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其實對這個事件做了詳細的分析,也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對老人的處罰進行了判斷。老人因為對女孩家庭不滿,殺死了7歲的女兒。這種行為非常可恨,也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中的規定,可以知道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10年以上。但法定年齡限制是75周歲,對7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從輕處罰,所以可以暫緩對老年人的處罰。
事實上,根據法律規定,對於75歲以上老人的處罰是比較輕的,無論是因為無意還是故意殺人,對於75歲以上老人不適用死刑。所以就算老人殺了小女孩,最後的結果也只能判無期徒刑。但是,如果案件中出現“手段特別殘忍”的字眼,那麽這樣的老人是非常可恨和令人厭惡的,仍然面臨死刑。
根據相應的新聞報道可以了解到,老人用手掐死了小女孩,並開著自己的電動三輪車將小女孩的屍體扔進了壹棵小樹旁邊的垃圾坑裏。面對民警的詢問,他面紅耳赤,心怦怦直跳地撒謊,說明他看到小女孩被別人帶走了,所以老人不僅對民警撒謊,還想隱瞞自己的所作所為。而且根據村裏其他人的評論,可以看出老人的人品不太好,同時也發生了很多不好的事情,導致很多人對老人敬而遠之。反正小女孩已經死在這裏了,她的父母壹定很難過。希望老人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