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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國有土地是否構成犯罪?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占用國有土地或者其他土地屬於嚴重違法行為。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規定了土地違法行為的刑事責任,涉及三條四項罪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司法解釋對涉地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或者倒賣土地使用權價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第三百四十二條之壹違反自然保護區管理法規,在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進行開墾、開發活動或者修建建築物,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四百壹十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規定,濫用職權,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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