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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政策三明市人才引進補貼

三明高層次人才安家補助

壹、補助對象

鋼鐵與裝備制造、新材料、文旅康養、特色現代農業等四大主導產業相關企業、中小學教育、醫療衛生領域引進並認定的A、B、C、D、E類高層次人才。

二、補助標準

鋼鐵與裝備制造、新材料、文旅康養、特色現代農業等四大主導產業相關企業、中小學教育、醫療衛生領域引進並認定的A、B、C、D、E類高層次人才,分別享受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安家補助。

三、申報材料

1.《三明市高層次人才及實用型人才安家補助申請表》;

2.各行業主管部門年度考核材料。

四、申請程序

申報。市直事業單位、市稅務局第壹稅務分局直接征管的企業、稅收涉及市縣兩級分成且市級稅收收入占比額較高的企業引進並認定的A、B、C、D、E類高層次人才向市人才服務窗口申請。

審核。市人才服務窗口初審提出意見後,報市人社局審核匯總並實地抽查,對符合條件的報市委人才辦審定並申請核撥經費。

公示。審定意見明確後,由市人才服務窗口將符合條件的對象在市人社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補助發放。

1.市人才服務窗口在收到補助資金壹個月內,對引進到企業並認定的A、B、C、D、E類高層次人才服務滿壹年,經行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的發放安家補助的10%;

2.對在我市連續服務滿兩年的,由行業主管部門對其業績、貢獻和成果等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的發放安家補助的40%;

3.對在我市連續服務滿三年的,由行業主管部門對其業績、貢獻和成果等以及所在企業3年內新增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平均增長率不低於10%進行考核,對考核合格的發放安家補助的全部剩余部分;未通過考核的不予發放。

4.對我市教育、醫療衛生領域的引進人才,三年內由主管部門按年度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安家補助分別按10%、40%、50%標準逐年發放。

五、辦理時限

市人才服務窗口在收到申報材料之日起至次月15日前完成初審並報市人社局;

市人社局自收到初審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提出經費申請。

市委人才辦審定意見明確後,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安家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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