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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農村拆遷房屋補償標準

法律主觀性:

1.房屋價值補償標準:這裏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征收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的補償,不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的同類市場價格,並邀請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裏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會根據年度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相應的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居民參考。例如,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每年都會發布石家莊拆遷區域住宅房源市場價格表,以響應三年大變樣的政策。如果妳不知道妳所在地區被拆遷房屋的價格,可以咨詢當地政府建設部門或者索要材料。對確定房屋價值的評估有異議的,可以復核評估。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審專家委員會申請重新評審。2.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具體數額和計算方法壹般已由各市確定。詳見各地發布的標準。筆者這裏列出的補償標準,是通過大規模搬遷穿越的方式計算出來的。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不需要支付臨時安置費。以石家莊為例(自行搬遷):2012搬遷費20元/m2,分兩次計算;臨時安置費(過渡費)按25元/m2計算,逾期在12個月以內的每月增加50%,預計不足24個月的從13個月起增加75%,逾期超過24個月的從第25個月起增加100%。三。因停產停業造成損失的賠償。這筆費用用於補償非住宅房屋的經營性用房。因為是個案,賠償標準無法統壹。壹般由征收相關各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四、補貼和獎勵性補貼包括困難補貼和統籌補貼。艱苦津貼是對貧困人口的補助,按照當地政府發放的標準確定;公攤補貼對所有被拆遷房屋的額外補貼也將發放公攤補貼標準。比如石家莊發布了石家莊市區被征收房屋基準補貼系數。獎勵是指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搬遷而支付給被拆遷人的額外補償。具體標準各地不壹樣,但費用不是強制性的,交不交要看當地政策。五、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搬遷房屋裝修補償也是雙方先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決定。家用電器的搬遷也參照上述辦法執行。但為了統壹方便,各縣市會根據市場價格發布具體補償標準,具體金額以發布時發布的補償標準為準。貨幣補償方式1。房屋價值補償的補償標準與產權調換相同,但增加了壹項:即計算補償時,將公攤補貼面積納入,價格壹並計算。二、臨時安置費、搬遷費參照上述標準,只支付12個月的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與產權調換搬遷費相同。三、對被拆遷人進行貨幣補償的其他補償項目,只要符合條件,還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拆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住房特殊化、家電搬遷等補償。1.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目前,集體土地征收的矛盾越來越突出。我國還沒有專門制定壹部關於集體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規範性法律法規。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標準仍散見於土地管理法和地方性法規中,但補償標準偏低,明顯不符合農村經濟發展實際。國家相關法律部門正在制定中,具體實施時間還不得而知。為方便拆遷工作,各縣市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了相應的補償標準。比如河北省就出臺了(2008)32號文件。農村征收拆遷包括農用地和宅基地,下面逐壹說明:2。農村宅基地房屋補償仍按現行法律法規進行補償,因為國家正在抓緊制定新的集體土地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標準,宅基地上的房屋僅作為附著物進行補償。相信新規出臺後,可能會充分參照國有土地和房屋的補償項目進行補償,我們再拭目以待。這裏我簡單估算壹下補償項目:1,宅基地補償費;2.房屋補償費和裝修費;3.安置費和搬遷費;4.困難補助和獎勵;5.房屋內各種家用電器的搬遷補償;6.非住宅房屋經營損失賠償等。農用地征收補償方法。土地補償費:計算方法:土地補償費標準為各政府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的各地區土地征收價格(面積價格)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積。未利用土地按面積價格的60%執行。河北省計件價格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征地區域實行計件價格的通知》。如果是根據國家項目需要征收,具體按照新出臺的政策執行。沒有出臺具體細則的,壹般按照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原則上20%歸村集體,80%歸承包方。2.安置補助費:該補償項目壹般與土地補償費合並,按國土資源部(2004)238號文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如果單獨計算,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是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4倍。這筆費用是專門用來補貼那些需要重新安置的人的。村集體組織負責被征地人員安置的,費用由村集體統壹使用和安置。3.青苗補償費或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按征地時當季農作物產值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也是由社區市政府發布,有具體的補償標準。以石家莊市為例,石家莊市政府以辦(2007)27號文發布了《關於征收石家莊市集體土地青苗及地上建築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其他市縣也有這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按照這個標準計算這兩項費用。需要註意的是,兩項費用均歸土地承包方或附著物所有權人所有,集體組織不能要求分割。

法律客觀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壹款至第三款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應當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補償費,安排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征用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並公布該地區的綜合地價確定。區域綜合地價的制定應當綜合考慮原土地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人口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調整或重新公布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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