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什麽是日內瓦公約?

什麽是日內瓦公約?

日內瓦公約是1864至1949年在瑞士日內瓦締結的壹系列保護平民和戰爭受害者的國際公約的總稱。

日內瓦(IV)公約於6月1950日生效,6月21日生效,日內瓦(IV)公約兩個附加議定書於6月1977日簽署,於6月1978日生效,6月65438+2月7日生效。

該公約被視為國際主義人道主義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約束戰爭和沖突中敵對雙方行為規則的權威性法律文件。中國於1956年加入該公約。2019年9月7日,紀念日內瓦公約通過70周年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日內瓦公約》的進程:

1864年8月,在委員會的倡議下,瑞士政府在日內瓦召開了由法國、意大利、西班牙等國參加的國際會議。8月22日,與會的12個國家簽署了《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境遇公約》(又稱《萬國紅十字公約》)。這是第壹個規定軍隊醫院和醫務人員保持中立的《戰時傷者病者待遇日內瓦公約》。

規定傷病員不論國籍,都應根據公約規定的條件予以接收、照顧和遣返。在1864日內瓦公約的基礎上,於1906、1929、1949三次修訂補充,發展為1949日內瓦公約。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日內瓦公約

  • 上一篇:執法人員被爆力暴打如何走法律程序?
  • 下一篇:商事仲裁與勞動仲裁的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