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充分認識首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善服務”改革的重要意義。
“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是國家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法治政府的壹場深刻革命。深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對於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就業創業、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具有重要意義。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立足首都城市的戰略定位要求,以精簡職能、轉變模式、治理環境、補齊短板、促進協調、惠及民生為重點,深入推進首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
二是繼續簡政放權,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能轉變
(壹)進壹步開展“權力瘦身”,完善庫存管理制度。
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減少市級職權,徹底釋放應該簡化的職權。進壹步推進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改革,確保下放審批權限落到實處;對長期未開展、不符合功能定位、涉及高能耗、高汙染的職業培訓,停止辦學審批。承擔中央授予北京市的職權,按照《關於做好北京市外國人工作許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範圍內實現外國人在華工作許可業務的統壹辦理;啟動試點地區服務窗口服務,推進相關業務屬地辦理。完善招聘會許可取消後的備案信息發布和統計制度。按照全市統壹部署,明確、統壹、規範區級“獨有”職權,及時公布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職權清單;並建立動態庫存管理機制,加強權責統壹。
(二)實施職業資格目錄制度,完善職業資格認定。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適時調整本市職業資格考試;現行有效職業資格清單管理及動態調整。凡國家取消或停止評價和缺乏法律法規依據的職業資格,堅決停止評價審查取證。嚴禁在清單外設置國家職業資格,清單內非準入類職業資格與就業創業掛鉤。禁止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變相開展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加強職業資格取消後的日常監督檢查,繼續做好“掛證”行為的查處工作,堅決防止已取消職業資格“死灰復燃”。按照國家職業資格評價向行業協會、學會轉移的要求,逐步將相關職業資格考試轉移到行業組織承辦;穩步推進行業組織有序承擔水平評價職業資格具體認定工作。
(3)完善市場主體登記,推進“多證合壹”改革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多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制度改革,不斷完善社會保險登記流程,通過信息共享平臺直接獲取工商部門推送的新登記企業信息,使用單位統壹社會信用代碼進行參保登記,並及時向工商部門反饋相關信息,實現雙向數據共享。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為單位標識,開展用人單位基礎信息庫建設,推進用人單位基礎信息集中統壹管理和* * *使用。
(四)進行全面清理,減輕企業負擔。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采取取消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為等措施減輕企業負擔。取消中介服務收費,推進電子政務平臺向企業和社會免費開放。進壹步清理和規範人才流動收費,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取消、停征和免征壹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規定,落實取消人事關系維護費和檔案費,規範人才招聘和評價收費,降低人才流動成本和企業用人成本。有效規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的收費行為,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
(五)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
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結合首都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需要,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關於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機構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 在破除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障礙和建立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機制方面加大創新力度,完善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激勵機制,激發專業技術人員的創新活力和創業熱情。 建立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在崗創業、在職創業、在企業掛職或參與項目合作、離崗創業的創新方式,在離崗創業時限、人事關系保留、崗位管理、聘用合同變更、聘用期限、考核、職稱評聘、工資待遇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和延續社會保障關系,為促進高校、科研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六)全面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公開。
堅持以《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實施意見》和《政務公開重點任務分工(2016-2020)》為指導,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為原則,加大推進人力社保政務公開力度,切實以公開促落實、促規範、促服務。以就業創業和社會保險為重點,做好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政策文件和解讀問答,更新服務指南,方便群眾辦事創業。擴大政務公開的公眾參與範圍,創新公眾參與方式,利用互聯網優勢,增強政務透明度,滿足公眾知情權需求,促進和保障公眾積極有效地參與人類社會保障政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提高人類社會保障行政管理水平。動態調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主動公開基本目錄,不斷提高主動公開規範化水平。
第三,進壹步創新監管方式,提高人力社保監管效率
(壹)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
深化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改革,完善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系統,簡化流程,推廣網上辦公,加強網絡招聘業務日常監管。堅持管理重心下移,不斷創新監管方式,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許可、監管、執法協調機制,會同相關部門聯合開展全市清理整頓專項行動,提高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效率和治理能力。繼續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探索人力資源服務業擴大開放的政策措施。根據全國人力資源市場條例頒布的進展情況,積極推進《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條例》的立法進程。加強標準化和信用體系建設,發布京津冀人力資源服務統壹地方標準,探索機構評級區域聯動評價機制。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主題創建,全面建立誠信電子檔案,構建誠信激勵和失信懲戒長效機制。
(二)加強對社保基金的智能監控
加強大數據在社保基金風險管理中的應用,全力推進社保與工商、稅務、公安、衛生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提高定期數據比對的質量和及時性,確保基金應收盡收,防止多次騙保。推進醫保智能監測,完善藥品監測平臺和數據監測指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醫療費用異常數據篩選機制,對協議管理的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醫療服務行為、醫保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測,加強關鍵指標監測數據分析,規範醫保服務行為,保障資金安全。繼續開展享受醫囑信息試點和擴大試點,有效控制參保人員跨醫院重復開藥等不合理就醫行為。進壹步優化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系統的應用,增強基金風險預警和防範功能,確保基金安全。
(三)推進勞動保障監察智能化
