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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周到宋代出現了樂律論。

六樂也叫六代樂舞。即雲門、仙池、邵、夏、商湯、吳,分別是原始氏族社會黃帝、帝堯、帝舜的歡樂。周代制定禮樂,六朝樂舞用於郊廟祭祀。雲門是祭天用的,大仙是祭地用的,大少是祭四地用的,大夏是祭山水用的,大煞是祭祖用的,大武是祭祖用的。

律律是十二法中的六法六法,律律也叫十二法。十二法門中的單數法位稱為法,又稱陽法;十二定律中的偶數位置叫陸,也叫陰陸。因為偶數的六個LV介於奇數的六定律之間,所以這六個LV也叫六間房;又由於金文(殷、鼎等器物鑄字)中“通”字的寫法與後世“祿”字的寫法相同,所以出現了六祿六通並存的局面。

中國傳統八音樂器的分類。西周時,根據八種制作樂器的材料將多種樂器合並的分類方法,稱為八音。金鈴,鈸,石磬,土磬,磬,皮鼓,豎琴,豎琴,木磬,磬,鈸,鈸。

轉音宮調是指宮調系統中的高度調節(宮調)轉換和調式(調音)轉換。禮記?《李雲》有:“五音六律十二管為宮。”即十二法以此為宮音,形成不同音高的音階。“輪轉相入宮”就是輪轉宮。旋轉宮殿指的是高度調節的轉換;音調調制指的是模式的轉換。

論三國魏的音樂美學。認為音樂只有形式美,如大小、簡約、高低、激烈的寂靜、放松的變化和對比;它並不表現人的思想、道德和悲喜交加的感情,人的感情是受客觀外界事物影響的。他說:“心對聲音有兩種叫法。”“聲音要以善惡為主,沒有悲喜;悲喜應隨情,不隨聲。”他否認音樂是人類精神的產物,否認音樂對人們思想的影響,這顯然是片面的。但他重視音樂的形式美和審美功能,表現人的自然氣質,反對儒家禮樂對人的束縛,把音樂作為名教的工具,都有積極的意義。它是中國古代音樂美學的重要著作。

燕樂二十八調是隋唐遼宋時期宮廷燕樂和民間流行音樂所使用的宮調。又稱流行樂二十八調,簡稱二十八調。歷史上對二十八調有兩種解釋。壹種解釋是隋唐燕樂四級(四種高音),每調七級(七調式)得二十八調;另壹種解釋是七個平均,每個平均四個音,得到二十八個音。由於相關理論的缺失,隋唐燕樂二十八調音位無法確定。

《樂書》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大型音樂百科全書。它最早編纂於宋神宗北部的熙寧、元豐年間(1068-1085),歷時近40年完成。最早出版於南宋寧宗慶元五年(1199)。這本書有200卷,分為兩部分。前部***95卷,摘錄《禮記》等10種經文,並加以解釋;後部分***105卷,包括音樂、樂器、聲樂、歌舞、百戲、儀式音樂,插圖540幅。書中有1124個條目,內容豐富,對流行音樂和胡音樂十分重視,保存了大量史料,至今仍有利用價值。

諸宮調起源於北宋時期的壹種大型說唱形式。由汴京(今開封)勾欄藝人、山西澤州(今晉城)孔三川所創。諸宮調表演了壹個情節復雜、說唱結合的長篇故事,與之配套的音樂是由各種宮調組成的多種曲式。壹首宮調構成壹首套曲,各種宮調的整體演奏由幾首不同宮調的套曲完成,體現了多調性的運用,因此得名各種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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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詩”不分,即文學與音樂息息相關。中國現存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中的詩歌都是用曲調為人們伴奏並口頭演唱的。這種傳統壹直延續下來,比如漢代的集成官詩叫“漢樂府”,唐詩宋詞當時也可以唱。即使在今天,也有流行音樂家為古詩作曲、演唱,如蘇軾描寫中秋節的《水調》、李白的《靜夜思》。

在中國古代,音樂家是被鄙視的,不像畫家,因為中國書畫聯系緊密,畫家屬於文人階層,在宋代甚至可以“以畫考官”(其實也是因為宋徽宗個人對繪畫的極端興趣)。樂師地位低下,只是貴族娛樂的“演員”。唐代著名的歌唱家李龜年也沒有政治地位。現在人們知道他,是因為他經常出現在唐詩中,受到人們的稱贊。

