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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鎮廟會活動綜述

在鄉鎮開展寺廟活動,要加強對各教派正常宗教活動和傳統宗教活動的規範和管理,堅持嚴格把關。以下是我總結鄉鎮寺廟活動的範文。歡迎閱讀!

村鎮廟會活動概述(壹)

壹、基本信息

1.20XX年金達鎮有XX個僧尼,裏面XX個,外面XX個。“3.14”、“3.15”事件後,僧尼(在編人員29人,編外人員2人)被辭退,退休人數為XX人。XX人被逐出寺院,XX人死亡,有XX名僧尼,其中寺院為尼姑寺,XX人正在編制中;寺,寺為僧廟,在編有XX僧。

2.寺廟法制宣傳教育開展以來,金達鎮黨委、政府根據寺廟實際情況,聯合開展寺廟法制宣傳教育,平均每年壹個寺廟。寺內僧尼的交談率和參與率達到了,經歷寫了兩次,完成率達到了100%。

3.因部分寺民管委成員不遵守寺規,主動提出辭職申請,金達鎮黨委、政府聯合對寺民管委成員進行了四次調整,從根本上解決了寺民管委成員不團結的問題,將部分寺廟的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了我家鄉社會局勢的持續穩定。

4.自寺廟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開展以來,部分僧尼長期離開寺廟,未能遵守請假制度和寺廟相關規定。先後給予著名僧尼開除其寺籍的處分(其中人是本縣村民、居民,已按屬地管理原則全部移交原籍),已有1名尼姑出寺自動回關。

5.針對寺廟規章制度不統壹、不上墻的現象,金達鎮

經黨委、政府和駐寺工作組協商,從財政支出元為寺廟制定了寺廟規章制度、寺廟人民管理委員會成員職責等十項內容,並壹壹上墻。二、繼續開展寺廟法制宣傳教育,並在深度和廣度上下功夫。金達鎮黨委、政府聯合寺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結合拉薩“3.14”及事件違法違規的實際,以區委處理拉薩“3.14”的指示和決策部署為指導,深入開展寺廟法制宣傳教育。講座的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黨的惠農政策及區市黨委相關會議精神等。,深刻揭露了_ _團的政治反動性、宗教虛偽性和欺騙性,使僧尼深刻認識到中央對西藏的特殊政策和特殊關懷,自覺抵制_ _團的思想滲透;

2.《憲法》、《刑法》、《民族區域自治法》、《消防法》、《文物保護法》、《宗教事務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使僧尼認識到自己首先是中國人民的公民,然後才是僧尼,能夠深刻體會到“團結穩定是福,分裂動亂是禍”。

3.大力宣傳寺廟管理制度,使僧尼學習、理解、遵守寺廟的有關規定,使制度的執行轉化為僧尼的自覺行為,促進寺廟管理的法制化、規範化、制度化;

4.今年,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在中國* * *產黨的領導下,大力促發展、惠民生,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團結拼搏,呈現出人民當家作主、社會和諧穩定、文化繁榮、民族團結進步的良好局面,積極營造了熱烈喜慶的活動氛圍。

第三,要逐壹安排駐寺人員,及時了解僧尼的思想動態和行蹤。

鎮黨委、政府深入壹座寺廟,對僧尼逐壹進行摸底調查。壹是他們摸清了寺廟內外、待進寺廟、非法出入境或有違紀犯罪記錄等各類僧尼的個人基本信息,逐壹登記,做到情況清楚、底數清楚;二是掌握每個僧尼的思想狀況和現實表現;三是深挖與_ _集團有聯系的幕後策劃者、挑起事端的骨幹分子、藏身寺廟的犯罪分子和有前科的人;四是全面抓好寺廟僧尼“寺廟紀律”和“請假制度”的落實;五是認真核實寺廟僧尼總數,積極穩妥地做好部分寺廟擅自收留零散僧尼或退寺的教育說服工作;第六,找準寺內僧尼的癥結所在,全面剖析寺內突出的深層次問題。

第四,寺廟調查進壹步加強

鎮黨委、政府駐寺聯合工作組進壹步加強了對寺廟的排查。除了日常排查外,還加強了對僧尼在寺情況、寺內防火防盜措施、寺內內部矛盾糾紛隱患、敏感日、節假日要求僧尼取消休假制度執行情況的排查。同時,調查進壹步深化了寺廟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教育僧尼壹定要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堅決抵制_ _集團的思想滲透,堅決擁護黨和政府的領導,做壹個合格的守法公民!

