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通過詢問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或小區物業管理人、鄰居來確定;
二、請當地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確定;
三、在社區周圍的公告欄或社區顯著位置,在張貼的責任民警信息上看到;
4.撥打市民熱線12315進行咨詢;
第五,查戶口本(如果小區不是戶籍所在地,可以不查);
6.致電咨詢臺114查詢;
城市派出所、農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鐵路派出所、工礦派出所、治安派出所可根據地域、社情、人口等不同因素設置。派出所設所長、指導員(政委、指導員按地區行政級別)、註冊民警、內勤民警、輔警。大部分都有辦案民警和社區民警,有的還有巡邏民警。
派出所的職責概括起來就是:(1)管理戶口;向群眾宣傳法制,組織動員群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成立治安委員會;發現和掌握犯罪嫌疑人,教育改造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管理特種行業,維護公共秩序,預防治安災害事故。在工作中貫徹黨委領導下的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把治安管理與群眾安全防範緊密結合起來。
根據《派出所組織條例》:
第壹條為了加強社會治安,維護公共秩序,保護公共財產,保障公民權利,市、縣公安局可以在本轄區內設立公安派出所。
派出所是市、縣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機關。
第四條派出所設所長壹人,副所長壹至二人,人民警察若幹人。
派出所在市、縣公安局或公安局的直接領導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