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人”邁克爾·喬丹曾在1997~1998賽季中獲得3314萬美元的薪水,創造了NBA球員收入的神話。1999年前NBA球員平均年工資為263萬美元,2000年上漲到317萬美元,近幾年球員的工資水平穩中有升。今年5月下旬,NBA總裁斯特恩宣布,按照新的勞資合同,新合同期內,NBA球員的年收入將從現在的平均每人450萬美元漲到550萬美元,增加了100萬美元。目前,NBA球員中工資排名第壹的是森林狼隊主力凱文·加內特,年薪2800萬美元,其次是湖人隊的奧尼爾,年薪2650萬美元;以下依次是拉希德·華萊士年薪1699萬美元;安德裏安·米勒年薪1640萬美元,阿蘭·休斯頓年薪1594萬美元等等。
2002年6月,中國籃球隊員姚明加盟NBA休斯敦火箭隊,並簽下
NBA歷史上最高的狀元秀工資合同———4年1780萬美元。2003~2004賽季,姚明的收入為414.756萬美元,排在中鋒球員的第21位。2004年,姚明又與火箭隊簽下續約壹年、年薪560萬美元的合同。這樣,在2005~2006賽季,姚明的收入將是560萬美元。有分析人士認為,以目前姚明的場上表現看,他在NBA可謂“錢”途無量,獲得年薪近2000萬美元的大合同的可能性非常大。
喬丹是運動員稅納稅第壹人壹般人都對球員的高收入津津樂道,而美國聯邦稅務局和州稅務局則更關心他們的收入,當然包括其納稅情況。NBA球員除了像壹般美國人壹樣繳納個人所得稅外,還要向相應的州政府繳納運動員稅。
所謂“運動員稅”,實質上是州個人所得稅,即各州政府針對非本州居民職業運動員在本州聯賽中所得而征收的個人所得稅,該稅主要針對四大聯賽。美國著名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是運動員稅的第壹個“受害者”。
1991年美國NBA總決賽中,芝加哥公牛隊和洛杉磯湖人隊相遇,爭奪聯賽總冠軍,邁克爾·喬丹是芝加哥公牛隊的靈魂人物,也是當時世界上最偉大的籃球運動員,決賽結果是芝加哥公牛隊打敗了洛杉磯湖人隊,奪得了總冠軍。此時,加利福尼亞州政府作出了壹個令職業運動員震驚的決定:對邁克爾·喬丹征收個人所得稅。按照該州個人所得稅稅法,算出喬丹在加州參加聯賽所獲得的收入,然後對這部分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由於此稅起初只是針對喬丹這樣頂尖級職業運動員征收的,所以公眾隊稱其為運動員稅。
加州政府開了先河,其他州也不甘落後,紛紛跟進。第二年NBA聯賽時,伊利諾伊州政府為“報復”加州政府針對邁克爾·喬丹征收運動員稅的行為,宣布對來自加州的運動員征收此稅。其他州見有利可圖,也紛紛宣布征收運動員稅。目前,美國有24個州至少擁有壹支四大聯賽的球隊,其中20個州征收運動員稅。得克薩斯、佛羅裏達、田納西和華盛頓4個州沒有開征州個人所得稅,所以不征運動員稅。另外的26個州雖然沒有四大聯賽球隊,但也對其他州職業運動員征收運動員稅。由於各種原因,目前運動員稅也僅限於橄欖球聯賽、籃球聯賽、棒球聯賽和曲棍球聯賽這四大運動項目,像高爾夫聯賽、拳擊賽、網球聯賽、全國女子籃球聯賽等則不征收運動員稅。
姚明也要繳運動員稅為什麽各州政府盯上了這些職業運動員呢?主要原因有三個:壹是這些職業運動員是高收入者。據統計,目前約有3600名職業運動員效力於美國四大聯賽,這些運動員2004年總收入合計850億美元,人均年收入230萬美元,遠遠高於美國人均年收入水平,這不能不引起稅務部門的註意。況且職業運動員薪金公開,比賽有計劃,有時間表,比較容易征稅。二是美國各州法律規定,居民只能在其常住地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在非常住地壹般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此對非本州職業運動員征收運動員稅,既能增加州政府的稅收收入,又不會在政治上產生負面影響,不會影響政客拉選票,州政府何樂而不為呢?三是從經濟學角度分析,職業運動員供給彈性特別小,運動員很難自己決定自己的比賽行程,什麽時候、在什麽地方打球,基本上都是預先計劃好的。運動員壹般只能按照計劃表比賽,對於比賽所在地州政府征收的運動員稅,只能忍氣吞聲。
運動員稅的計算方法是,壹般先根據某運動員的年收入和年工作日數,求出每日薪金數,再計算出該運動員在某壹非居住地所在州的工作天數,然後兩者相乘,便得到應納稅所得額。例如,壹支NBA籃球隊每年壹般要打10場季前賽和82場常規賽,另外大約要額外花費13天時間用於到州外比賽行程中。這樣壹名
NBA運動員壹年就有105天工作日。