五、寺廟在佛教活動期間的值班檢查。

當壹項佛教活動需要在我鎮所轄寺廟舉行時,為保證活動正常順利開展,鎮黨委、政府提前壹天組織鄉鎮幹部到寺廟檢查準備情況和安全防範措施。活動當天,他們還加入駐寺工作組和所轄派出所,在寺廟值班巡邏維護治安,檢查寺廟是否張貼反動標語、懸掛反動組織旗幟等異常情況,僧尼是否與群眾發生口角或群毆。直到活動結束,所有朝拜者離開,值班人員才全部離開。

六、采取多種形式和方式開展寺廟法制宣傳教育。

除了日常的宣傳教育,鎮黨委政府還加入了駐寺工作組,集中在寺內宣講。今年6月,為進壹步加強寺廟安全防範,鎮黨委、政府組織村幹部聯合工作組進駐壹座寺廟進行為期壹天的法制宣傳教育。這壹次,聯合工作組進駐寺內的工作人員全部與寺內僧尼同吃同住同學習,但都牢記維護穩定的第壹責任,在宣講過程中註意方式方法,盡量避免與僧尼發生可能的沖突或矛盾。宣講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時,在“3.28”等節日期間,組織寺廟僧尼觀看慶典晚會或愛國主義影片。通過節目和影片展示了繁榮昌盛的社會主義新西藏的嶄新形象和農牧民昂揚向上的進取精神,進壹步增強了僧尼的愛國愛黨愛社會愛寺廟意識,促使他們自覺站在反對分裂的統壹戰線上,自覺維護祖國和民族的團結。

七、切實解決寺廟中的壹些難點和熱點問題。

為真正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把黨的方針政策宣傳到千家萬戶,自治區黨委號召萬名幹部深入基層,傾聽農牧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鎮黨委、政府也積極響應,聯合駐寺工作組深入寺院,認真聽取僧尼在日常生活和佛事活動中遇到的困難或問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予以解決,讓僧尼深刻體會到祖國大家庭的溫暖,深刻體會到“團結穩定是福,分裂動蕩是禍”。

八。金達鎮棄清和尚與自退和尚的教育控制。根據這些人的實際情況,鎮黨委政府與村委會簽訂了管控責任書,同時在村級黨員中實行重點管控人員“壹崗壹人”黨員承諾制,既能實現重點人員管控到位,又能確保宣傳教育不流於形式。此外,在建黨6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際,鄉黨委,政府按照上級高舉旗幟,著眼大局的總要求,還突出了團結,鼓勁,昂揚的精神主題, 並堅持正面宣傳西藏,深入揭批清退僧尼,深入宣傳黨的強農惠農政策和《宗教事務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讓他們從心底裏知道黨的恩寵。 同時,堅持僧尼離休退休“八個壹”管控制度,逐壹落實管控措施,逐村、逐戶、逐戶開展管控工作,確保不留死角、盲區。目前國家保護的對象(即離休僧尼和退休僧尼)都在鄉轄區的控制範圍內。

寺廟的穩定直接關系到社會局勢的穩定。鎮黨委政府肩負著維護寺廟穩定的使命,對確保社會長治久安責無旁貸。下壹步,我們將繼續按照上級黨委、政府的要求,會同聯合法制宣傳工作組在寺廟做好寺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千方百計維護寺廟穩定,喜迎建黨紀念日和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

村鎮廟會活動概述之二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寺廟法制宣傳教育的統壹安排和部署。為進壹步深化和鞏固我鎮寺院法制宣傳教育成果,建立藏傳佛教寺院的長效管理和宗教領域的持續穩定,結合我鎮實際,對寺院法制教育工作開展如下:

