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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制度的法律形式有哪些?有什麽區別?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國私營企業有獨資、合夥和公司三種形式。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自然人投資的經營實體,其財產歸投資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合夥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全體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 * *共同出資,合夥經營,* * *享有利潤,* * *承擔風險,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公司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商事組織。在中國,公司可以分為兩種形式: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法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壹定數量的股東組成的企業法人,公司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企業制度是針對企業組成形式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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