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五十三條允許進出口的貨物、進出境物品,依法征收關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條增值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由海關征收。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稅,連同關稅壹並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消費稅由稅務機關征收,進口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由海關征收。
個人攜帶或者郵寄進境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應當與關稅壹並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稅法》第六條由海關征收。海關征收噸稅時應開具繳款憑證。
應稅船舶負責人繳納噸稅或者提供擔保後,海關應當按照申領許可證的期限簽發噸稅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