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詐騙有哪些方面?
1.合同詐騙罪_
2.集資詐騙罪
2.網絡詐騙犯罪
3.金融詐騙罪
二、合同欺詐與欺詐的區別
1,侵權對象不同。詐騙罪侵犯的只是財產所有權,財產所有權是單壹客體,而本罪侵犯的不僅是他人的財產權,還侵犯了合同行為管理制度。
2.犯罪的客觀方面是不同的。詐騙罪可以表現為編造任何事實或者隱瞞真相以騙取財物;本罪只是在簽訂和履行經濟合同的過程中,所以詐騙手段具有特定範圍的特殊性。
3.犯罪主體不同。詐騙罪僅限於自然人主體;本罪的主體包括單位,是任何單位。
4.本罪與詐騙罪屬於法律競合,應遵循特別法優於壹般法的原則。
第三,合同詐騙罪中合同的認定
1.無論是正式的書面合同,還是簡單的口頭合同,都受到合同法的認可和保護,而且隨著科學技術和經濟生活的發展,新的合同形式會不斷出現,所以合同法出於前瞻性的考慮,規定了“其他形式”合同的變通條款。
2.在經濟生活中,有大量的口頭合同,經常被不法分子用來進行詐騙。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只是形式上的不同,但都在合同法調整的範圍內。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在侵權對象上沒有本質區別,刑法關於合同詐騙罪的規定也不排除利用口頭合同進行詐騙。
3.只要利用口頭合同進行詐騙,侵害了市場經濟秩序和他人的財產權利,完全可以成為合同詐騙罪中的“合同”。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