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蕭淑珍:人情與規則

?蕭淑珍:人情與規則

請讓我從兩個生活片段說起,因為這些日常生活片段有著豐富的文化內涵,文化差異體現在壹些平常的生活細節中。

人情味

波士頓的壹家中國旅行社組織了去紐約和華盛頓的旅遊。我壹上車,中國人就熟悉了。“我的家鄉在哪裏?”“妳來美國多久了?”中國人沒有那麽多隱私觀念。這樣的話題壹旦打開,大家就沒有了距離,就像多年不見的老朋友重逢,壹路上都是熱鬧,壹段又壹段的旅程。

回程的時候,為了多賺點錢,旅行社請了壹些紐約的客人。美國人可能知道如何通過從中國旅行社坐車來省錢,幾個美國人在中國紐約上來了。這樣,中國前面的人和後面的美國人就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中國前面的人就像壹個煎鍋,裏面全是人。前排後排左右,壹起聊天。如果離得遠,妳說不清,聽不到,也享受不到說話的樂趣,就把頭和身體往過道裏靠。冷冷的,偶爾瞥見後面的美國人,都坐著不動,不著邊際,默默的看著中國前面的人,仿佛不明白為什麽中國的陌生人可以如此親近——這壹幕真的是中美文化的絕佳對比,也讓人立刻明白,美國人的自由是以孤獨為代價的。

在各種聚會上,包括日本和韓國在內的其他國家的孩子表現得很好。即使他們無事可做,也是百無聊賴地坐著,從不大喊大叫,到處亂跑。相反,中國的孩子即使老實乖巧,也會在人群中來回穿梭,玩得不亦樂乎。中國人出國旅遊,壹群人談笑風生,大聲喧嘩,也被視為“不文明”。

如果能從民族文化整體來看這個問題,中國人其實很委屈,不是因為中國有些人素質低,而是因為中國文化講究集體主義和集體主義。如果妳想讓壹群中國人大張旗鼓的不說話不嬉鬧,那是不可能的。外國人經常說,在我們國家,人們彬彬有禮,彬彬有禮,但人與人之間沒有中國人那麽親近,很難像中國人那樣交到真正的朋友。這給了我們理由。妳很難讓人們彼此如此親近,同時又讓外人覺得有禮貌。

規則和信任

在美國,有另外壹個場景,因為對比鮮明,讓我無法忘記。

在波士頓的壹條街上,有壹家美國超市,不到200米,就是中國超市。它專營壹些中國人和其他亞洲人愛吃愛用的東西。

我先去了美國超市。按照國內的慣例,我去了壹個類似於咨詢臺的地方,問這是不是存包處。說了半天,姑娘也沒明白。最後,我拿出包,她恍然大悟。她說不,不,請收下吧。實際上,她在那裏沖洗膠卷。我想,壹方面是因為我初來乍到,英語水平不足以表達清楚自己的想法;另壹方面,恐怕也和美國超市沒有這項服務有關系。那個女生根本沒有這個概念,那就更不好理解了。

美國的超市每周都會推出特價商品。人們在等待降價的時候,在店裏舉著海報,選擇自己看好很久的東西。我挑完東西付錢後,發現這家的意大利面比較便宜,就想回去買。我覺得我現在應該把買的東西存起來,但是那個女生還是說不要,就這樣,我拿著我買的東西,面條,還有收銀臺,心裏忐忑不安,生怕分不清哪些已經付了,哪些沒有付。我只是把通心粉放在收銀臺上,手裏拿著之前買的東西,眼睛盯著收銀臺,準備解釋。直到我付了錢走出來,也沒人問。

帶著被充分信任的感覺,我心情愉快地離開了超市。

走了不到200米,又去了中華超市。有了剛才的愉快經歷,我拿著東西直接進去了。沒想到,壹個黑人保安攔住了我,示意我先救人。突然,之前的快感突然消失了。

可能有些來自中國的人來美國也在超市拿東西,讓人不安;也許是因為中國人更了解中國人,需要防範入店行竊,所以即使中國人來到美國,他們仍然有中國人的管理思維和習慣。

超市是最生活的地方,購物是最常見的事情。因為這樣強烈的對比,讓我深刻理解了中西文化的差異。

信用和信任是相互依存的。沒有信用就沒有信任,也就沒有對個人的尊重,沒有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要求顧客先存包,是建立在大家都有偷竊嫌疑的前提下。剛開始心理上會覺得不舒服,但是時間長了,就會變得麻木。不守包,至少在形式上,給了人們不會去偷的信任,或者有相應的防範措施或法律準備,無論妳做什麽,在明確的規則下,給了個人高度的信任和自由。

孰優孰劣?

