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現在的社會真的很安全!那些以前喊我是混混的人都去哪了?

現在的社會真的很安全!那些以前喊我是混混的人都去哪了?

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1.近年來,國家消滅了許多大大小小的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和黑惡勢力。好多人進去了,剩下的小魚小蝦都畏畏縮縮的。闖禍了,外面就不帥了。

2.現在治安好,得益於法律法規健全,處罰力度大。以打架為例,成本太高贏了監獄輸了醫院。至於聚眾鬥毆,成本太高。現在已經不像十年二十年前,小混混們囂張了。還有壹出戲《黑色風暴》要看,不是孫的《黑色風暴》。

3.那些混日子的高層早就被洗白了,做生意,但是很低調,用錢就能解決的事情沒必要動手。況且他們真的是總在外面的社會人,都是有困難上不了臺面的年輕追星族。

4.壹些社會人轉向了互聯網。通常,他們會進行直播。如果他們不喜歡,他們會對彼此大喊大叫。幾乎沒有私下訂婚。輸了不丟人!

小流氓往往來自不上學的學生。現在學校和家長管得嚴,很少有學生和外人鬼混。再說,他們現在能進什麽?

最重要的是國家強大,法制健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公安局

四十年前,我生活的環境和黑道二十年壹模壹樣。人們以拉幫結派、暴力為榮,以懂得公安和黑幫為榮。即使是今天,也經常有油膩的大叔坐在燒烤攤上吹噓“我跟XX玩的時候……”。其實那時候的人並不是真正的黑社會,只是群龍無首,混混,社會底層,地痞流氓,青春期的叛逆青年,僅此而已。穿著舊棉襖和大褲襠褲,口袋裏揣著壹把鐵鏈鎖、壹把三角刮刀、壹把螺絲刀、壹把菜刀和壹把火藥槍...不同意就動手,但基本都是窮人。

真正的黑人社會根本不存在。原因很簡單:不知道怎麽交易錢。那時候的混混頂多認識或者跟壹些公安有聯系,打架也只是有點偏。誰要是知道用官賺錢,用錢安排江湖,用錢買通權力欺負城市,那他還真不知道。官員基本都是有紀律的,沒人敢貪錢。

90年代和21世紀初,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讓曾經眉清目秀的混混明白了,開始放下刀槍賺錢。於是壹些人開始動腦子拉攏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勒索錢財,打壓異己,保護馬仔。這是黑人社會的雛形真正開始的時期。那些曾經混的很好,手裏有資本,背後有人的人,在真正的黑社會面前都不算什麽,於是都開始跟風找山頭,開始組建黑社會。

記得有壹次參加壹個宴會,幾個以前打架殺人的混混很囂張,吹噓自己砍了誰,打了哪個街坊,說自己是黑社會。在座的壹位資深律師突然問:“妳懂公檢法嗎?妳能處理傷害別人的事嗎?有打折嗎?妳有錢養活自己和弟弟嗎?”結果那幾個偽混混當時徹底羞愧了,沈默了。所以,在當時,黑社會的基本特征就是有官員保護,有錢人。

而現在,情況又變了。首先,國家的反腐運動導致從事權錢交易的官員被免職,而其他有權力的人也禁止他們與黑社會勾結。而那些當年的黑社會也知道,賺錢比砍人重要得多。與此同時,違法成本越來越高,且不說命案必破,天網系統和大數據監控讓殺人放火不可能不被抓,就算是打架也可能是打官司。在我市最近的掃黃行動中,操縱馬孜偷賣礦藏、包庇黑社會的省管幹部,在官方背景下橫行西部的流氓……都被抓起來洗廁所了。即使沒有犯罪,也不夠。我有個同事要麽是黑社會,要麽在黑社會投資了歌廳,這個也受到了處罰,錢退了,罰款了。所以歹徒們不聲不響地停了下來,除了嚇唬家人和路人,在國家機器面前就像糞土壹樣。而且各種關於紋身大漢金鏈子的自媒體段子,讓黑社的出現成了笑柄。所以現在誰是黑社會,他不是驕傲,而是害怕:“兄弟,妳能不能不要再傷害我了?”

以前在銀行、車站、醫院等公共場所都會發現打架事件。人與人之間有矛盾的時候,拼個妳死我活,誰也不讓誰。最近十年,打架的現象消失了。這和現在國家掃黑除惡有關系,現在國家法治比較完備,犯罪是要付出代價的。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馬路上、街道上的公共場合都有監控,做了壞事誰也逃不過。另外,現在生活條件好了,享受生活就沒必要鬧了。

首先,普通人是看不到黑社會的。黑社會不是像電影裏那樣在市場上打架收保護費。絕大多數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夥通過暴力手段壟斷了壹些行業,比如娛樂。物流、礦業、房地產等。通常,他們大多是禮貌的商人。至於他們的暴力手段。除非妳在相關行業,和他們有沖突,否則妳不會有機會遇到他們。

主要是除惡務盡,碩果累累。這股惡勢力有保護傘,不然不可能被那些小魚小蝦掀起波瀾。拔掉黑惡勢力的保護傘,就等於連根拔起了黑惡勢力的根,剩下的余孽就不敢輕舉妄動了。

法治完善了,治理手段提高了,社會經濟發展了,人民素質提高了,官僚主義整頓了,黑社會的土壤消失了。早期的都進去了,剩下的都被洗掉或者轉型了!沒有接班人,自然就消失了!

他們都被蟄了,因為風向、氣候、溫度都不適合他們,所以擁護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決策,掃黃打非,給這些小人作惡的機會,讓人民順利過上好日子,壹起過上富裕的生活。生產黨萬歲。

都籠罩在光環中

都去給房地產老板打工了!

  • 上一篇:八級工傷能賠多少?
  • 下一篇:項目經理如何保證項目質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