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個稅綜合所得計算本周開始!
3月1日至2021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
要在2020年完成個稅綜合所得的最終匯算清繳。
如果妳去年多交了稅,妳可以得到退稅,如果妳少交了稅,妳就得多交。
有人算完賬發現退稅幾千元。
妳也會得到退稅嗎?
誰能回,怎麽回,回哪裏?
往下看!
1.退稅還是補稅?
首先大家最關心的是退稅還是繳稅。
有壹個最簡單的公式:
A.綜合所得
即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月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上查看。
B.專項扣除
主要是三險壹金或者五險壹金,
C.專項附加扣除
即對於2020年發生且未申報或未全額扣除的稅前扣除項目,納稅人可在年度匯算清繳期內申請扣除或補充扣除:
(壹)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費用;
(二)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費用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納稅人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D.適用稅率和快速扣除
可以參考下表。
這樣就可以計算出本年度的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2020年的預繳稅額,就可以得到應退或應付的金額。
當然,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完成申報後,妳會根據公式自動計算出應該繳稅還是退稅的結果。
2.誰來處理?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需要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①預繳稅額大於年應納稅額,申請退稅;
②全年綜合收入超過654.38+0.2萬元,補稅金額超過400元。
如果最終計算結果可以退稅,那麽就進行退稅。
如果補稅金額超過400元,則補稅。
那麽,如果納稅額小於400元以內,是不是就不用辦理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了?
沒錯!
經國務院批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第94號)規定,已依法預繳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並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3.怎麽處理?
年度綜合稅收收入有三種匯算清繳方式:
辦理渠道有三種:網上辦理、郵寄辦理、大廳辦理。
自己做的話,建議優先考慮網絡,最方便快捷。
可以直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年度匯算清繳。
稅務機關將按要求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申報預填服務;如果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也可以通過郵寄或在辦稅服務廳辦理。
如果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也可以通過郵寄或在辦稅服務廳辦理。
4.處理時間?
年度匯算清繳完成後,如果需要退稅或補稅,納稅人可以綁定銀行卡進行退稅或補稅。
年度結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並於2021,1年3月前離境的納稅人,可在離境前進行年度匯算清繳。
3月1,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開始,趕緊去辦理吧。
看能退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