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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和校園欺淩壹樣嗎?

關於校園欺淩的定義,國外壹般認為主要有三個要素:壹是恃強欺弱,雙方實力存在差異;二是重復性,即重復實施;三是造成傷害。中國如何應對校園欺淩,如何定義校園欺淩?“在我國,是否構成校園欺淩,我認為要考慮以下四個要素:第壹,校園欺淩是指學生之間的行為;二是主觀上有故意,即故意或惡意欺負其他同學;三是借助身體、語言或網絡實施欺淩或侮辱行為;四是造成傷害。”佟麗華介紹。

就這四個要件而言,主觀故意有時很難判斷。學生通過物理手段、語言和互聯網進行的玩笑和惡作劇也可能對其他學生造成傷害。也就是說,同樣的行為和後果,有的可能是校園欺淩,有的可能是同學之間的玩笑或惡作劇。具體如何確定,還需要結合同學關系、雙方日常表現等綜合情況來做出判斷。

所以,這算欺負人嗎?誰來鑒定霸淩?學校認為“逗妳”不算欺負嗎?著名教育學者熊丙奇認為,調查和處理校園欺淩行為必須有法律程序,調查不應由學校行政部門主導。因為學校也是利益相關者,跟學校的聲譽“有關系”。所以很可能會被學校行政淡化甚至撤銷。校園欺淩涉嫌行為的調查處理應由學校的學生事務中心進行。學生事務中心成立了由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社會代表(社區代表、NPC代表)組成的調查委員會,進行獨立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召開聽證會,聽取學生答辯,根據調查結果做出相應的處罰,並告知學生如果不服處罰,

什麽是校園欺淩,它和校園暴力有什麽區別?

在了解校園欺淩和校園暴力的區別之前,我們先來了解幾個概念。

校園欺淩:欺淩是壹種不平等的行為。只有當攻擊者在身體、權力或社會地位上強於受害者時,攻擊才能被視為欺淩。校園欺淩可以是單挑,也可以是圍攻,即壹群人欺負某個人。

校園暴力:指發生在學校內部或校外附近場所的打架、侮辱、虐待等行為的事件,壹般包括學生暴力、教師暴力和校外暴力。

其實校園欺淩和校園暴力只有量的區別,沒有質的區別。

校園欺淩的主要表現是欺負弱小的同學,使受害者在精神和身體上都感到痛苦。校園欺淩通常具有反復性和持續性,而非單壹事件。校園欺淩不僅包括身體上的折磨,還包括不同待遇的軟暴力。比如:給同學起侮辱性的外號和罵,傳播受害者的負面謠言和八卦等等。相比前者,軟暴力對孩子的自尊心和人格傷害更大。

校園暴力並不局限於學校範圍,而是突發性的,性質上更為嚴重。

但無論是暴力還是欺淩,都會對受害者造成傷害,構成心理問題,影響健康,甚至影響人格發展。如:恐懼、抑郁、創傷後遺癥、焦慮、胃痛、吸毒、酗酒、自殘等。

校園欺淩主要包括哪些行為?

打人、掌摑、吞穢、脫衣等校園暴力事件頻發,往往因為能觸及社會關註的“痛點”,而在短時間內獲得大量關註和談論。但與校園暴力不同,校園欺淩往往沒有那麽血腥和刺眼。不僅是學校,基層教育行政部門和司法機關也往往認為沒有嚴重的肢體暴力,沒有打人,沒有重傷。所以校園霸淩被很多人簡單的認為是壹個普通的同學打架沖突,他往往對學生甚至家長的反應不夠重視。但是,必須承認,校園欺淩確實容易給受害者帶來嚴重的心理傷害,有些還造成了嚴重的後果。校園欺淩的主要行為可分為五個方面:責罵、毆打、破壞、恐嚇和傳播:

言語上:使用侮辱性綽號或侮辱性詞語,嘲笑諷刺(有了異樣的感覺),造謠誹謗他人,威脅、恐嚇、強迫他人做t a不願意做的事,勒索錢財,幹涉他人個人財產。

行為:故意忽視:在壹個群體中把妳當成壹個隱形人,或者在別人試圖和妳交流的時候打斷別人,糾集別人排擠妳,孤立妳。此外,暴力和身體攻擊是校園欺淩最常見的形式,但往往被認為是“孩子打架很正常。”