如果他的年薪是100萬美元,那日薪便是9524美元。某個州只要弄清楚運動員在該州的比賽天數,用天數乘以日薪,便得到該運動員的應納稅所得額。然後再根據本州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如2004年,舊金山巨人棒球隊的著名運動員伯瑞·邦德繳納了18003美元運動員稅,紐約揚基隊的著名運動員儒哲古茲繳納了14771美元。
來自中國的姚明自然也不例外。2004~2005賽季姚明的年收入約為445萬美元,如果他的年工作日也是105天,那麽其日薪為42381美元。本賽季中,姚明所在的火箭隊在密歇根州底特律市比賽壹天,那麽密歇根州依據本州的個人所得稅稅率4.4%,對其征收運動員稅1865美元;在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市比賽壹天,則要按伊州3%的稅率向伊州政府繳納1271美元的運動員稅。
運動員稅可申請扣除職業運動員在非居住州繳納運動員稅後,回到自己居住地所在州,還要繳納居住地所在州的個人所得稅,這就可能產生雙重征稅問題。怎麽避免雙重征稅呢?除了免征運動員稅的4個州外,有些州相互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議,給予對方運動員同等稅收待遇。例如,休斯頓太空棒球隊的奧克泰維·杜臺,居住地是得克薩斯州,該州沒有開征個人所得稅。奧克泰維·杜臺2004年年收入280萬美元,在有運動員稅的州打比賽71場次,其中10場在伊利諾伊州。根據伊州稅法規定,由於得克薩斯州對其他州的運動員不征收運動員稅,因此伊州也對他免征運動員稅,而其余61場比賽,他***繳納運動員稅58899美元,平均每場966美元,其中在加州打了10場比賽,繳納了14311美元。
目前各州更為普遍的做法是,職業運動員在計算繳納本州個人所得稅時,允許其對在外州繳納的運動員稅進行稅收扣除,但不能超過州外所得稅稅款扣除限額。扣除限額壹般是依據本州所得稅法有關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最特殊的州是伊利諾伊州,該州不允許任何稅收扣除。例如芝加哥公牛隊某職業運動員年薪100萬美元,壹年中105個比賽工作日,其中有5個工作日在加利福尼亞州,在加州運動員稅的應稅收入為47620美元,加州稅率9.3%,應納稅4429美元。而回到伊州後,仍要按照3%的稅率,就這筆47620美元的收入納稅1429美元。
運動員稅不是好的稅收政策,各州征收運動員稅已近15個年頭,個人所得稅稅率越高的州,獲得的稅收利益越大。如加州***有14支球隊加盟四大聯賽,州所得稅稅率9.3%,是美國各州中最高的,獲得的稅收利益最大,這也是為什麽加州當初那麽著急開征運動員稅的真正原因。對於沒有開征個人所得稅的4個州而言,其職業運動員所受影響最大,因為他們在其他州繳納的運動員稅是凈支出,不存在稅收扣除問題。稅率較低州的職業運動員到高稅率州打球所繳納的運動員稅可以進行稅收扣除,但是扣除額只限於按照本州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因此面臨著雙重征稅問題。高稅率州職業運動員所受影響最小,因為他們在其他州以較低的稅率繳納運動員稅,回到本州後可稅收扣除,只補繳差額部分即可。
運動員稅從開征之日起,就面臨反對之聲,人們認為這不是好的稅收政策。首先,開征運動員稅違背了稅收的公平原則,它帶有歧視性,僅僅對四大聯賽的職業運動員征稅。許多人認為,如果該稅是針對高收入者的,那麽公司CEO、律師、醫生等也應納稅;如果是針對運動員的,那麽其他聯賽的運動員也應繳納,而事實上他們都不用繳納此稅。另外,球探、訓練員等年薪壹般在1.8萬美元~10萬美元之間,屬於中低收入者,仍要繳納運動員稅。顯然,此稅有悖非歧視原則。其次,運動員稅的收入功能也日漸減退,加州剛開始征收運動員稅、其他州還沒征此稅時,的確增加了稅收收入。但隨著其他州征收此稅,允許進行稅收扣除,其收入功能便開始減退。特別是對稅率較低的州而言,其管理成本高,收入功能低。另外,從稅收管理方面來說,壹個好的稅種應該是納稅人容易遵從,州政府方便征收的。而運動員稅太復雜,需要運動員個人弄清楚所有參加比賽州的所得稅法,需要填寫所有參加比賽州的納稅申報表。高收入的職業運動員尚可以請專業人士來做,而對於低收入的運動員則是壹筆不小的負擔。
盡管反對之聲壹浪高過壹浪,但運動員稅仍在蔓延,正從職業運動員蔓延到其他行業和職業,例如新澤西州開始對訪問律師、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決定對滑冰運動員征收類似運動員稅的稅收。另外,運動員稅的納稅人也從職業運動員逐漸擴展到隨隊教練、領隊、醫師、陪練、發言人等等。因此,盡管反對者很多,但從目前看取消運動員稅還只是壹個美好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