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強制營業執照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1)名稱預註冊。先去當地工商局拿個名稱預先核準申請,然後按要求填表。填寫後需要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到姓名核準處查詢。名稱核準後,壹般需要7個工作日。
(二)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中國餐飲業經營許可證。根據2009年6月1日生效的《食品安全法》,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取代衛生監督部門對餐飲服務進行監管。
(3)環評,先向轄區環保局辦證處申請,受理後工作人員會來檢查指導。經審核批準後,發給排汙許可證。
(4)消防電氣檢查。開業前需要到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審批,裝修時需要向所在轄區申請。高層向市消防局報備,以下樓層(12)向各區消防支隊報備驗收。
(五)經工商局批準,上述三個單位出具的確認書,應提交當地工商分局。
(六)辦理稅務登記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應向當地稅務局申請辦理地方稅務登記證號。
後標營業執照為臨時營業執照,有效期為6個月,在正式營業執照尚未辦理,餐廳已裝修完畢,設備、大宗貨物、人員已充分準備,僅營業執照尚未辦理的情況下。
二、辦理後標營業執照的主要步驟:
1,名稱預註冊
2.營業執照名稱核準後,應提交當地工商局驗收。所需材料包括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名稱登記審批表、法人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失業證明(復印件)、無照房產證明(需要到戶籍地工商局辦理)、房主本人簽名(按指紋)、房屋租賃合同。7個工作日後領證,有效期6個月。
3.後標營業執照後期,所有手續要在6個月內辦完,手續與前制相同。
個體工商戶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個人、經營者本人為申請人;對於家族企業,家族成員中的主辦經營者為申請人。
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交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
第十三條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直接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登記機關委托其派出機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派出機構辦理登記。
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以傳真、電子數據交換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交申請的,應提供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的聯系方式和通訊地址。登記機關受理的申請,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交與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內容壹致的申請材料原件。
第十四條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壹)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營業場所證明;
(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