中國古代“士大夫”階層認為,壹個有修養的人應該精通“琴、棋、書畫”,所謂“琴”,就是流傳至今的古琴。但古琴只供文人獨享,不能向大眾演奏。古琴音量低,是唯壹地位高的樂器。

總結:中國古代樂理發展緩慢,在“正史”中的地位不高,沒有留下更多的文字資料。但是音樂和文學壹樣,是古代知識分子的必修課,在古代中國人的日常生活中無疑起著重要的作用。民謠充滿了豐富多彩的旋律。

夏商時期的音樂

夏商時期是奴隸制社會時期。根據古典文獻的記載,此時的樂舞已經逐漸脫離了原始氏族樂舞的特征,更多地被奴隸主占有。從內容上看,它們逐漸脫離了原始的圖騰崇拜,變成了對征服自然者的頌歌。如於霞治水惠民,於是出現了歌頌於霞的樂舞《大夏》。夏傑沒有辦法,商湯伐之,於是有了贊揚商湯伐桀的樂舞《大咪》。商朝巫術盛行,於是出現了專門祭祀的巫師。他們由奴隸主撫養,祭祀時跳舞唱歌,是最早以音樂為職業的人。奴隸主用樂舞祭祀皇帝和祖先,同時也用樂舞放縱自己。他們死後,要被樂師殉道。這種殘酷的殉道制度壹方面揭露了奴隸主的殘酷統治,客觀上反映了生產力較原始時代的進步,從而使音樂文化得以迅速發展。據史書記載,夏朝時,用鱷魚蓋鼓。在商代,已經出現了木腔蟒鼓、雙鳥饕餮銅鼓和制作精良的樺木犁石鍋。受青銅時代的影響,商代就出現了編鐘和鈸,且多為三件壹組。各種打擊樂器的出現,體現了樂器史上打擊樂器發展的特點。始於公元前五千多年的體鳴樂器陶魁,從當時的單音孔、雙音孔發展到五音孔,能發出十二個半音。根據陶勛的發音,作為中國民族音樂思維基礎的五聲音階出現在新石器時代晚期,而七聲音階至少出現在商殷時期。

西周東周時期的音樂

西周和東周是奴隸社會由盛轉衰的歷史時期,封建社會因素日益增多。西周時期,朝廷首先建立了完整的禮樂體系。在宴會和娛樂中不同職位的官員被要求有不同的職位和舞蹈隊。總結歷代的史詩樂舞,可以看到所謂的“樂舞六代”,即黃帝時代的雲門、堯時代的仙池、舜時代的邵、禹時代的大夏、商時代的大榭、周時代的大吳。周代也有采風察民情的制度。依托於此,大量的民歌得以保存,並在春秋時期被孔子刪除後,形成了中國第壹部詩歌總集——《詩經》。其中收錄了從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500多年間有關入樂的詩歌1 * * * 305首。《詩經》最精彩的部分是“風”。它們是十五大的歌,流傳在河南省周圍,包括附近幾個省。此外,還有文人創作的“雅”“雅”幾種體裁,以及史詩般的祭祀歌曲《頌》。根據傳世人物分析,《詩經》中的歌曲可以概括為十種音樂結構。作為歌曲結尾的高潮,出現了壹個特別的名字“鸞”。著名愛國詩人屈原在《詩經》成書前後,以《楚辭》為藍本編選了九首《楚辭》,具有濃郁的楚文化特色。至此,兩部音樂風格迥異的作品南北相得益彰。

周代民間音樂生活涉及社會生活的十多個方面,非常活躍。鐘子期知己的故事就從這個時候開始了。這體現了演奏技術、作曲技術和人們欣賞水平的提高。在古琴的演奏中,秦人也總結出“發自內心,才能對樂器有所回應”的心理感受。據記載,著名歌手秦青能“鳴樹止飛雲”。民謠歌手韓娥唱“三天停不下來。”。這些都是聲樂技術的高度成就。

