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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廠需要建立哪些制度?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預防和減少事故,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XX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以及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編制。凡在公司管理範圍內從事安全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

第三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總經理為主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主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其項目經理為成員;各部門、分公司、項目經理部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的第壹責任人。安全生產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項目經理部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或安全領導管理機構。

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原則和目標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安全第壹,預防為主。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1)。“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2)“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動態管理原則和安全壹票否決制;(3)“四不放過”原則(不分析清楚事故原因,不教育廣大職工,不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不處理事故責任者不放過)。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工傷死亡和重傷,輕傷率≤2‰。

第四章管理者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七條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

2.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壹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問題,做出決策,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對公司安全生產實施動態管理,貫徹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考核,並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壹票否決制。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將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監督經費納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措施,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勵。

5.傷亡事故發生後,公司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研究制定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6.領導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建立和完善公司應急救援體系。

第十七條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遇有重大事故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責令違章人員撤離施工區域。發生嚴重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和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預防措施。

6、及時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技術和操作方法提供信息,協助項目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中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不安全情況,有權下令先停止生產並立即上報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第十八條技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項目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本工程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並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中,制定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其可行性和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和實施。

4、同時主持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及時解決實施中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防止施工中因化學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技術實施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從技術方面消除。

7.參與並配合工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和意見。

第十九條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對安全生產負責。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和違章作業。

2.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安全和所有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備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直接責任。

3.組織並督促技術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和簽字。在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的情況下,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帶領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操作,不蠻幹冒險,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操作,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有權拒絕不科學和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二十條機械管理員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壹”的思想,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所有機械設備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和保險裝置,落實“十不吊”[①]安全措施,確保安全運行和安全施工。

2、加強對機械操作人員的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安全技術培訓。學習機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達到要求。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經常檢查和保養電氣設備,做到帶病不運轉,保持完好清潔,提高機械利用率。

4、建立驗收交接制度,在組裝、拆除塔吊、井架等機械施工設備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組裝完畢後,組織相關保險驗收,試空運轉,達到完好,相互簽證後,方可交付使用。

5、機電設備要定人定機、定人員、定定額,上崗前檢查各部位,提前排除故障或隱患,不準他人使用,使用後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二十壹條質量檢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執行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結合項目特點,負責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施工現場的環境安全及所有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完整、有效,並負責監督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日常工作檢查,隨安全檢查隨時進行,並及時糾正工人的違章操作,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二十二條物資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壹”的思想,確保實現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物資供應,並對進場物資進行驗收。只有符合要求,才能提供使用。

2.定期檢查進入現場的防護設施,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遷就、不湊合,造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有利條件,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4.做好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前都要講解和提示安全註意事項。作業過程中應進行安全巡視,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應立即糾正。下班後要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做好每日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成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員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組成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向有關領導匯報。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和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隨時檢查安全。

6.發生工傷事故和未遂事故時,保護現場並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

第五章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二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其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寫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核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協助領導組織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進行培訓。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壹次安全生產和施工檢查,公司所有項目每半個月組織壹次安全生產檢查。

7、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遇有重大事故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責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發生嚴重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其管轄範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的事故隱患均由項目負責人組織被檢查單位進行整改,並按時限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進入施工現場對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應立即糾正。

10,參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簽署安全技術措施意見,編制人負責修改,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和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預防建議,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對事故進行統計和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五條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生產中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2.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編制和審查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應貫穿於每壹個環節,對確定的施工方案應檢查實施過程。如遇方案變更,應及時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執行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對於施工中涉及安全的技術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方案。

4.對於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技術問題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預防措施。

第二十六條機械設備部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機械、電氣、起重設備、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操作,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定期檢查,監督各種設備的維護保養管理。租賃機械設備時,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2、對新購的機械和大修、保養設備應嚴格檢查和驗收,新購的應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和出廠及合格證,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鑒定和驗收。

3、參與機械設備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4、制定各種機械的詳細操作規程,並組織操作人員認真學習。

第二十七條人事部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2.組織新轉崗和轉崗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核安全管理人員資格的人員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二十八條物資管理部門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1.所有涉及人身安全的材料設備,如機械設備、臨時用電設施等,必須按照國家、行業、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采購,並嚴格審查其產品的合格證材料。

2、施工現場購買的各種建築材料,應符合建設單位和當地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3.購買勞動防護用品時,應嚴格審查生產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

4.認真執行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的有關標準,管理好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工具,確保安全。

第二十九條財政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確保專款專用。

2、根據國家、地方和公司有關勞動防護用品的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核購買勞動防護用品的合法性,確保其符合標準。

3、協助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罰款獎勵手續。

第六章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安全會議制度

壹、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年召開壹次,由總經理主持,主要是學習貫徹上級文件,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分析當前安全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落實防範措施,決定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總結表彰去年的安全工作,計劃部署明年的安全工作。

二是公司機械設備部要總結匯報全年安全生產和設備管理、使用、維護情況,討論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預防工作。

三、各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每月不得少於壹次安全生產會議,總結當月安全生產情況,並部署下月工作。

四、各施工隊應認真組織安全會議,隊長在布置總結工作的同時,根據本隊生產工作的實際情況,進出安全註意事項和安全註意點,對生產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進行分析,提出解決處理意見。

