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權利和義務的剛性,法律規範可以分為強制性規範和任意性規範。所謂強制性規範,是指必須依法適用,不能以個人意誌改變或排除的規範。是行為主體必須按照行為的指令行動或不行動的規則。其特點是主體沒有自我選擇的余地。
合同行為本身,即只要合同行為發生,就絕對會損害國家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應當認定合同無效。如果強制性條文規範的是當事人的“市場準入”資格而非某壹類合同行為,或者規範的是某壹類合同行為而非某壹類合同行為的履行,
這種合同可能不是絕對無效的。人民法院不能確定時,應當征求有關立法部門的意見或者咨詢上級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