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衛軍成立於1925年4月。它原本是納粹黨的武裝沖鋒隊分配給希特勒的特殊“分隊”,負責保證元首最基本的安全。黨衛軍的人數還停留在“近衛軍”的水平,依靠自身更接近元首的優勢,打著永遠忠於元首而不是納粹黨的旗號。
這不是壹支國家力量,可以算是希特勒的私人武裝,是希特勒唯壹可以依靠的武裝力量。從它成立的那壹刻起,它就擁有了比傳統的德國司法更高的權威。普通德國協定法無權約束他,德國常設司法機構無權幹涉黨衛隊的行動。簡而言之,黨衛隊可以淩駕於德國司法之上。
這使得黨衛隊在德國可以為所欲為。比如當時實行的種族制度,只要黨衛隊認為妳是“高等”種族,就可以得到很多非常富饒的土地。但是,如果妳不合黨衛隊的口味,判定妳是“低等”種族,妳可能不會直接去當奴隸。黨衛軍不會給猶太人任何生存空間,比如希特勒認為應該消滅的猶太人,或者直接殺了他們或者進集中營當豚鼠。在特別行動隊和警衛營相結合的雷霆手段下,黨衛軍成了當時所有歐洲人的噩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