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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

各區(市、縣)科技局、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臨空經濟區科技管理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向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發展,不斷優化創新創業生態,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貴陽市科技局制定了《貴陽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管理辦法》,現予印發實施。貴陽市科技局2022年6月5438+2022年10月8日(此件公開發布)《貴陽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管理辦法》(試行)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向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方向發展,不斷優化創新創業生態,促進企業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為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科技部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管理辦法》(國家科技開發區〔2018〕300號)、《國家眾創空間備案暫行規定》(國家科技火字〔2065438〕120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科技企業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初創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科技企業和創業為目的,為在孵企業提供經營場地、設施、技術服務、咨詢服務、投融資、創業輔導、資源對接等服務,降低創業風險和成本,提高企業成活率的科技創新創業服務載體。專業孵化器是指專註於某壹特定技術領域的孵化器,如孵化對象、孵化條件、服務功能等。

眾創空間是指低成本、便捷化、全要素、開放式運營的創新創業平臺,提供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 * *滿足大眾創新創業需求,積極運用眾籌、眾扶、眾包等新手段,以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網絡化為特征。專業化眾創空間是以細分產業領域為重點,以促進科技創新創業、服務實體經濟為目標的重要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它強調服務對象、孵化條件和服務內容的高度專業化,是能夠高效配置和整合各類創新要素,實現精準孵化,促進龍頭企業、中小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和創客協同創新的重要載體。

第三條孵化器(眾創空間)應當圍繞貴陽市貴安產業鏈發展需求,整合社會資源,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風險投資、中介服務等機構的合作,集聚各類要素資源,促進科技創新創業,搭建各類服務平臺,提升整體服務水平。第二章職責分工第四條孵化器(眾創空間)實行登記備案、申報認定、年審管理。全年接受註冊認可,每年定期接受申報認可和年審。貴陽市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市科技局)負責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的日常管理,組織省級和國家級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年度評估,並根據年度評估結果或省、國家科技管理部門的相關認定文件撥付補助資金。

第五條區(市、縣、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孵化器(空間)的業務指導。

第六條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單位主要負責孵化器(眾創空間)的運營管理和協調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入駐企業和團隊提供專業化、系統化的創新創業服務;接受有關部門對財政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配合審計並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第三章登記備案第七條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應當事先向市科技局登記備案,登記備案的條件如下:

1.業務實體。孵化器(眾創空間)由在貴陽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機構)建設運營,發展方向明確,有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體系。

第二,孵化場地。孵化器(眾創空間)孵化場地集中,滿足自由裁量場地面積要求:孵化器不小於2000平方米(專業孵化器不小於1.500平方米),眾創空間不小於500平方米。

第三,孵化服務。孵化器(眾創空間)具備公共服務設施,專業孵化服務人員3人以上,創業導師2人以上,運行良好。

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是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的專職人員。或者參加創新創業載體相關培訓並取得相關證書。

創業導師是指由科技部門、行業協會或孵化器聘請的,能夠為創業企業和創業者提供專業、實用的輔導服務的創業者、投資專家和管理咨詢專家。

第八條孵化器(眾創空間)運營單位應當認真填寫登記表,向所在區(市、縣、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提交註冊申請材料,經審核同意後報市科技局註冊。第四章申請認定第九條申請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需登記備案並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壹、市級孵化器申報條件

(壹)孵化企業中孵化器的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不得低於孵化器總面積的75%。非自有財產的,自申報之日起擁有至少5年的獨立控制權,保證孵化器持續穩定運行。

(二)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孵化資金規模不低於654.38+0萬元,在孵企業至少有654.38+0例資金使用情況。

(3)孵化器擁有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占機構總數的80%(含)以上,至少有1名專職服務人員參加過創新創業服務載體相關培訓,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

(4)在孵企業不少於10家(專業孵化器不少於6家),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不低於2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數量占在孵企業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孵化企業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

1.主要從事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應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相關要求。

2.企業註冊地或主要R&D和辦公場所必須在孵化器場地內。

3.潛伏期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生物醫藥、現代農業、集成電路等技術領域的企業。,潛伏期不得超過60個月。

(5)孵化器提供在孵企業就業崗位60個以上(專業孵化器40個)。

(六)孵化器有兩個以上企業畢業。孵化器畢業企業應至少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累計天使投資或風險投資超過654.38+0萬元。

3.連續兩年營業收入累計達到400萬元。

4.在境內外資本市場被並購或上市。

5.中國創新創業大賽貴州賽區三等獎及以上(含)及以上。

在同壹產業領域從事R&D和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60%以上,為細分產業提供精準孵化服務。那些擁有自控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發、檢驗檢測、小規模試驗等專業技術服務的企業,可以作為專業孵化器進行管理。

二、市政公共空間申報條件

(壹)眾創空間創業驛站和公共服務場所面積不低於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非自有物業的,自申報之日起至少擁有3年的獨立控制權,保證眾創空間持續穩定運營。

公共服務場所是指眾創空間為創業者提供的活動場所,包括公共接待區、項目展示區、會議室、休閑活動區、專業設備區等配套服務場所。公共服務設施包括免費或低價上網、公共軟件和辦公設施。

