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哪些情形將會被註銷居住證
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的,可以根據本人意願,將常住戶口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入居住地。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南寧哪些情形將會被註銷居住證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壹、南寧哪些情形將會被註銷居住證
1、居住證遺失或者損壞不能正常使用的,按照補領、換領的程序辦理新證,收回舊證銷毀。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及時收回《居住證》並註銷:
(1)持證人死亡的;
(2)在居住地已登記常住戶口的;
(3)持有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居住證的。
3、證件制作過程中因操作失誤,制成錯證、壞證的,重新為辦證人制證不得收取費用。廢證定期集中銷毀。
4、居住證銷毀工作分別由公安派出所和制作單位登記造冊後組織銷毀。
二、南寧市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申請表》(用中文填寫)和壹寸紅底彩色證件照片4張;
2、國內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國外人員有效護照復印件或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公安部門簽發的.有效居留許可或綠卡復印件;國外永久或長期居住證明或港、澳、臺居住證明復印件;持中國護照者應提供出國前原國內戶籍註銷證明復印件(以上均需驗原件);
3、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國(境)外人員和留學生出具教育部門有關權威機構的學歷學位認定證明(驗原件);
4、能力、業績證明材料(技能鑒定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等)復印件(驗原件);
5、在當地的住所證明復印件(已在邕購置產權房的提供產權證,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驗原件);
6、當地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出具的健康問題證明。體檢標準按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7、聘用(勞動)合同書復印件,或在當地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外國(地區)、外埠在當地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等出具的用人證明書復印件(驗原件);
8、用人單位集體申領《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9、在廣西投資創業的申請人,提交投資或者經營業績的相關證明(投資的驗資報告、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繳稅單;員工花名冊和工資表發放表復印件)(驗原件)。
三、南寧市居住證申請的流程
1、申領人登錄廣西人才網進入《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申報系統》,網上提交申請;
2、南寧市人事局受理點在網上對申領人提交的《申請表》進行確認,將結果在網上告知;
3、申領人到南寧市人事局審核受理點提交相關材料;
4、南寧市人事局審核受理點將申領人在網上提交的《申請表》打印壹式3份,並對提交的材料進行核準,開具受理憑據,明確通知審批認定結果的時間;
5、南寧市人事局審批後,將審批認定的結果通知申領人,批準同意申領的,告知到南寧市公安局領證的時間和地點(時限:10個工作日);
6、申領人攜帶身份證件,到南寧市公安局戶政處領取《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註: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申領人攜帶相關材料,可直接到南寧市人事局人才流動管理科辦理相關申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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