壹、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精神,全面落實中辦36號和青辦19號文件,嚴格落實《關於海南州寺院社會管理工作任務分工的意見》和關於深入紮實開展藏傳佛教寺院法制宣傳教育的壹系列文件精神。

二、發展形勢

1,廣泛宣傳,深入了解

我的城鎮不時進入各種寺廟。向廣大僧人大力宣傳了在寺院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按照“劃清兩個界限,履行壹項責任”的原則和要求,深入開展寺廟法制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揭露批判_ _ _活動,牢牢把握“兩條底線”。切斷寺院和寺院_ _團的組織體系,清除非法僧尼,凈化僧尼隊伍。通過教育,使僧尼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和公民意識普遍提高,真正做到知法守法。通過教育整頓,使寺廟各項活動規範有序,加強寺廟管理委員會建設,使之成為政府放心、社會認可、僧尼認可、管理有力的管理機構。通過教育,絕大多數僧人法律意識提高,政治立場堅定,堅決維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我相信在法制教育的整體規劃下,寺院會延續正常的宗教秩序,對我們小鎮的穩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增強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自覺性,使他們成為政治上可靠、道德上服從、關鍵時刻能站在黨和人民壹邊、言出必行的宗教愛國者,加強寺院管理是當前不容忽視的重要任務。

第三,加強寺廟工作的領導機制

寺廟教育工作是維護穩定的壹個重要方面。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服從工作安排,把寺廟法制宣傳納入全年日常會議議程。全鎮上下團結壹心,緊密結合。為確保寺廟法治宣傳教育取得實效,鎮黨委、政府成立相關領導小組,嚴格履行應有職責。及時掌握僧尼的壹切思想動態,密切關註海外歸國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非法認定活佛、驅逐僧尼、遣返人員等高危人群,對重點人員進行有效監控。對可能發生事件的苗頭和問題早發現、早處置、早解決,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該鎮相關寺院領導幹部充分發揮領導、組織、落實寺院宗教長效機制建設的職能,定期或不定期走進寺院,了解僧尼的生活、學習、思想動態。堅持對探索建立長效機制進行指導和決策。同時,要深入寺院和僧尼中宣傳法制知識,對僧尼進行“四觀兩論”和國家的優秀政策教育,讓僧尼深刻體會到黨和國家的溫暖和關懷。

第四,深入揭露和批判反分裂鬥爭機制

在深入開展寺院法制宣傳教育的過程中,把揭露批判_ _群體作為教育的重要內容,貫穿宣傳教育的全過程。要深刻揭露和批判_ _ _ _ _的卑鄙手段和醜惡本質,使他在宗教上虛偽,在技術上欺騙,增強僧尼信教群眾維護法律尊嚴、民族團結、人民利益和祖國統壹的自覺性。

從源頭上完善管理措施,禁止非法出入境,加強對非法出入境僧尼的教育監管,嚴格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寺廟所在村(組)嚴格監督管理。第五,建章立制,強化寺廟屬地管理機制。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建章立制、規範有序”的要求,進壹步建立健全寺廟屬地管理制度、寺廟管理委員會職責、政治學習監督制度、寺廟財務、文物、社會治安、環境衛生、休假休假制度。寺廟遷建、維修、重建等宗教佛教活動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向宗教部門申報,經批準後方可進行。如發現先斬後奏現象,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並追究寺廟及寺廟管委會相關成員的責任。鎮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工作,班子成員協助。進壹步規範僧尼請假制度,嚴格按照制度辦理。嚴格監控出家僧尼的情況。同時,要抓緊做好拉薩被遣返人員和寺廟退養人員的返回、吸收和替換工作。

不及物動詞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機制

1.始終堅持宗教不幹涉行政、司法和教育,不幹涉和影響政權、國民教育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原則。

2.始終堅持“保護合法、制止合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宗教工作主旨,貫徹“劃清兩個界限、履行壹項責任”的方針原則和工作要求。