讓我們來看看美國衛生與人類服務部發布的校園欺淩的主要行為。其中,最常見的類型是語言和社交,昵稱、調侃、造謠或謊言位列前三。值得註意的是,這三種都是“軟暴力”,而掌摑、扇耳光等暴力行為僅占29.2%。

據統計,從2014到2015,媒體曝光的校園欺淩/暴力事件有43起。發生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以及欠發達的青海、廣西、雲南,從東北的遼寧到南方省份的海南。浙江大學“青少年攻擊性行為的社會心理學研究”調查顯示,49%的學生承認對其他同學有過不同程度的暴力行為,其中87%的學生遭受過其他同學不同程度的暴力。

如何建立有效的預防、調查、治療和應對機制

事實上,在中國,頻發的“校園欺淩”事件也引起了官方的重視。為了治理校園欺淩,今年5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發布了《關於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165438+10月,教育部發布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淩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將專項治理納入長效防治,提出了“中小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淩和暴力工作制度”“依法落實家長監護責任”等幾項要求。但如何在學校的日常管理中落實政策,司法機關、學校、家長和學生在應對“校園欺淩”危機中應該扮演什麽角色?

熊丙奇認為,預防和控制“校園欺淩”,建立和完善對校園欺淩行為的懲罰機制極為重要。沒有健全的懲罰和懲戒機制,就無法給學生最基本的法制教育。“歸根結底,治理校園欺淩,需要依法治理教育,特別是要明確法律在學校管理中的作用。教育管理部門、社會和司法機關也要明確各自的責任,堅持不越權、不缺位。針對不同的欺淩行為,只有綜合發揮教育、行政和司法的作用,才能有效保護學校經營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熊丙奇說。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童麗華也認為,應盡快建立有效的處理機制,包括學校和基層教育行政部門,處理校園欺淩、校園暴力和學生傷害事故。“無論是學生因玩笑、惡作劇受傷,還是校園欺淩、校園暴力事件,學校都應及時啟動相關應對機制,以及時、有效、專業的方式進行處理。包括中關村二小在內的很多學校都缺乏處理類似問題的經驗,缺乏有效的調查、處理和應對機制。”

此外,童麗華還為應對“校園欺淩”出謀劃策:無論何種校園傷害事故,及時、友好、妥善的處理是對孩子權益最好的保護。就加害人而言,家長要及時教育孩子,真誠地向受傷害的孩子道歉,反省並改正自己的錯誤;站在受害者的角度,鼓勵孩子勇敢面對,出現問題及時積極處理,避免久拖不決,矛盾升級給孩子帶來更大的傷害。

“從根本上說,我們應該優先考慮法律法規的建設。國家要通過調查研究,根據新問題及時提出新的法規,做到上下結合。美國中小學會嚴格遵守‘不容忍原則’,學生即使犯了壹些輕微的違規行為也會受到懲罰,家長也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其次,應對校園欺淩,要從家庭教育入手,對孩子進行家規教育,使家庭教育科學化,為孩子提供健康的成長環境;第三,要加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教育;另外我們的網遊,影視劇等。經常通過暴力和色情來吸引孩子的註意力,所以社會應該給孩子提供壹個更健康的成長環境。"在接受搜狐教育《智慧》采訪時,華中師範大學特聘教授陶宏開介紹。

校園“熊孩子”大多受家庭環境影響。

面對越來越多的校園欺淩事件,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為什麽會有這麽多“熊孩子”?

華中師範大學特聘教授陶宏開認為,第壹個問題是早期的家庭教育,父母過於註重對孩子的賞識教育,在這種教育下,孩子往往以自我為中心。父母過分誇獎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孩子,性格急躁脆弱,在學校遇到挫折後往往會有暴力傾向。此外,現代社會家庭關系的惡化和家庭暴力也會對孩子的成長產生很大的影響。

其次,社會風氣對孩子的影響也很關鍵。“現在的孩子大部分業余時間都在玩網絡遊戲,但遊戲中有太多的暴力傾向,電影、電視等影視作品中也有很多暴力、色情的內容,對孩子的性格會產生很大的影響。”陶宏開說,“另外,現在社會上的拜金主義對孩子也有影響,學生通過收保護費來獲得金錢的現象也很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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