(二)至少有1名專職孵化服務人員參加創新創業服務載體相關培訓。眾創空間運營單位與天使投資人、風險投資機構或其他融資服務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具備為創業者提供資金支持和融資服務的能力。

(3)同意入駐眾創空間的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不少於10家。

(4)註冊為新企業的創業團隊不少於3個,或獲得投融資的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不少於2個(公司)。

(5)眾創空間場地具備舉辦會議、路演、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的基本條件。每年有不少於10的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教育培訓活動。

具有專業化R&D設計、檢驗檢測、模型加工、中試生產等R&D和生產設備設施,並提供符合行業特點的技術、信息、資金、供應鏈、市場對接等個性化、定制化服務的創意空間,可按專業創意空間進行認定和管理。

第10條聲明和確定程序

第壹,制定工作計劃。確定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計劃數量,明確申報時間、方式和審核流程。

二、申報和初審。申請人填寫市級孵化器或眾創空間申請表,經區(市、縣、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初審後(需實地核實材料真實性)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請材料,並提出推薦意見。

第三,形式審查。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納入專家評審程序。

第四,專家評審。評審專家根據評審標準進行評分,出具專家評審意見,結合年度工作計劃,從高到低提出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建議名單。

5.會議研究。召開局黨組會議,研究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名單。

第六,宣傳。將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名單在網上公示7天。

七。身份證明。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異議經核實不影響公示結果的,認定為市級孵化器或眾創空間,並授予相應牌匾。

八、補助資金的分配。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簽發撥款通知書,辦理補貼資金撥付手續。第五章年度評估第十壹條對認定壹年以上並保持評估資格的市級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應當進行年度評估。第十二條評價方法1。市政孵化器(創意空間)年度評估。根據年度工作要求,制定了《貴陽市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年度評價指標》和《貴陽市市級眾創空間年度評價指標》,對市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進行評分。評價指標滿分均為100,根據分值分為A、B、C、D四個等級。得分80分(含)以上A、70-79分B、60-69分C、60分以下d。

二、省級以上(含)孵化器(眾創空間)年度評價。根據年度工作要求,制定《貴陽市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年度評價指標》和《貴陽市省級以上眾創空間年度評價指標》,對省級和國家級孵化器、眾創空間進行評分。評價指標滿分均為100,80分者評為優秀。

3.孵化器(眾創空間)未按要求提交相關數據和建設運營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評審資格,不納入當年評審。第十三條評估程序1。申請和初步審查。獲得認定壹年以上並保持評價資格的市級以上孵化器(眾創空間),提出年度評價申請,根據評價指標內容撰寫評價報告,將申報材料交區(市、縣、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初審(材料真實性需現場核實後),報送市科技局。

第二,復習復習。對評價材料的完整性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組織專家根據年度評價指標進行評分,提出評價意見。

第三,會議研究和成果宣傳。召開局黨組會議,研究確定考評結果和運行補貼名單,並在網上公示7天。

四、補助資金的分配。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經核實不影響公示結果的,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簽署並出具撥付通知書,辦理撥付補貼資金手續。

第十四條評估結果的應用

對年度運營評價結果為A、B級的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和省級以上優秀等級的孵化器(眾創空間)給予運營補貼,優先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及其在孵企業、創業團隊和創客申報市級科技計劃或推薦申報省級科技計劃。同壹單位運營多家孵化器(眾創空間)且根據評估結果均符合補貼要求的,按照“高優先”原則給予補貼。第六章補貼標準第十五條補貼分為認定補貼和運營補貼,補貼資金主要用於孵化器(眾創空間)的運營管理。

首先,確定補貼。新認定的孵化器(眾創空間)補貼如下:

(壹)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分別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補貼。

(2)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資助。

(3)孵化器(眾創空間)逐級認定的,差額部分按推廣補差方式給予補貼。每個孵化器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80萬元,每個眾創空間累計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第二,運營補貼。年度運營評價結果為A、B級的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和省級以上優秀等級的孵化器(眾創空間)補貼如下:

(1)孵化器運營補貼:市級孵化器654.38+0.5萬元,B級孵化器654.38+0.5萬元,省級以上(含)孵化器20萬元。

(二)眾創空間運營補貼:市級眾創空間65438+萬元,B級8萬元,省級以上眾創空間15萬元。第七章監督管理第十六條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必須自覺接受財政、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七條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應按要求報送相關信息,定期報送相關孵化服務數據,並參與科技部火炬統計調查信息系統網絡平臺統計報表的上報。

第十八條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如有更名、經營單位變更、地址轉移、主要負責人調整等重要事項。,需經區(市、縣、開發區)科技管理部門同意,並報市科技局備案。

第十九條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財政支持的單位,依法追回已撥付的補助資金,並納入科技失信名單。兩年內不得支持申請市級科技項目,不得推薦申請省級科技項目。已被認定的市級孵化器(眾創空間),取消其市級資格並退出管理,兩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第二十條在評審過程中,有徇私舞弊行為,違背公平、公正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第八章附則第二十壹條本辦法由市科技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貴陽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認定管理辦法(暫行)》(築科通[2065 438+09]4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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