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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預備會議通過,審議NPC常委會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和實施機制的決定》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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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以下決定:
1.國家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地貫徹壹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法秩序,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法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2.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外國勢力以任何方式幹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並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外國勢力利用香港進行分裂、顛覆、滲透和破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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