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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票員和辦稅員的區別

開票人和辦稅人可以是同壹個人。

辦稅員是指納稅單位具體辦理納稅事項的人員,辦稅員的基本職責是:按照稅法的規定,正確及時地辦理本單位應納稅款的納稅手續,職責範圍可以包括購買發票。

購票人指在稅務局領購發票的人員,其他職責範圍僅限於領購、管理發票。辦稅員的職責權限範圍大於購票人,如果妳只是在發票領購時實名認證,壹般不會在系統中登記為辦稅員。

二者可以是同壹個人,也可以是不同人員。

由於開立的票據性質不同,付款的方式不同,因而發票人也不同。在本票,發票人即自己承諾付款的人,為本票的主債務人。采用發票人方法的目的在於使票據發行或結算過程中債權或債務人清楚、明確,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現在全國推行實名辦稅,壹般來說,需要實名認證的角色包括幾個: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購票人。至少在成都壹般不需要實名認證“發票經辦人”。

1、從上述幾個角色的責任大小來說,法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購票人。如果妳只是去領用發票,而無需辦理其他稅務事項,則實名認證“購票人”是最合適的。

2、12366納稅平臺和網上辦稅服務廳都是官方辦稅的渠道。

3、實名認證信息的刪除,這個比較麻煩。通常,在妳離職的時候,可以要求公司派其他員工到稅務局重新認證為妳原來的角色,把妳替換掉,這樣,公司以後的發票問題就跟妳無關。萬壹公司不配合,妳自己去稅務局要求刪除認證信息,稅務局是不會受理的。目前關於後壹種情況的處理,還沒有專門的文件予以規範。

4、地稅不需要單獨認證。國地稅也即將合並,只需要在國稅認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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