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關系和勞動關系的區別如下:
1,不同科目。
人事關系是企業與其工作人員之間的內部行政法律關系,人事關系的主體是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勞動關系的壹方主要是企業。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社會雇員、正式工、臨時工等之間的關系。與事業單位應視為勞動合同關系。
2.性質不同。
人事關系是企業與其員工之間的雇傭合同關系。
勞動關系是勞動合同關系。
3.不同的爭端解決機構。
因人事關系發生的爭議應首先提交政府人事部門設立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因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應首先提交政府勞動部門設立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擴展數據
1.勞動關系和人事關系雖有區別,但也處處相關。
2.人事關系通常指行政介紹、工資介紹、黨組織介紹。具體包括人員身份、職稱、政審、工資記錄、行政關系、職務任免、獎懲、黨群組織關系等。
3.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過程中形成的壹種關系,主要包括勞動者以自己的勞動為用人單位完成壹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壹定的勞動條件並支付壹定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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