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功能
1.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壹種商業憑證。由於稅款是依據發票從購置稅中扣除的,買方要向賣方繳納增值稅,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也是壹種完稅憑證,起到買方進項稅的法律證明作用。
2.壹種貨物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的各個環節都可以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連接起來,這樣各個環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應納稅額之和就是該貨物或服務的總體稅負。因此體現了增值稅普遍征收、稅負公平的特點。
法律依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所有經經貿委批準從事成品油零售業務、辦理了工商和稅務登記、有固定經營場所、使用加油機自動計量銷售成品油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以下簡稱加油站)。
文章
本辦法第壹條所稱加油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加油站征稅問題的通知》(國[2006 54 38+0]882號)認定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成品油統壹配送設立的非獨立核算加油站,在同壹縣市的,由總公司繳納增值稅。對同壹省內跨縣市經營的業務,是否合並繳納增值稅,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跨省經營的,是否匯總繳納增值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