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產變更產權人
產權變更登記包含以下幾種情況:
1、產權人姓名(名稱)或身份證號碼發生改變的變更登記;
2、房屋坐落的區劃、街道名稱、門牌號或者說住宅小區名稱發生變更的變更登記;
3、同壹權利人的房屋要求分割、合並的變更登記;
4、夫妻產權約定的變更登記;
5、房屋用途發生變更的變更登記;
6、房屋面積增、減變化的變更登記。
房產更名
房產更名是指在不動產證沒有辦理好的前提下,對房屋買賣合同上的產權人進行變更,使房產的擁有者通過簽訂合同的形式發生轉讓。房產更名的壹大前提是不動產證沒有辦理好,通常存在於新房尚未交付或交付初期。
房產過戶
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買賣、贈予、繼承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房屋產權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由於房產過戶的種類較多,所以不同的過戶方式,其手續也略有不同,而且不同的過戶方式過程中產生的費用也是不同的。所以,房產過戶要比房產更名復雜的多。
二、營改增下房屋產權證變更要交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明確規定,個人轉讓住房如果是在年4月30日之前已經簽訂了房屋產權證變更合同但在年5月1日以後才辦理產權變更具體事項的,需要繳納稅,但不繳納營業稅。
婚姻法解釋,夫妻其中任意壹方在婚前就已簽訂不動產的買賣合同,並且是以個人的財產支付的首付款,壹個人名義在銀行進行貸款,但婚後是用夫妻***同的財產來進行還貸,房屋產權登記是在首付款的支付方的名下,離婚時該房屋產權由雙方協議處理變更事宜。依前面所述條款規定不能達成統壹協議的,法院可以出判決該房屋產權歸屬產權登記的壹方,且表明還未歸還的貸款判定為產權登記壹方不予另壹方相關的個人債務。
而這壹新規卻在社會引起了廣泛的影響,從而引發房產加名熱,而房產加名這種行為屬於房屋權屬變更,在房產證上被增加署名的人是契稅的納稅人,應該繳納契稅。8月23日有媒體報道南京對婚前房產夫妻間加名字已開始征稅,這也引發了業內人士討論,房產加名是否真的該收稅呢,不過這種討論並未持久,緊接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壹方,變更為夫妻雙方***有的,免征契稅。雖然這事件結束了,不過婚姻法解釋仍然存在著深遠影響,而關於房屋產權的變更在近期更是成為熱門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