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推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隨機抽查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壹單兩庫壹細則”工作。建立市場主體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制定抽查管理制度,實行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制度。建立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市級聯動處理機制,實行“壹點舉報投訴,全市聯動受理”,實現跨區域勞動保障監察案件無障礙受理。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和《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辦法》要求,進壹步完善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和守法誠信評價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守法誠信等級評價活動,及時公布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加強與住建部門、公安、交通、水務、工會等部門的聯動,將建設領域違法失信企業納入工程建設領域“黑名單”,作為重點監控對象實施聯合懲戒,做到違法違規企業“壹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加強評比達標表彰監管
進壹步健全完善評比表彰制度,堅持嚴格管理,依法依規開展評比表彰活動。嚴格把握合理設置、註重實效的原則,兩級嚴格審批,加強統籌管理。對全市保留的評比表彰項目進行梳理,實行目錄清單管理。按照中央批準和我市保留的評比項目的名稱、周期和名額,組織開展各項評比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行。堅持評選條件、評選方式和評選結果向社會公開、公示,通過自下而上逐級民主推薦,主動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評選表彰活動的各個環節在陽光下進行。切實加強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監督檢查,針對擅自開發、濫發獎金、亂收費等重點難點問題,督促整改,維護評比表彰工作的嚴肅性,確保我市評比表彰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五)推進人力社保誠信監管體系建設。
創新管理方式,探索運用信用監管提高監管效率。建立勞動就業重點領域信用信息記錄,逐步建成覆蓋全市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加強社會保險領域信用監管,完善醫療服務機構信用管理制度,加大對協議管理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違規、欺詐、騙保等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建立健全職業資格證書等基礎信用信息數據庫和考試違紀違規人員數據庫,把守信用、守信用作為人才使用和管理的重要內容。研究制定《北京市聘用外國人單位信用體系管理辦法》,逐步建立外國人在華工作信用監管體系。建立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信用評價與提供政府補貼資金和社保基金支持、錄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掛鉤,實現守信者聯合激勵、失信者聯合懲戒。加快人力社保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完善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和報送系統,實現與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數據對接和雙向交換,全面加快人力社保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第四,不斷優化公共服務,提高人力社保服務質量。
優化和再造政府服務,提高服務效率。
進壹步簡化和優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業務辦理和公共服務流程,提高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放寬外籍高端人才許可條件,取消年齡、學歷、經歷限制;工作居住證不再作為引進留學人員的前置條件;用數據信息比對代替核對非京籍高校畢業生的報到證、成績單等證明材料;進壹步細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流程,規範服務行為;通過調整和優化政策措施,利用數據和信息比對,企業員工可以享受技能提升申請、審核和補貼資金發放的在線處理。探索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新機制,逐步建立各類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移交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強門戶網站建設,完善“全媒體”政府信息發布模式,積極拓展服務功能,促進“三微壹端”全面發展,關註民意,傾聽聲音,回應各方關切,為群眾提供便捷有效的就業、社保、人才服務,努力提高政府服務效率。
(2)進壹步開展減證便民活動。
按照市政府審改辦的統壹部署,清理規範人社領域各類證明,落實“減證便民”要求。進壹步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徹底清理並加強分析,凡憑有效證件、書面承諾或通過與相關職能部門信息共享實現聯網核查等方式能夠解決的證明材料,壹律取消。以窗口服務單位為重點,進壹步優化簡化業務流程,堅決取消缺證少印環節,整合功能相近或相似的證明,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增強群眾獲得感。
(3)繼續建設服務窗口單位。
加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層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推進服務設施標準化、手段信息化、隊伍專業化和社保經辦行為規範化,促進平臺整體建設協調發展。加強區級機關推進預約服務、微信服務、政策宣傳等信息化便民建設的力度;實行門診特殊疾病備案手續“壹站式”辦理。在人事考試、技能鑒定等服務大廳,推廣自助壹體機應用服務,創新服務方式;為高層次專家等人才開通“綠色通道”,提高精細化服務水平。完善12333等服務平臺的政策咨詢、信息查詢功能,滿足群眾多方面需求。深入開展優質服務窗口創建活動,進壹步落實《關於建立窗口單位作風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加強服務隊伍作風建設,樹立人力社保良好形象。
(4)加快推進“互聯網加人社”行動計劃
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快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互聯網+人社”2020行動計劃,充分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思維,夯實人力社保領域基礎支撐能力,創新管理服務手段,提升社會合作發展水平。進壹步完善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拓展功能;完成“北京掌上12333”建設,推進勞動爭議案件網上預約立案、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和報價網上查詢,進壹步豐富內容;推進“互聯網加檔案服務”建設,實現人事檔案業務網上辦理等公共服務功能;以“服務對象為中心”,大力推進“百姓就業超市”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建設,深入探索“互聯網加公共就業服務”模式,優化服務流程,以“優質、高效、便捷”為導向,為城鄉勞動者提供政策發布、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自主選擇的全程就業服務。推進社會保障卡建設,拓展社會保障卡的應用領域和服務功能;穩步實施異地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探索建立就業失業登記和社會保險登記數據比對制度,加強失業人員動態管理,不斷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完善數據資源管理系統,采集整合人力社保業務基礎數據信息,提高數據資源的壹致性和準確性;推進部門間數據資源共享,推進跨部門跨領域信息共享,加強部門間信息協作互認,變“人來回跑”為“部門協作”。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取得成效。
兩級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把深化“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壹把手親自抓,精心組織實施,壓實責任,確保改革措施取得實效,以實際成效取信於民。市級部門要加強對區級部門工作的指導和協調,尊重和支持基層發揮創新精神,因地制宜大膽探索。按照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的要求,做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善服務”改革涉及的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結合2018-2023五年期間地方性法規立法計劃的申報,適時做好地方性法規的修訂和立項工作。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形成合力,推動深化改革,註重總結推廣改革經驗,宣傳引導,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改革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