周朝高度發達的音樂文化,也可以從1978年湖北省睢縣出土的古樂器上看出端倪。這座可以與埃及金字塔相媲美的地下音樂寶庫,提供了當時宮廷儀式和音樂體系的範本。這裏出土了八種124件樂器,按照周朝的“八音”樂器分類(金、石、絲、竹、玉、土、皮、木),幾乎各種樂器都有。其中最重要的六十四種編鐘樂器分上、中、下三層排列,總重量五千多公斤,總音域五個八度。由於這套編鐘具有商周編鐘壹鐘響兩次的特點,所以局部音區的十二個半音是完整的,可以在宮中旋轉,從而證實了先秦文獻中旋轉宮記錄的可靠性。曾侯乙墓的編鐘、盤器上也有銘文,是關於諸侯國間的樂法理論,反映了周代樂法的高度成就。到了周代,建立了十二法理論。五音(公、上、交、正、於)的名稱也已確立。這時,人們已經知道五度或七度音階是以宮音為主,宮音位置的變化稱為弓玄,這樣就可以達到調音的效果。《管子·元帝》中記載的“三分盈虧法”在法學上有突出的成就。即在宮音弦長的基礎上,增加三分之壹(益壹)得到宮音以下的純四度簽;從符號的弦長減去三分之壹(損失壹)得到符號以上的純五商;五聲音階中每個音的弦長可以通過進壹步計算得到。按此法計算出全八度十二個半音(十二律)的弦長,構成“三分盈虧律體系”。這種節奏是由自然的五度音程形成的,每次產生的音調略高於十二平均節奏的五度。導致十二次後得不到原節奏的高八度,造成所謂的“黃鈴不可復”,不便於宮內輪換。但這種充分體現單音節音樂旋律美的法制壹直延續至今。

秦漢音樂

秦漢時期開始出現“樂府”。它繼承了周代采集民歌的制度,對民間音樂進行采集、整理和變更,並在演出結束時,大量樂師在宴飲、郊祀、慶典上演奏。這些用來唱歌的歌詞,叫做樂府詩。樂府,後來引申指各種有音樂或無音樂的歌詞,甚至有些戲曲、七月都叫樂府。

漢代歌曲的主要形式是宋相鶴。從最初的“壹人唱,三人和”的清唱劇,逐漸發展為絲竹樂器伴奏的“和合大曲”,具有“華麗-傾向-混亂”的音樂結構,對隋唐歌舞大曲產生了重要影響。漢代,鼓樂興起於西北邊疆。它由不同的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組成,如橫吹、騎吹、黃門布道等。它們在馬背上或行進中演奏,用於軍樂禮儀、宮廷宴會和民間娛樂。今天存在的民間打擊樂,應該有漢代提倡的遺風。漢代也有“百戲”,是壹種集歌舞、雜技、角力(相撲)於壹體的節目。漢代法學的成就是方靜用三分盈虧法將八度分為六十律。雖然這個理論在音樂實踐中毫無意義,但卻體現了法律思維的精妙。理論上達到了五十三平均律的效果。

三國兩晉南北朝音樂

由宋相鶴發展而來的尚青音樂受到北方曹魏政權的重視,並設立了尚青部。金代之交的戰爭使尚青音樂流入南方,與南方的吳歌、戲曲融合。北魏時,這種南北融合的尚青音樂又回到了北方,成為流傳全國的壹種重要音樂。自漢代以來,隨著絲綢之路的暢通,西方國家的歌曲不斷傳入內地。北梁時,呂光將在隋唐燕樂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龜茲(今新疆庫車)音樂帶到了內地。這說明當時各族人民在音樂上的交流是非常普遍的。

此時,傳統音樂文化的代表樂器古琴已趨於成熟,主要表現在:漢代已有古琴專著《曹勤》解釋琴樂的稱謂。三國時期著名鋼琴家嵇康在《曹勤》壹書中記載:“徽為中山玉”。這說明當時的人已經知道了古琴徽上泛音的出現。當時,壹大批文人音樂家相繼出現,如嵇康、阮籍等,並出現了廣陵散(刺秦王)、曹、酒鬼等壹批著名曲目。

南北朝末期,還有壹種流行的歌舞劇,有故事線、角色和化妝表演,有唱有跳,還有伴奏和管弦樂伴奏。這已經是壹部小雛形的歌劇了。

這壹時期法學上的重要成就包括謝遜發現了金代管樂器的“孔正數”。南宋何承天用等差疊加法創造了壹個非常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法。他的努力初步解決了三分盈虧定律黃忠無法還原的問題。

