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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內部組織

辦公室是保障社會組織事務和行政管理正常運行的綜合協調部門和辦公室。

主要職責:

1,負責總裁、黨組、常駐副總裁的秘書工作,負責兼職副總裁的聯系工作;

2、負責全省綜合性會議的會務服務,協助各處室做好專業性會議的會務工作;

3.起草和審核重要文件、報告和領導講話;

4.負責工商聯通訊、每月重大工作事件簡報、形勢報告、每周信息的編輯工作;

5、負責文秘、文印、機要、文件檔案、信訪、督查等工作,制定內部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6、負責本機關的信息化工作,聯系和指導全省各級工商聯(商會)的信息化工作;

7.負責協會局域網和浙江省工商聯(商會)網站建設;負責機關的信息工作、

8.負責本機關的組織、編制、人事、勞資、出國政審、紀檢等工作,制定並實施本機關工作人員教育培訓計劃,指導直屬單位勞動人事工作;

9、負責離退休老同誌的管理和服務;

10,負責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

11,負責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和財務審計監督;

12,負責聯系相關省直單位和地方工商聯;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研究室負責本會的調查研究、參政議政、文件起草等服務工作。

主要職責:

1.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省工商聯的重點工作,為協會的會議和業務發展提供信息,組織對參政議政、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等重要課題的調查研究, 對協會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和本省CPPCC會議上的發言和提案的議題提出建議,參與調查和起草,對協會參政議政、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2.承擔理事會參與和審議委員會的工作;

3.配合辦公室起草或參與修改重要會議文件和領導重要講話;

4.負責協會史料、工商史料的收集、整理、撰寫和研究;

5.參與相關經濟活動,與政府相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

6、聯系和指導全省各級工商聯(商會)的調查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會員辦負責協會會員發展、代表聯系、市縣工商聯、基層組織和行業組織建設、指導直屬商會組織管理、非公經濟代表政治安排考察和推薦等工作。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管理行業協會、行業商會(協會)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以非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私營企業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外國商會和群眾團體的指導,推動和指導全省各級工商聯的發展和管理,了解其組織建設並給予指導,承擔本協會組委會工作;

2.負責直屬商會的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直屬商會組織會員圍繞協會中心任務參加各項活動;

3.負責發展直屬會員,指導建立和實施與會員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聯系制度,廣泛聯系會員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代表,收集資料,建立、完善和管理會員數據庫;

4、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考察和檔案管理工作;

5、負責市、縣(市、區)工商聯領導幹部的培訓,會同省委統戰部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培訓工作;

6、負責會員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代表因公出國(境)和公務活動,辦理政審和出具證明,牽頭會員企業工作人員會計從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考試、評審和初評工作;

7、組織會員與非公有制企業開展聯誼活動;

8.做好原工商人員的政策落實和互助資金管理工作;

9、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非公有制會員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新型社團的黨建工作;

10,負責會費的起草、修改、收取、使用和管理;

11.參與相關經濟活動,與政府相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

12,指導全省各級工商聯(商會)組織建設;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主要職責:

1,熟悉國家和省有關經濟政策,掌握非公企業發展情況,負責非公企業經濟服務工作;

2、負責與政府相關經濟部門的聯系和協調;

3、負責組織開展大型民營企業綜合調研,為非公有制企業提供政策、信息、管理等服務;

4.協助政府開展各種招商引資、經貿交流、服務和區域經濟合作活動,拓展民營企業對外業務合作;

5.了解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融資情況,為非公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6、負責非公有制企業的科技服務,負責全國工商聯科學技術獎的推薦、申報;

7、聯系和指導基層工商聯的經濟服務工作;

8、負責組織和推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與扶貧開發、對口支援、社會公益事業等相關工作;

9、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在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對口支援等領域的合作與聯系;

10,負責光彩事業項目的組織、實施、推廣及大型活動籌備;

11,負責聯系指導基層工商聯組織推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與光彩事業、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公益事業;

12,負責省工商聯經濟委員會的組織協調工作;

13,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宣傳教育處負責《浙江工商》雜誌的宣傳報道、思想政治教育和編輯工作。

主要職責:

1,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工商聯的職能、地位和作用,宣傳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的經驗和代表的優秀事跡;

2、聯系省級新聞單位,負責重要會議及相關活動的宣傳報道;

3.協調推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4、會同相關處室開展各項培訓工作;

5.指導協會直屬錢江業余學校和各級工商聯所屬學校的工作,為社會總結推廣教育培訓和多層次教學的經驗;

6.承擔本協會宣傳教育委員會的工作;

7.參與相關經濟活動,與政府相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

8、指導各級工商聯(商會)的教育培訓工作;

9.編輯浙江工商雜誌;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聯絡處負責管理和承辦協會的外事、外經和外貿工作。

主要職責:

1.編制協會年度出訪安排和出訪接待計劃,匯總審核協會所屬單位出國團組計劃;

2.負責協會外事活動的審批、相關團組的安排和外事紀律教育,承辦出國護照、簽證的具體辦理工作;

3、負責私營企業申請因公出國護照和私營企業在國外設立公司的前期審核工作;

4.加強與香港、澳門、臺灣省及世界其他國家工商協會和工商界人士的聯系,促進經貿合作和技術交流。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類外貿交易會、展銷會和研討會。組織會員出國(境)開展經貿交流、考察訪問,促進會員開拓國際市場。協助政府引進資金、技術和人才;

5.審查協會與境外工商聯相關協議的簽署和監管情況;

6.收集和整理各國和地區交流的相關信息和出版物;

7、負責日常外事活動,處理日常外事;

8.承辦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委托的外事任務;

9.承擔本協會聯絡委員會的工作;

10,聯系指導各省工商聯(商會)對外聯絡工作;

11.參與相關經濟活動,與政府相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法律部負責參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為會員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開展與非公有制經濟和工商聯工作相關的法律研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法制教育;參與協調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具體責任:

1.密切聯系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深入了解他們的願望和訴求,向黨和政府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參與政府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市場環境、政策環境、法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改善;

2.積極探索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服務載體和機制,為非公有制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幫助非公有制企業更好地推進結構調整和自主創新,不斷增強市場競爭力、抗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參與制定行業協會和商會的政策和法律;

3.認真履行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職責,指導和推動商會組織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範內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開展活動,充分發揮宣傳政策、提供服務、反映訴求、維護權益、加強自律的作用;

4、開展與非公有制經濟和工商聯工作相關的法律問題研究,並形成研究報告供有關部門參考;

5、會同有關部門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新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宣傳和法律知識教育培訓;

6.參加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工會組織等相關企業代表共同推進勞動關系立法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建設,研究解決勞動關系重大問題,調解勞動爭議;

7.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就工資福利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與工會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8.正確協調和處理投資者利益和職工權益的關系,引導非公有制企業積極創造就業崗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9.在非公有制企業中落實仲裁法律制度,協助成員企業處理經濟糾紛,參與經濟仲裁,完善訴訟與仲裁相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

10,負責起草、審核、解釋本協會相關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見;

11,承擔本協會法律委員會相關工作;

12,聯系指導各省工商聯(商會)法律服務所;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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