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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提出“法者,民之命,為治之本”是什麽意思?

解讀:法規是人民的生命,是治國的根本。只有實行法治,國家才能穩定。

出自:戰國時期的《尚軍書》分二十六篇。

原文:“政令者,民之命也,為政之本,所以為民而備。”

解讀:法規是人民的生命,是治國之本,是用來防備人民的。

擴展數據:

《尚軍》壹書只有《開塞》和《農湛》兩章,說明韓非和司馬遷所見商鞅的著作絕大部分都在這本書裏。但這本書在後世編纂或流傳的過程中,難免摻雜了其他壹些法家的言論。法家是先秦諸子中的壹個重要學派。法家著作是民族傳統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批判地吸取民族文化遺產的精華,對於建設社會主義文化事業具有重要意義。

《尚軍》壹書雖然字數不多,但內容龐雜,涉及經濟、政治、軍事、法治等諸多重大問題。

商鞅的《學而優則仕》是壹部專門研究法治的著作,深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後來他是魏國的宰相,公叔措,公叔措病重的時候,他對說:“公孫楊是個少年奇才,可以任命為宰相。”

還對惠王說:“既然不需要孫楊,就壹定要殺了他,不要命令他出境。”錯叔死後,魏惠王不同意錯叔的囑托,所以沒有做。孫楊聽說下令全國賢士收復秦國失地,就帶著的《法經》來到秦國。通過秦孝公的寵臣荊軻和商鞅三訪秦孝公,他提出了三種君主策略:帝道、王道和霸權。唯有霸權獲得了秦王的認可,成為秦國強盛的根本。在最初的359年,他擔任左書的頭,並開始改革,後來他被提升為大梁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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