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公民因私出國及赴港澳臺的審批;依法管理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居民入出境和居留的相關簽證、證件;集中管理和查處違反出入境法律法規等涉外案件(事件);規劃和實施全市出入境信息化建設,並負責日常管理。下設:第壹中隊(受理中隊)、第二中隊(外國人管理中隊)、第三中隊(口岸管理中隊)。
指揮中心(帶“辦公室”標誌)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出警工作;負責授權警力的指揮和協調;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負責重要文件的調研和起草;負責保密和檔案工作。下設指揮調度單元、信息統計單元、研究單元和綜合單元。
看守所(掛靠“監獄管理大隊”)
根據國家法律,被逮捕或者被刑事拘留的罪犯,由武裝警衛看守,確保安全;教育違法者;管理罪犯的生活和衛生;確保偵查、起訴、審判的順利進行;對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實行勞動教養監督;監督、管理和教育治安拘留人員。有看守所,有監獄中隊,都是在股級建立的。
巡邏隊
負責全市社會面巡邏防控工作;負責群體性事件和突發事件的處理。下設:1中隊(綜合中隊)、2中隊(防暴中隊)、3中隊(緝私中隊)、4中隊(警犬技術中隊)、市內巡邏中隊、城東巡邏中隊、城南巡邏中隊、城西巡邏中隊、城北巡邏中隊、開發區巡邏中隊、港區巡邏中隊、大新巡邏中隊、塘橋巡邏中隊、鳳凰巡邏中隊、於樂巡邏中隊。
禁毒大隊
負責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毒品預防教育、禁毒戒毒、禁毒鏟毒工作;負責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的管制。由壹中隊(禁毒偵查中隊)和二中隊(禁毒管理中隊)組成。
網絡安全監察總隊
負責科技、信息通信、技術防範等工作;負責網絡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負責網吧等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督管理;協助相關警務部門破案和追逃。下設壹中隊(信息通信中隊)、壹中隊(網絡監控中隊)、壹中隊(安全技防中隊)。
國內安全隊
組織和指導全市國內安全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危害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案件、事件、人員和組織進行偵察、處置、控制和防範;負責和指導民族和宗教領域的安全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和專項工作。有壹中隊,二中隊,三中隊。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全面掌握和分析經濟犯罪的動態、規律和特點,提出偵防措施和工作對策;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上級交辦的重大經濟犯罪和涉外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全市經濟犯罪在逃人員抓捕工作。下設壹中隊(涉稅查處中隊,掛稅務所標誌)、二中隊(責任區中隊)、三中隊(責任區中隊)、四中隊(綜合中隊)、五中隊。
治安管理總隊
負責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和危險品的治安管理;負責治安案件的調查和指導;負責辦理公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負責大型活動的安保工作;負責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和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和指導;負責派出所的工作指導;負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的安全工作指導。下設:第壹中隊(綜合中隊)、第二中隊(現場管理中隊)、第三中隊(案件查處中隊)、第四中隊(特勤中隊)、第五中隊(行政許可服務中隊)、第六中隊(戶政中隊)、第七中隊(經濟文化治安中隊)。
刑事調查大隊
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市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犯罪活動的規律和特點,提出打擊、控制和預防犯罪的對策;組織、協調、指導上級交辦案件、跨地區案件、系列案件的偵查和追逃工作;負責查辦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死亡、搶劫、強奸、爆炸、放火、投毒、販毒、綁架等重大惡性案件;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市刑事信息和刑事技術工作,為基層提供信息查詢和技術支持;監督、檢查和指導全市刑事執法工作,組織全市重大疑難案件的會商和協調,指導全市疑難案件的查處。下設:政治秘密分隊、壹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楊舍中隊、金港中隊、金鳳中隊、塘橋中隊、於樂中隊、鳳凰中隊。
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治安管理;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交通秩序管理、道路治安管理、交通事故處理、交通安全法制宣傳、交通違法行為糾正、車輛登記和檢驗、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發證和許可、路政管理和交通靜態管理;組織協調交通分流和交通警衛;接受並指導交通違章、事故處理等復議工作;進行道路安全巡邏;負責全市道路治安卡口的管理;參與道路建設和大型建築的交通影響評價;負責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設計和建設;組織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設;參與交通事故等各種災害的救援工作。下設:政秘分隊、車管所及秩序管理中隊、事故處理中隊、楊舍中隊、開發區中隊、城郊中隊、港口中隊、塘橋中隊、於樂中隊、金鳳中隊、鳳凰中隊、南豐中隊、大新中隊、長銀沙中隊、城西中隊(掛“寶雞河口中隊”牌子)、金港中隊(掛“高楓河口中隊”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