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對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的保護,有利於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有利於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促進法治;有利於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2.保護私有產權是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土壤和前提。只有承認和保護私有產權,非公有制經濟才能產生和發展。目前,私人財產有相當壹部分是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在生產經營中積累起來的,也是他們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不可缺少的。在憲法中進壹步加強對公民合法私有財產的保護,包括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和合法經營創造和取得的私有財產的保護,可以對鼓勵公民從事個體工商業和創業起到積極作用;可以讓現有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安心、大膽地從事經營和發展;也有利於引進和吸收境外資本,解除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後顧之憂。這對於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3.有利於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促進法治建設。歷史唯物主義告訴我們,無論哪個社會,人只有先解決了衣食住行等基本的物質生活問題,才能從事政治、科學、藝術、哲學和宗教活動。公民權利的實現也需要相應的物質基礎作為保障。壹方面,實現公民權利的物質基礎應由國家提供;另壹方面,公民的私有財產對公民權利的實現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公民權利中,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被稱為公民的三大權利。這三項權利相互關聯,密切相關。財產權是實現生命權和自由權的物質基礎。擁有私有財產意味著人們擁有實現其合法權利的物質條件。賦予個人私有財產權,是指個人有權依法支配自己的財產,可以用自己的勞動成果來保障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個人財產不會被他人非法侵占。沒有財產權作為基礎的生存權和自由權是不可想象的。不僅個人生存失去了物質條件,個人自由也失去了物質基礎。因此,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對於保障和實現公民權利具有重要作用。憲法規定,國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的壹個重要方面是規範和制約公共權力,保障公民權利的實現。私有財產為公民權利的實現提供了物質基礎,也使公民能夠用自己的權利來制約和監督公權力,從而促進法治。
4.有利於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人類社會的發展歷史表明,人類的進步和社會的發展必須激發個人的活力,發揮個人的創造力。財產權體現了對公民個人物質利益的保護和對公民追求個人物質利益的肯定,可以激勵人們追求和創造財富。“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如果對私有財產沒有強有力的保護,不能形成壹套完整的確認和保護個人財產權利的規則,個人對財產權利的實現和對自身利益的享有就會處於壹種不確定的狀態,這樣就不會形成所謂的永久生產,人們就很難有投資的信心、購買財產的欲望和創業的動力。保護私有財產有利於調動人們創造物質財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黨的十六大確立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提出“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保護私有財產,鼓勵個人合法勤勞致富,增加公民家庭財產,豐富人民生活,將有力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