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意味著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壹致自由選擇管轄合同的適用法律。
2.最密切聯系原則。
最密切聯系原則是指在當事人沒有選擇準據法或者選擇無效的情況下,法律沒有為某種統壹的關系指定準據法,而是由法院選擇與合同在實質上有重大聯系、利益最密切、最合理選擇本法的國家的法律來適用。
3、合同法本身的原則。
合同法本身的原則是當事人明示選擇法律。如果當事人沒有明確的選擇,他們可以根據案件的條款、性質和情況推斷當事人打算適用什麽法律。如果當事人的意圖不明確,並且不能從情況中推斷出來,合同受與他們有最密切和最真實聯系的法律管轄。
4.強制性規則必須適用這壹原則。
強制性規則,也稱為“直接適用的法律”,是指那些具有強制性,可以直接適用而不援引沖突規範的法律規範。
法律依據: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涉外民事關系有強制性規定的,直接適用強制性規定。
第五條適用外國法律會損害中國人民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六條涉外民事關系適用外國法律。國內不同地區實行不同法律的,適用與涉外民事關系有最密切聯系的地區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