以上兩個故事看似毫無關聯,其實有著很深的關聯。

基督教哲學認為人有原罪,人性本惡,所以主張人受制度和法律的約束,有了好的制度,壞人就會做好事;沒有好的制度,好人就會做壞事。

中國人相信人性本善,通過道德教育,“人人皆可為堯舜”。制度不管用,再嚴格的制度也是人制定和執行的。如果人學得不好,制度和法律都只是壹紙空文。因此,中國人重視道德教育,以便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儒家是教人如何做壹個好人的學問。

認為人性本善,當然註重道德教育;認為人性本惡,當然講究控制和懲罰。雖然中國自古以來在各方面都制定了詳細的制度和法律,雖然西方宗教實際上起到了道德教育的作用,也就是說在社會管理中制度和教育都是同時進行的,但是中國無疑更重視道德教育,深入中國人骨髓的是道德觀念;西方更註重法律懲罰,深入西方人骨髓的是法律意識——對人性善惡的基本認識,這導致了兩種不同的社會制度和文化觀念。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在這兩種不同的制度下,個人所享有的自由和對自由的使用在性質上是截然不同的。

在人性惡的前提下,西方法律制度對人性“惡”的壹面做了大量的防範和遏制。當人性“善”的壹面得不到保障時,至少可以遏制“惡”的壹面。因為有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確認和保障,個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規則內,最大限度地享有來自國家和社會的信任,從而享有更多的自由。

然而,美國的法律已經滲透到日常生活的細節中,滲透和取代了道德、常識甚至生活習慣的領域和作用,涉及的範圍之廣令人咋舌。美國法律的籠統、瑣碎、復雜,有時會讓法律形同虛設,復雜到普通人根本看不懂,什麽事都要請教律師。所以全球80%的執業律師都在美國。亞裏士多德在《政治學》中說:“法律是沒有情感的智慧。”法律主宰社會,把人孤立成有禮貌的、自由的、孤獨的個體,法律成為冰冷的工具。

在人性本善的假設下,社會更重視個人的道德教育,而不是社會制度的建設,把社會的長治久安寄托在個人的修養上。另壹方面,在儒家看來,人們在執行規則時可以充分考慮到具體情況,這樣可以讓人感受到更多的溫暖。所以,在中國式的人類社會裏,人與人之間更親密。但是,人性遠沒有善惡那麽簡單。在了解人性善的基礎上,只註重“善”的培養,“惡”的壹面無法得到應有的遏制。

所以,壹方面,中國人處理事情是隨機而靈活的,在形式和細節上可以盡量擺脫承諾或規範的羈絆,但同時,由於中國文化中缺乏嚴格的法治,該做什麽和不該做什麽,缺乏明確的尺度,人們在錯誤的事情面前不會退縮,思維處於是非模糊的邊緣。這種靈活性很容易被培養成肆無忌憚和武斷的行為。此時,中國式的人類社會受到了最多的批判,那就是當人性“善”的壹面得不到保障的時候,“惡”的壹面就無法得到起碼的遏制。

《論語》指出:“道之以政,則刑之,民之以免。”:道德,禮義廉恥,合格。"也有古人說:"法律可以懲治人,但不能使人下賤;法律可以殺人,但不能使人仁慈。”沈從文也說:“法律重在使人不敢作惡,道德卻能使人樂於行善。”這些話也讓這兩種文化的優劣壹目了然。法律的冷酷和尖銳不能代替人性的柔軟和溫暖,繁瑣的規則勢必導致人性的僵化。總之,在法制社會,法治雖然使人僵化甚至冷漠,但也使人簡單輕松;在倫理社會中,人是靈活的、人道的,但也是狡猾的、復雜的。

我們壹定都向往生活在這樣的國家和社會:國家信任人民,人民信任國家,人民相互信任,生活自由簡單,生活溫馨幸福。

(摘自商務印書館《發現人性》壹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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