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為進壹步發揮醫療保險基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幫助企業排憂解難,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22年2月和2023年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壹,繳費基數
單位職工繳費基數:遵義市2021全口徑城鎮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為最低繳費基數,具體標準為4892.24元。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以遵義市2021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具體標準為4193.35元。
中小企業階段性緩繳政策涉及的參保單位,緩繳期間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按實際打包產生的金額填報,不按新基數重新計算。
中斷繳費、壹次性繳費、老年退休醫療保險年度批發(補充)繳費基數:以遵義市2021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為繳費基數,具體標準為4892.24元。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繳費基數:以遵義市2021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具體標準為4193.35元。同時,積極響應《關於進壹步完善和實施積極生育扶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國衛人口發〔2022〕26號)文件精神,“為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保障其生育權益,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說,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繳費比例,由個人2%,單位6%,合計8%提高到個人2%,單位6.5%,合計8.5%。
退役後每月領取退役金的未就業退役士兵(軍官)繳費基數不作調整,仍按省委退役軍人事務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於每月領取退役金的退役士兵參加醫療保險意見的通知(試行)》(省委辦〔2022〕9號)文件精神執行。
第二,實施時間
65438+2022年2月至65438+2023年2月
三、工作要求
(壹)各級部門要共同做好宣傳工作,針對繳費標準、繳費時間、繳費方式、繳費對象、優惠政策等問題,下沈企業耐心宣講,特別是重點宣傳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連續下調的利好政策。
(二)10月底前已提前繳納165438+2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的參保單位,由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保參保單位享受政策紅利後,再按新基數再次繳納65438+2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
(三)6月5438+2月165438+10月正常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執行原基數。
(四)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做好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征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