹般做法,村“三委”和村民應

代表們聚在壹起開了壹個關於征地拆遷的會議。春林村代表是今年5438年6月+10月中旬簽的協議,但不能代表村民意見。第壹,國家和陜西省《村民委員會組織和選舉辦法》明確規定:“村民代表任期與村民委員會任期相同,可以連選連任。”也就是說,三年期滿後,要進行新的選舉。春林村村民代表未經村民選舉連任是違法的。二是村務監督委員會選舉辦法明確規定:“村務監督委員會從黨員和村民中直接選舉產生,不在村兩委任職的,選入村務監督委員會。”春林村的村務監督委員會也是由村領導任命的,沒有經過村民和黨員的民主選舉。監委主任是黨支部成員,另外兩個是以前村民代表,也是違法的。第三,黨支部書記現在已經70多歲了。由於黨員和群眾的巨大意見,他在2008年的選舉中失敗,並壹直擔任代理書記。春林村2400多人,耕地和宅基地2500多畝,8個村民小組。這麽大規模的自然村,基層組織建設是如此的不完整。曲江管委會不知道嗎?還是故意讓其隨波逐流,這樣的代表簽名能決定春林村2400多村民的命運嗎?

第二,曲江管委會的拆遷補償是全市最低的。

《Xi城中村改造管理辦法》明確指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人均建築原安置面積

不低於65平方米,並結合原有房產建築面積進行安置。隨著國家對農村拆遷的關註,Xi市各區在拆遷安置中盡力照顧被拆遷人的利益。

其中,Xi安西高新於2010年6月5日公告稱,長安區南新村被拆遷農村人口按家庭人數進行產權調換,自願購買5平方米經營用房,祖籍戶按家庭人數進行產權調換(見2010 15)未央區人均住房65平方米,人均經濟保障住房20雁塔區將置換張虎寨片區二層以下村民產權,人均不低於65平方米,每人給予10平方米的經營用房用於生產生活補助,二層以下祖籍戶產權按建築面積置換(雁塔區公告見2065年9月《Xi晚報》438+00)。對於經開區31拆遷村,“經開區經過深入調研和科學論證,將Xi市城中村改造最低標準提高到人均85平方米,其中20平方米作為商品房分配給每戶村民。”(2008年2月30日65438華商報報道城中村改造要把村民利益放在首位)。蓮湖區2009年底拆遷中堡子村,被拆遷人(村民和祖籍戶)全部換成兩層半。這裏不壹壹列舉了。全市的拆遷公告近幾年都有在《Xi晚報》上發布,有興趣的可以查閱壹下。但是,人均住房置換80平方米是基本趨勢。

曲江管委會補償標準已近十年,仍執行雁塔區90年代初的老標準:每戶村民30平方米,1.5萬元,祖居戶1.5平方米。村民654.38+0.5萬元由養老保險4.4萬元、醫療保險4萬元、居住場所5萬元、原村剩余土地7400元、村內公共事業及配套設施5000元、月過渡3600元組成。

曲江管委會的補償方案看似全面,實則不然。該方案對村民造成的危害是:

1.被拆遷人的居住條件沒有得到充分保障。城市其他地區人均80平米可以讓被拆遷居民有自己的房子,而曲江方案人均30平米讓大部分家庭無法解決子女婚房問題。按照壹家四口來算,120平米可以給兩個老人和壹個孩子提供結婚後住的房子,二胎結婚後還要重新買房。按照曲江地區現在的房價,8000元/平米。買壹套80平米的房子,至少需要60萬。

2.被拆遷人原來的生活水平下降了。他們賴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了,村民的生活環境和城市居民壹樣。菜,菜,水,電,氣,物業費,孩子幼兒園教育都需要現金支付。在市內其他區域,被拆遷人有商品房出租,可以用於生活補貼,曲江新區不給商品房。現在大學生找工作特別難。失去土地後,40-50歲文化程度低的村民會去打工,掙錢養家。誰在乎我們後來的生活?

3、養老和醫療保險是按月繳費,不是壹次繳費;再說了,被拆遷人年齡不壹樣,怎麽能出壹個標準呢?

4.村官和配套設施不壹樣怎麽會有補貼標準?

報紙宣傳是為了征求人們對拆遷補償方案的意見。曲江管委會有沒有公示近20個村的拆遷?不宣傳怎麽公平?

村民普遍認為國家要發展,我們支持;利民惠民是國家拆遷政策。將征收集體土地65438+萬元,400-500萬元拍賣給蓋樓。領導出了政績,拆遷後生活條件得不到充分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下降,讓老百姓壹貧如洗。這還是人民政府嗎?

對於已簽字的拆遷方案,95%以上的村民認為簽字無效,應立即公選產生村民代表和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或召開村民會議決定拆遷問題,充分表達民意,實現合法拆遷。第二,曲江管委會提高了補償標準,最低是按照瓦胡同村的拆遷標準,即每人70平米住房,30平米商品房。我們真的不明白,都在同壹個區域,曲江管委會拆遷,為什麽補償標準差別這麽大?

第三,曲江人民的冤屈無處舒展。

絕大多數村民準備拒絕在拆遷書上簽字,但又擔心成為“暴力拆遷”的受害者。Xi國家

國土資源局曲江新區分局《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安置方案告知書》最後壹條寫著,“村民如有異議,不影響征地拆遷安置工作。”曲江管委會負責征地,補償標準由曲江管委會制定,拆遷由曲江管委會實施。管委會是制定者、執行者、裁判者,擁有壹切權力。老百姓天然是弱勢群體,抵制不合理的拆遷標準會形成強拆。我們去哪裏報仇?誰負責我們?

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征地拆遷管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明確,各地要立即組織對所有征地拆遷項目進行壹次性全面排查清理,重點檢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遷行為是否規範、補償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策是否落實等情況,並限期整改,對發現的問題壹律排查清理。以停水、斷電、斷交等野蠻手段,強制搬遷,...對因工作不力造成征地拆遷惡性事件的,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擅自動用公安、警察參與強制征地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黨政領導的責任。

我們是* * *產黨領導的國家。在法制不斷加強的今天,我相信政府在春林村的征地拆遷中能夠做到合法、公開、公正、利民。這是2400多名村民的壹致呼聲和強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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