第三十壹條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

新員工必須進行公司(公司)、施工現場(項目現場)、班組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才允許進入生產崗位。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少於12學時。

2、

3、特殊工種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起重機械操作;金屬焊接(氣割)操作;特殊作業,如建築物攀爬和架設。這些工作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和認證。

4.定期安全教育

項目經理部應組織各種形式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生產課堂、觀看視頻、圖片展覽等形式,力求生動活潑。

5、轉崗和復工安全教育

6.職業健康教育

7、工人應知應會考核。

第三十二條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嚴格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工程開工前,項目監理工程師將向負責人和參加施工的施工員進行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註意事項的交底。

2.各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員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向施工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督促班組長將交底內容落實到每壹個施工人員。

3、各級安全技術交底要履行簽字手續,交底內容要全面,並有針對性。

第三十三條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技術考試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提高安全生產的技術知識和素質以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保障員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人身危害和傷亡事故,對作業人員本人,特別是對他人和周圍設施安全有較大危害的作業。

3、在本制度中,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以下工作內容。

3.1電工操作(含發電配電電工、電氣設備安裝、運行、維護(維修)、試驗員);

3.2金屬焊接和切割作業(包括焊工和切割工);

3.3起重機械作業(包括起重機械司機、電纜工、信號指揮、安裝維修工);

3.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包括在企業內作業區和施工現場駕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員);

3.5登高架設作業(包括2m以上登高架設、拆除和維護);

3.6鍋爐操作(包括水質化驗、壓力鍋爐操作工、鍋爐質量化驗工);

3.7危險品操作。含有危險化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的保管員。;

3.8國家批準的其他業務。

4、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4.1必須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身體缺陷;

4.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認真負責,遵紀守法;

4.3根據崗位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地市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持證上崗;

5.凡需在公司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向市建委申報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時限進行培訓、復審。嚴禁無操作證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和復審,符合有關規定。

7、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和復審費用,由單位支付,因學員考試不合格需要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復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8.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按照“操作證”規定的作業內容進行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非特種作業人員違反規定從事特種作業。。

9.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應當妥善保管,不得塗改和轉借。

10,特種作業人員脫崗壹年以上,重新上崗時需要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只有通過考試後,他們才能上崗工作。

第三十四條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主要內容是檢查思想、制度、措施、隱患、教育、安全防護、機械設備、作業行為、傷亡事故處理等。

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以定期檢查為主,主要內容是查處機構違規行為,每半年組織壹次。項目經理部組織的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和自檢為主,以操作違章為主要內容,檢查次數每月不少於壹次。各級檢查要互相通報檢查情況,檢查結果將作為安全鑒定的主要依據。

各級檢查結束後,要全面系統地分析總結,對發現的問題制定限期整改措施,並將整改和復查情況及時反饋檢查部門。

第三十五條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統計和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受傷人員或相關人員應立即直接向項目部或分公司領導報告,項目部或分公司應在2小時內向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接到重傷、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由主管領導研究並采取進壹步措施。

4.對於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門應立即按制度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二)事故的簡要情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5.發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應保護事故現場,采取必要措施迅速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6、輕傷、重傷事故,由項目部或分公司負責人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對於死亡事故,公司將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7.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地的公司、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了解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8.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後,由事故多發項目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9.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失職或發生隱患、險情而不采取有效措施,或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和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門或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在傷亡事故調查處理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安全小組活動制度

1、班組長應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帶領安全班組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2、班前要對使用的機械、設備、防護用品和工作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3.組織安全小組活動,召開班前安全生產會,建立記錄臺帳,由運行班長每天記錄。

4、班組安全活動記錄,應統壹存放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5、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向項目部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6、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精神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本工種,不得擅自離崗。

7.禁止酒後上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不允許吸煙。

8.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操作的指令,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9.根據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建築工地時,妳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陡坡施工前壹定要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扔材料。

10、禁止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11.在施工現場,行走要註意安全,不要攀爬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

12、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示、安全標誌等。不得隨意拆除和移動。

第三十九條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本公司檔案室保存的檔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其他部門或個人查閱的,須經檔案室負責人或檔案形成部門領導批準,並限於室內閱覽。

因特殊需要批準借閱的檔案,借閱時間壹般為三周左右。如果到期後仍需使用,必須辦理續展手續。

借出的檔案不得轉借他人,不得隨意塗改、圈閱、批閱,不得打開,不得增刪檔案內容或汙損檔案。

外國單位或個人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的正式介紹信,寫明查閱檔案的目的。安全保衛部門查閱相關檔案前,必須征得公司領導的同意。

凡復制、摘抄檔案,必須經檔案室負責同誌批準。利用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或檔案室同意,不得公布檔案內容。

借閱檔案必須辦理借閱登記手續,並保證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電話檔案查詢僅限於壹般問題。檔案的保管必須規範、分類、標識清楚、便於查詢。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壹條公司下屬項目必須層層簽訂項目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雙方的責任範圍和權限,嚴格執行公司的安全方針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有關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相抵觸或抵觸時,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系統下發至公司各部室、分公司、項目管理部。

第四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如對本制度的制定有任何異議或建議,請傳真:XXXXXX。

或者郵箱:xxxxxxxx @ 163.com。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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