隋唐音樂

隋唐時期,政權統壹,尤其是唐朝,政治穩定,經濟繁榮。統治者奉行開放政策,敢於吸收其他城市的文化。此外,魏晉以來孕育的各民族音樂文化的融合奠定了基礎,最終萌發了以歌舞音樂為主要標誌的音樂藝術全面發展的高峰。

唐代宮廷所欣賞的音樂稱為“燕樂”。隋唐時期的七步曲和九部曲都屬於燕樂。它們是各民族和壹些外國的民間音樂,主要有尚青音樂(漢族)、西涼音樂(今甘肅)、高昌音樂(今吐魯番)、龜茲音樂(今庫車)、郭康音樂(今俄羅斯撒馬爾罕)、安國音樂(今俄羅斯布哈拉)、天竺音樂(今印度)、高麗音樂(今朝鮮)。其中比較重要的是龜茲樂和西涼樂。燕樂也可分為作壁和貝利。根據白居易的詩《貝利》,左臂的表演水平高於貝利。

唐代流行的歌舞大曲是燕樂中的壹朵奇葩。它繼承了香河大曲的傳統,在九首樂曲中融合了各民族音樂的精華,形成了散序——中序或拍序——破或遍舞的結構形式。《焦芳錄》所載《唐大曲》有46首,其中《霓裳羽衣舞》因其出自著名帝王音樂家唐玄宗之手,風格典雅,為世人所稱道。著名詩人白居易寫了壹首生動的詩《衣羽舞歌》描述了這首大曲的表演過程。

唐代音樂文化的繁榮還表現在壹系列的音樂教育機構上,如教學作坊、梨園、大樂部、宣道部和專門教授幼兒的梨園等。這些機構通過嚴格的演奏考核,培養出了壹批又壹批才華橫溢的音樂人。唐詩,文學史上的壹絕,在當時是可以歡歌笑語的。那時候,藝妓們常常能很快唱出著名的詩歌;詩人入行後也以詩歌的受歡迎程度來衡量自己的寫作水平。琵琶是唐代樂隊的主要樂器之壹。它的形狀和今天的琵琶幾乎壹樣。現在的福建南曲和日本琵琶,在形制和演奏方法上還保留著唐琵琶的壹些特點。

受龜茲樂論的影響,唐代出現了燕樂的八十四調、二十八調樂論。到了唐代,曹柔還創立了減法記譜法的古琴記譜法,壹直沿用到現代。

歌曲音樂

宋代音樂文化的發展以市民音樂的繁榮為標誌,比隋唐時期更加深入。隨著城市商品經濟的繁榮,適應市民文化生活的遊樂園“瓦舍”和“勾欄”應運而生。在《瓦舍》、《勾欄》中,人們可以聽到唱、唱、唱、賺等藝術歌曲的演唱。妳還可以看到說唱音樂類型,如懸崖詞,陶珍,鼓詞,朱功調,以及雜劇和本元的表演。可以說是百花齊放。其中,纏結和纏結兩種音樂結構對後來的歌劇和器樂的音樂結構都有壹定的影響。而鼓詞則影響了後世的說唱音樂鼓詞。朱功調是這壹時期成熟的大型說唱流派。其中,唱功占了很重的分量。

宋代曲子音樂繼承了隋唐曲子詞發展的遺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這種長短句的歌唱文學體裁,可分為引、緩、近、拍、序等形式。在歌詞的手法上已經有了“傳播”、“減詞”、“偷聲”等。南宋時期,姜夔是著名的作詞家、音樂家,他不僅會作詞,還會根據歌詞譜曲。他有17首自導自演的歌曲和壹首鋼琴曲《古恨》,有著代代相傳的底層。這些作品大多表達了作者對祖國人民的關懷,描繪了壹種恬靜悲涼的意境,如慢揚州、宛西的梅嶺、杏花的應等等。宋代古琴音樂以郭楚望的名作《瀟湘雲水》開創了古琴流派。作品表現了作者熱愛祖國山河的興趣。在弓弦樂器的漫長發展中,宋代就出現了“馬尾辮與胡琴”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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