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如何開證明去公司上班

如何開證明去公司上班

單位的工作證明包括員工姓名;就業形式;工作期限;工作崗位;最高學歷;身體狀況;勞動報酬;證明錯誤的責任。最後簽名蓋章,寫下簽名日期。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先寫個工作證明,找到妳的人事部門蓋章。

工作證書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茲證明_ _ _ _ _ _ _ _是我公司的員工,在_ _ _ _ _ _ _擔任_ _ _ _ _ _ _職務。

到目前為止,我已經在我的單位工作_ _年了。

茲證明。

此證書僅用於證明我方員工的工作證明。

認證單位:

(蓋章)日期: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總結壹下,證明的內容包括員工身份信息、入職時間、工作部門、目前具體職位等。,並加蓋公章。企業在出具證明時,應保證證明內容符合客觀真實,不能弄虛作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 上一篇:如何控制風險,分享經驗
  • 下一篇:如何實現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