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培養憲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權威的觀念。樹立法律權威,就是要尊重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任何個人、機關和組織都沒有超越法律的權力,都必須依法辦事,堅決反對“權力辦大事”“人情辦大事”的法律虛無主義觀念。認清自己在國家生活中的地位,無條件服從和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第三,最重要的壹點是培養權利和義務相壹致的觀念。法律的主要精神是強調權利和義務的統壹。正確對待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公民既要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又要履行法律賦予的義務,形成正確的公民意識,以社會主義法律為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在享有個人所擁有的權利的同時,不忘尊重和承認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忘履行對國家、社會和他人的義務。同時,要杜絕壹切不勞而獲的錯誤觀念,培養只有付出才能有所得的好觀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