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報個人購買家庭唯壹普通住房減半征收契稅優惠要提交4類資料:
1.房屋轉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契約、協議、合約、單據、確認書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權屬變更、過戶文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件、戶口簿、結婚證(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或個人就婚姻狀況申報的承諾書。
4.家庭唯壹住房相關材料或誠信保證書。
(二)申報城鎮職工第壹次購買公有住房免征契稅優惠,應報送購買公有住房或集資建房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報夫妻之間變更房屋、土地權屬或***有份額免征契稅優惠,應報送財產分割協議,房產權屬證明,土地、房屋權屬變更、過戶文書復印件,戶口簿或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申報棚戶區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減按1%征收契稅優惠,應報送棚戶區改造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或個人就婚姻狀況申報的承諾書;家庭唯壹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或誠信保證書原件。
(四)申報棚戶區被征收房屋取得貨幣補償用於購買安置住房免征契稅優惠,以及棚戶區用改造房屋換取安置住房免征契稅優惠時,都應報送棚戶區改造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五)申報個人購買家庭唯壹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減按1%征收契稅、90平方米以上減按1.5%征收契稅優惠時,應報送身份證件、戶口簿、結婚證(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或個人婚姻狀況承諾書,以及家庭唯壹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家庭唯壹住房證明材料復印件或誠信保證書原件。
(六)申報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減按1%征收契稅、90平方米以上減按2%征收契稅優惠時,應提供身份證件、戶口簿、結婚證(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或個人婚姻狀況承諾書;家庭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誠信保證書原件。
(七)申報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減半征收契稅優惠,應報送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申報個人房屋被征收用補償款新購房屋免征契稅優惠,應提供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據了解,申報以上優惠需要提供的原件都是在查驗後退回。納稅人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和網址可從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網站“納稅服務”欄目查詢。納稅人申報這些優惠可同城通辦,不收費,且都是即時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