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域發展的實際需要,按照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以提速增效為出發點,以審批管辦分離為基本思路,賦予保稅港區、嶗山區、城陽區的市級國土資源管理權限(以下簡稱“賦權”),加快形成權限清晰、分工合理、權責壹致、運行高效、實施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審批管理體制。二、基本原則
(壹)根據法律法規,可以放開。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最大限度地賦予保稅港區、嶗山區和城陽區權力,推動管理重心下移,形成事半功倍的管理格局,把放管和放管結合起來,放下權力和責任,做好監管和服務。
(二)分級管理,各司其職。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負責全局性和跨部門、跨區域重大事項的決策、協調和組織工作;研究制定政策和標準,加強監督、指導和評估。保稅港區、嶗山區、城陽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相關事項的組織實施,並接受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指導和監督。
(三)簡單高效、便民利民。把改革簡政放權和簡政增效、便民利民、監管有效結合起來,充分考慮群眾的方便和效率,切實把方便留給群眾。
(四)權責壹致,總體取得進展。在賦權的同時,要進壹步明確保稅港區管委會和嶗山區、城陽區政府的職責,切實做到權責對等,完善行政權力運行和監督機制,防止權責分離,確保各項工作總體平穩推進。三、主要內容
(1)賦權領域。保稅港區、嶗山區、城陽區所有區域。
(2)賦權問題。授予保稅港區4項市級國土資源管理權限,授予嶗山區、城陽區9項市級國土資源管理權限(詳見附件)。
(3)賦權方式。此次授予保稅港區、嶗山區、城陽區的行政權限,均為委托辦理。原屬於市政府的管理事項,由市政府委托保稅港區管委會和嶗山區、城陽區政府實施;原屬於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管理事項,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保稅港區、嶗山區、城陽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實施。
(4)責任主體。賦權部門要確保賦權到位,並承擔相應的指導和監督責任。承辦部門對委托範圍內的事項全面負責,對依法行使授權事項產生的錯誤和行政結果負責。授權後,原屬於市政府的職責分別由保稅港區管委會和嶗山區、城陽區政府承擔;原屬於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職責,分別由保稅港區、嶗山區、城陽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承擔。四。相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此次賦權是我市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重要舉措。賦權部門和承辦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明確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積極推進,務求實效。
(2)完善配套措施。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應當制定授權操作規程,擬定委托協議,做好指導和業務培訓工作。保稅港區、嶗山區、城陽區要主動作為,通力合作,盡快熟悉各項業務流程,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和管理制度,依法規範實施審批管理。
(三)落實工作責任。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要創新監管手段,做好賦權事項的監督管理工作。保稅港區、嶗山區、城陽區應當主動做好授權事項的信息公開、信訪接待、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工作。市審計局應當會同市編辦、市行政服務管理辦公室等部門,每年對授權區域的行政審批效能進行評估。市監察局要加強監督問責。
附件1
授予保稅港區市國土資源管理權限事項清單
附件2
分配給嶗山區和城陽區國土資源管理局的事項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