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寶安看守所簡介:
深圳市寶安區看守所位於寶安區西鄉街道九圍社區周氏公路旁。2006年3月31日建成投入使用。主要作為寶安分局、光明分局、龍華分局、機場分局、寶安交警大隊派出的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目前是國家三級看守所。
律師需向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看守所提交(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委托書、家屬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首次會見律師證復印件。
將犯罪嫌疑人羈押在看守所,應當憑逮捕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出具的刑事拘留證明,或者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改造機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暫予拘留的證明。沒有這種證明,或者證明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