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花稅是地稅,不屬於國稅;
2、印花稅的繳納方式是自行貼花,不須申報;
3、當發生了印花稅應稅業務時,應在當月向稅務機關申購印花稅票(向郵票壹樣,面值及稅額),購買後在相應的業務憑據(合同、證照等)粘貼,這叫貼花,再在花票上劃雙紅橫杠(須貫通憑據),這時納稅義務完成,所貼花就是完稅憑證,但多購未貼的花不能作為完稅憑證。
4、如果印花稅額巨大,業務憑據沒有足夠的空白空間供貼花使用,也可以當月填寫申報表(我們這兒叫綜合申報表,什麽地稅都可以申報),交錢納稅後,將完稅憑證粘貼於業務憑據上。
5、不論是購花繳納還是申報繳納,稅務局都會給妳付款憑證和完稅憑證,付款憑證用於做賬沖現金進費用,完稅憑證用於粘貼完成納稅義務。但要註意的是多購未貼的花不能作為完稅憑證,只有粘貼並劃紅杠才能算作完成納稅義務。
6、印花稅總體稅負不重,沒有必要不交,除非某個合同整體不上臺面,否則,凡是合同均應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