3.繼續貫徹《宗教事務條例》和《西藏自治區實施〈宗教事務條例〉辦法(試行)》,依法管理宗教事務,讓憲法和法律染進寺院,進僧尼頭腦。

4.加強對各教派正常宗教活動和傳統宗教活動的規範和管理,堅持從嚴控制。需要跨縣跨地區的正常宗教活動,須經自治區宗教局批準後方可開展,對非法和非傳統宗教活動要嚴厲打擊。

七、寺廟建立管理機制

切實加強行政管理,規範寺院僧尼管理。寺廟不得以寺廟編制未滿為由,隨意接納新進僧人入寺。鎮黨委、政府要遵循鎮內空廟數量清楚、底數輕的原則。寺廟編制未滿,需要吸收新僧人的,寺廟要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報告新僧人的情況。然後由鎮黨委、政府審核是否具備出家資格,並上報縣宗教事務部門,由相關部門研究審核。對因違反寺廟規定、世俗化、死亡等原因需要退休或註銷僧尼職業證書的註冊僧人,寺廟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告鎮黨委、政府。

八、和諧寺廟建設機制

社會和諧的主要部分是創建和諧寺院,深入寺院大力宣傳國家的大政方針,紮實推進我鎮和諧寺院創建工作。要努力解決寺廟出入、供電、供水、電話通訊等問題,加強寺廟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引導寺廟提高自給自足和自養能力。經常關心寺裏老和尚的生活狀況,為他們解決壹些實際困難。並認真落實對民管委成員的生活補貼政策,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體現黨和政府的關懷。

村鎮廟會活動概述(三)

今年以來,我鎮在縣統戰部、縣宗教局的領導下,圓滿完成了年初的各項目標任務,在創建和諧寺廟方面成績突出。為加強對我鎮轄區內寺廟的管理,我鎮不斷加強對寺廟僧尼的教育和管理,不斷強化寺廟僧尼的自我管理意識。壹是形成了廣大僧尼自制、立規、自管、自律的管理機制;二是進壹步豐富和完善各種寺廟管理規章制度,將制度的作用延伸到寺廟內部管理的各個方面;三是通過僧尼討論和上級指導,廣大僧尼加深了對建立各項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四是總結以往制定和實施相關法規制度的得失經驗,在制度制定上做到全面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五是明確了鎮政府的管理與寺廟內部管理的關系,把責任落實到人體操。

建立了“三個機制”,實現了“四個目標”和“壹個責任”,實行了管委會民主管理下的主任負責制。其他成員協助主任做好寺廟民主管理的“兩項工作”。在創建和諧寺廟工作中,我鎮狠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僧尼愛國守法、維護祖國統壹、反對民族分裂的思想認識;第二,認真解決寺廟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寺廟僧尼排憂解難;三是建立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機制;四是建立民主管理機制,制定人民管理委員會民主管理機制。

在實際工作中,要以維護社會穩定、促進信教群眾脫貧致富為立足點,認真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規,嚴格依法行政,消除民族歧視和傷害民族感情,維護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合法權益,促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高舉民族團結旗幟,維護人民利益、法律尊嚴、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在寺廟管理工作上,我鎮成立了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的寺廟管理領導小組,加強對寺廟的管理。二是明確鎮上分管寺廟工作的領導和壹名宗教官員。三是加強對寺廟僧尼的愛國主義和法律法規宣傳。20XX年以來,開展宣傳教育活動40余次,完善了寺廟僧尼管理制度。四、為加強寺廟文物管理,我鎮投資1.5萬元為王麗嘉寺安裝防盜門窗。第五,為了穩定寺裏的僧尼,我們鎮聯系有林業資源的村,為寺裏解決三車柴火。第六,為了信教群眾和王麗嘉寺僧人的交通安全,我鎮聯系有關方面,爭取20萬元修建王麗嘉寺公路。目前,該項目已經完成。第七,為解決王麗嘉寺危房重建,我鎮組織幹部職工向該寺捐款1.1.00萬元。第八,加強寺廟在重大節日和各種維穩敏感時期的值班安排。第九,為了加強寺廟的消防安全,我鎮還為寺廟配備了消防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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