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城鎮居民醫保發生的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北京有哪些醫療項目不報銷?接下來,由。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對參保人員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包括:1,門(急)診醫療費用;2.住院醫療費用;3、惡性腫瘤放化療、腎透析、腎移植、肝移植(包括肝腎移植)後服用抗排斥藥物、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的門診醫療費用。北京醫保不予報銷:1,在本人指定地點以外的醫療機構就診,急診除外;2.在非定點零售藥店購藥;3.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者其他責任事故造成的傷害;4.因吸毒、打架鬥毆或者其他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5、因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接受治療的;6.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省接受治療的;7、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由個人繳納的;8.掛號費、空調費、取暖費、體檢費、病歷費、救護車費、整形費、骨科費、棉簽、壹次性床單。了解更多與行政相關的法律經驗,請點擊:行政。
法律客觀性: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