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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何進行?

法律主觀性:

起訴離婚的程序應遵循以下步驟:

1,起草申訴書;

2.準備訴訟所需的證據;

3.提交訴狀和證據;

4.看法院判決是否受理訴訟;

5.等待法院通知開庭;

6.參加法庭聽證;

7.等法院宣判吧。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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